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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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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2016-12-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7版)

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合理,不存在明显属于单方获利性交易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独立经营、业绩稳定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2)出租场地

报告期,腾天百货租赁龙川景旺场地用于经营超市;2014年4月至2016年1月,腾天百货租赁江西景旺场地用于经营超市和住宿。报告期,龙川景旺和江西景旺合计向腾天百货收取租金2.40万元、5.70万元、5.40万元、1.45万元。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收购龙川宗德股权

2013年3月8日,龙川景旺分别与刘洋、刘羽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以公司委托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龙川宗德的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1,369.42万元为基础(沃克森评报字[2013]第0029号《资产评估报告书》),龙川景旺分别以287.58万元、410.83万元的价格收购刘洋、刘羽持有的龙川宗德21%、30%股权。截至2013年7月,龙川景旺已支付完毕该股权转让款。本次交易以评估价定价,交易价格合理。龙川宗德为刘洋代付了上述股权转让印花税525元,刘洋已向龙川宗德偿还。

2015年3月6日,龙川景旺分别与龙川县崇德投资有限公司、刘洋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以公司委托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龙川宗德的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1,539.42万元为基础(沃克森评报字[2015]第0066号《资产评估报告书》),龙川景旺分别以616万元、138.60万元的价格收购龙川县崇德投资有限公司、刘洋持有的龙川宗德40%、9%股权。截至2015年6月,龙川景旺已支付完毕该股权转让款。本次交易以评估价定价,交易价格合理。

(2)江西景旺收购腾天百货超市资产

腾天百货自2014年起租赁江西景旺场地经营超市,由于较高的异地管理难度和成本,腾天百货和江西景旺于2016年1月14日签订协议,终止双方的租赁协议,腾天百货以33万元价格向江西景旺出售库存商品等资产。上述资产经盘点移交后,超市由江西景旺自主经营。

(3)关联方为公司借款提供担保

报告期内,存在关联方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截至报告期末,关联方为本公司银行借款、融资租赁提供担保的事项如下:金额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关联方为本公司银行借款、融资租赁提供的担保未收取任何费用。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的合法性和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发表了如下意见:“报告期,公司已经发生、正在履行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而产生的,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的价格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注: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无直接持股,表中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间接持股数量;2、何为、罗书章分别于2015年12月25日、2016年6月16日开始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未在公司领取津贴。

八、 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

景鸿永泰、智创投资、恒鑫实业合计持有公司发行前90.809%的股份,共同控制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

1、深圳市景鸿永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智创投资有限公司

注:根据香港2014年生效的新《公司条例》,已废除法定股本的相关规定。

3、东莞市恒鑫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二)实际控制人

刘绍柏和黄小芬夫妇、卓军、赖以明分别通过景鸿永泰、智创投资、恒鑫实业持有公司发行前42.226%、42.226%、6.357%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刘绍柏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为44030119620908****,住所为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黄小芬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为44032119631110****,住所为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卓军女士,中国香港居民,香港身份证号为H0222***,住所为香港新界上水。

赖以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为44252719570914****,住所为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

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金额单位:元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金额单位:元

2、合并利润表

金额单位:元

3、合并现金流量表

金额单位:元

(二)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金额单位:元

(三)主要财务指标

(四)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本公司报告期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及盈利能力的增强,本公司的资产规模逐年增长。截至2016年6月末,公司总资产为292,083.5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为171,066.37万元,占总资产的58.57%,公司流动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存货。公司非流动资产为121,017.13万元,占总资产的41.43%,主要为固定资产。公司资产结构配置合理,体现了所处行业的特点,资产状况良好,流动资产变现能力较强,能够满足公司业务经营的需要。公司制定了稳健的会计估计政策,主要资产的减值准备计提充分,不存在操纵经营业绩的情形。

(2)负债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随着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的负债也逐步增长,负债结构基本保持稳定,以流动负债为主。截至2016年6月末,公司负债总额为140,753.81万元,流动负债为113,156.38万元,占负债总额的80.39%,流动负债主要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

(3)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1.10、1.14、1.59、1.51,速动比率分别为0.94、0.95、1.35、1.26,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稳步提升,但仍低于生产型企业流动比率达到2的经验合理值,短期偿债能力有待继续改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并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7.66%、58.14%、48.89%、48.19%,资产负债率处于较高水平,若继续大量通过债务融资将影响公司的偿债能力。通过股权方式融资实施本次募集资金项目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

报告期,随着公司盈利能力的增强,各年度产生的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逐年增加,分别为39,275.69万元、50,718.54万元、64,330.06万元、37,207.29万元,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17.36、13.61、26.29、37.20,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能充分涵盖公司利息支出,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

(4)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报告期,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3.16、3.10、2.86、1.35,应收账款周转天数符合公司实际的赊销政策。

报告期,公司的存货周转率分别为9.48、9.07、8.59、3.95,存货周转速度较快,反映出公司的存货管理能力较强。

2、盈利能力分析

(1)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

报告期,公司按产品类型划分的主营业务收入结构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刚性电路板,报告期合计占收入的比重约66%。

(2)报告期公司实现利润的主要来源

报告期,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结构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报告期,公司的利润主要来源于公司的主营业务--印制电路板的销售,其中,刚性电路板业务是公司最主要的利润来源,柔性电路板和金属基电路板业务增长较快,对公司利润增长产生重要贡献。

(3)主营业务分产品毛利率情况

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分RPCB、FPC、MPCB三大类产品的毛利率情况如下所示:

报告期,公司刚性电路板的毛利率逐年上涨,主要是原材料采购单价下降、产品结构变化等原因所致。

报告期,公司柔性板毛利率波动,主要受销售单价、单位元器件成本、龙川FPC工厂量产后的规模效应以及产品结构等因素的影响。

报告期,公司金属基电路板的毛利率的变化,主要是受产能利用率、规模效应、产品销售单价以及产品结构等因素的影响。

3、现金流量分析

(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报告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3,148.87万元、35,960.25万元、56,534.53万元、19,923.12万元,合计达135,566.77万元,高于报告期净利润合计数126,396.66万元。公司销售收入实现的现金流入正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充足,盈利质量较好。

(2)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报告期,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合计-92,303.69万元,主要是公司为扩大生产规模,不断增加投资所致。

(3)筹资活动现金流量

报告期,公司筹资活动主要为向银行借款以及偿还借款、分配股利等,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9,130.31万元、-5,644.06万元、-18,003.80万元、-9,675.68万元,有所波动,主要是公司根据业务的资金需求适时调整银行借款规模所致。

综上所述,报告期,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充裕、稳定,为公司大幅度增加投资,进一步扩大产能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六)股利分配政策

1、公司发行上市前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1)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2)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3)公司实行连续性、稳定性的利润分配政策,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实施利润分配应当遵循以下规定:

①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②公司董事会应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具体情况,充分考虑公司盈利状况、现金流状况、发展目标及资金需求等内容,并充分考虑和听取全体股东、独立董事、监事的意见,制定年度或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经董事会批准后,提交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公司在上一个会计年度实现盈利,但公司董事会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还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③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④公司可根据实际盈利情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⑤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公司如遇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并对企业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有权部门出台利润分配相关新规定,或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等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需符合以下规定:

A、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要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的意见,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B、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

2、报告期内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2014年5月30日,公司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公司转增股本20,4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其中以资本公积11,000万元转增股本11,000万股,以未分配利润9,400万元转增股本9,400万股,转增后公司股本总额36,000万股。

2014年9月15日,公司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向公司全体股东现金分红10,015.20万元。

2015年3月9日,公司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公司利润分配议案》,同意201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2016年3月7日,公司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公司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以截至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36,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现金分红2.8元(含税),合计现金分红10,080万元。

3、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政策及分配情况

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政策及分配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二、本次发行前未分配利润的处理”。

4、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详见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三、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七)控股子公司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共拥有6家控股子公司。公司各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景旺电子科技(龙川)有限公司

景旺电子科技(龙川)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龙川景旺自设立以来主要从事印制电路板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最近一年及一期,龙川景旺经天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龙川景旺金属基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龙川景旺金属基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龙川金属基自设立以来主要从事金属基覆铜板的生产与销售。最近一年及一期,龙川金属基经天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3、江西景旺精密电路有限公司

江西景旺精密电路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江西景旺自设立以来主要从事印制电路板的生产与销售。最近一年及一期,江西景旺经天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4、景旺电子(香港)有限公司

景旺电子(香港)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注:根据香港2014年生效的新《公司条例》,已废除法定股本的相关规定。

香港景旺自设立以来主要从事印制电路板的销售。最近一年及一期,香港景旺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最近一年财务数据经天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最近一期财务数据经天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5、龙川宗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龙川宗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龙川宗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印制电路板的钻孔加工。最近一年及一期,龙川宗德经天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6、Kinwong Electronic Europe GmbH(景旺电子(欧洲)有限责任公司)

Kinwong Electronic Europe GmbH(景旺电子(欧洲)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最近一年及一期,欧洲景旺经天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预计募集资金情况

经公司2014年9月15日召开的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确定发行数量,公司拟向社会公开发行不超过4,8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具体募集资金数额根据市场和询价情况确定。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将用于扩大生产规模、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等项目,具体投资项目按轻重缓急排列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注:高密度、多层、柔性及金属基电路板产业化项目分两期建设,拟用募集资金投入建设第一期工程。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建设进度以自有资金或银行借款先行投入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目的资金需求,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结合公司产能利用率持续较高的情形,为使项目尽早建成投产,公司已在高密度、多层、柔性及金属基电路板产业化项目(一期)进行了前期投入,主要为建设厂房和宿舍、购置机器设备。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对江西项目建设投入47,558.41万元(未含流动资金)。

为解决SMT产能不足,龙川景旺于2016年启动实施新型电子元器件表面贴装生产项目,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对该项目建设投入293.83万元,主要为购置机器设备。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继续以自筹资金投入建设。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上市前已先行投入的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高密度、多层、柔性及金属基电路板产业化项目(一期)

1、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为74,120.68万元,其中,建设投资69,535.68万元,流动资金4,585.00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情况如下:

2、项目进度安排

本项目采取边建设边生产的方式,工程建设期5年,于2012年下半年开始建设,2014年初投产,计划于2017年上半年全部建成,项目建成后的第2年达产,本项目建设进度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以自有资金和银行借款对本项目先行投入47,558.41万元(未含流动资金),主要为建设厂房和宿舍、购置机器设备。由于募集资金尚未到位,本项目实际进度和计划进度有所差异。

3、项目的经济效益情况

本项目达产后预计实现不含税年销售收入103,698.70万元,年利润总额18,654.28万元,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如下:

注:测算使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

(二)新型电子元器件表面贴装生产项目

1、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为6,803.9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5,812.93万元,流动资金991.02万元。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情况如下:

2、项目进度安排

本项目建设期三年,边建设边投产,建设期第一年部分投产,第四年达产。

3、项目的经济效益情况

本项目达产后预计实现不含税年销售收入24,733.40万元,年利润总额1,104.07万元,投资回收期短,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如下:

注:测算使用的所得税税率为15%。

(三)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公司的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约2.4亿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其中以不超过1亿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不低于1.5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三、项目发展前景

中国的印制电路板产值稳居全球第一,拥有良好的市场前景。通过实施江西景旺精密电路有限公司高密度、多层、柔性及金属基电路板产业化项目(一期),公司将有效解决限制公司发展的产能瓶颈约束。近年来,多层电路板和HDI板产品需求较为旺盛,将是市场未来发展的主要方向之一,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将重点扩大高端产品生产能力,项目达产后,产品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

表面贴装业务是印制电路板的配套业务,出于效率及成本考虑,客户会产生由印制电路板厂商提供表面贴装服务的需求。报告期随着公司FPC业务的发展,配套的SMT业务需求也迅速增长。公司目前SMT产能已充分利用,并向外协厂商采购SMT加工服务。当公司未来几年FPC业务继续较快增长,及FPC中提供SMT加工服务比重上升,SMT产能不足的问题将日益突出。因此,公司加快新型电子元器件表面贴装项目建设,提升配套服务能力,满足客户一站式采购的需求。

2013年到2015年,公司销售收入增长迅速,从17.61亿元增长至26.77亿元。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生产经营所需的营运资金增加,公司短期借款余额维持在较高的水平,资产负债率位于处于较高的水平。公司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公司长期健康发展。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及投资公司此次发行的股票时,除关注“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四、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风险”外,本公司还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

(一)出口退税税率变动的风险

本公司产品销售适用增值税。本公司使用直接出口方式外销的货物,适用国家“免、抵、退”的规定,退税率为17%。如果国家的出口退税率发生变化,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环保风险

印制电路板的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水、废气及固体废弃物。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十分重视环保相关的工作,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建立了专门的环境保护部门,制定了相关的环保制度,不断增加、改造公司的环保工程及环保设备。报告期内,公司的环保投入金额合计为10,123.67万元。

但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的日益重视,未来政府可能制定更加严格的环境保护措施及提高环保标准,从而增加本公司的环境保护支出,对公司的盈利能力造成消极影响。

同时,公司不能完全排除由于管理疏忽或不可抗力导致环境事故的可能性,从而对公司的声誉及盈利造成不利影响。

(三)新增产能的市场风险

公司主要募投项目高密度、多层、柔性及金属基电路板产业化项目(一期),由全资子公司江西景旺于江西吉安实施,该项目投资额为74,120.68万元,建成达产后将形成年产120万平方米RPCB、18万平方米HDI板的产能。

上述项目的建成,将使得相应产品的产能实现较大幅度的增长。由于PCB行业市场竞争激烈,新增产能的消化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

(四)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净资产为151,329.69万元,如本次发行成功,公司净资产增长幅度达70%。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及达产期较长,项目达产前公司的销售规模、利润总额与净资产不能保持相同比例的增长,从而导致一段时间内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低于上市前水平。

此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投资75,348.61万元用于固定资产投资,固定资产的大幅增加将导致折旧费用的增加,如果市场情况发生剧烈变化,存在项目投产后利润增长不能抵消折旧增长的可能性,公司净利润可能会受到影响。

(五)人力资源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规模迅速扩大,营业收入、净利润得到大幅提高,形成了深圳、广东龙川和江西吉安三个主要生产基地,RPCB、FPC、MPCB三种产品均发展迅速。未来,随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募投项目建成投产,经营规模和总资产将继续大幅扩大。公司的迅速发展,对公司管理、技术、市场营销等各方面均提出更高的要求,要求公司能保持员工稳定性,并不断引进和培养管理人才、技术人才、市场营销人才。

若未来公司不能引进和培养足够的人才,或现有人员出现较大流失,将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产生影响。

(六)技术风险

印制电路板行业是技术密集型行业,只有具备一定技术和创新能力的企业方能脱颖而出。随着下游电子消费品向轻、薄、小化发展,新型电子产品不断推出,对印制电路板的性能和品质要求也逐步提高。只有具有一定技术实力,并能根据行业发展不断提高技术水平的印制电路板生产企业,方能获得良好发展。

若公司未来不能持续提高技术水平和开发新产品、新工艺,不能紧跟下游电子产品的推陈出新,则存在丧失技术优势,在激烈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的风险。

(七)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刘绍柏和黄小芬夫妇、卓军、赖以明分别通过景鸿永泰、智创投资、恒鑫实业持有公司发行前42.226%、42.226%、6.357%的股份,合计持有公司发行前90.809%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依然较高,处于绝对控股地位。

若公司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股地位,通过在股东大会上行使表决权,对公司的经营决策、人事任免等决策作出影响,将可能做出有利于实际控制人却不利于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决策。

二、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大合同

1、销售合同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正在执行的主要客户的主要销售合同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2、采购合同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正在执行的主要供应商的主要采购合同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3、借款合同、授信合同、担保合同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正在执行金额大于2,000万元的借款合同及相关的授信合同、担保合同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4、建筑施工合同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正在执行金额大于2,000万元的重大建筑施工合同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5、售后回租赁合同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正在执行的租金总额大于2,000万的重大售后回租赁合同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注:根据《售后回租赁合同》约定,租金以中国人民银行一至三年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计算,若基准利率调整,各期租金也相应调整。

6、承销协议及保荐协议

公司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主承销协议》、《保荐协议》,协议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承销及保荐的事宜做出了规定,内容包括:发行数量、票面金额、发行价格的确定方式、承销方式、佣金及支付、声明、保证和承诺、违约责任及争议的解决等。协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发行人对外担保的有关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除公司及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外,公司无任何对外担保事项。

(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作为一方当事人未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对此已出具声明。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子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作为一方当事人也未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情况

二、本次发行时间安排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发行保荐书;

(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三)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四)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五)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六)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七)公司章程(草案);

(八)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九)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时间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5:00。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至5:00。

三、备查文件查阅地点、电话、联系人

(一)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山商业文化中心区天利中央商务广场(二期)C座19楼

电 话:0755-83892180

传 真:0755-83893909

联 系 人:黄恬

(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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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