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联安睿智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延长募集期的公告
国联安睿智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285号文准予注册,已于2016年11月7日开始募集,认购截止日为2016年12月16日。
为充分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联安睿智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国联安睿智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国联安睿智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经与本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本基金各销售机构协商一致,本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将本基金募集期延长至2016年12月23日。
在募集期间,本基金将继续通过本公司直销渠道及各代销机构公开发售。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6年11月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基金管理人网站上的《国联安睿智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国联安睿智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国联安睿智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国联安睿智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摘要》等。
投资者也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38784766、400-7000-365(免长途话费)或本公司网站(www.gtja-allianz.com)获取相关信息。
本公司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因基金份额价格存在波动,亦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敬请投资者留意相关风险。
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六日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国联安鑫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12月1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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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本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
2 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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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基金合同》生效前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及其他费用从基金发行费用中列支,不另用基金财产支付。
(2)本公司基金从业人员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① 本公司基金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份额为0份;
②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均为0;
③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者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应当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之后,按照具体销售机构销售网点的有关规定,及时查询交易确认情况。投资者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021-38784766,400-7000-365(免长途话费)和网站(www.gtja-allianz.com)查询交易确认状况。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业务将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具体时间由本基金管理人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六日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所持先导智能、中潜股份股票估值调整的公告
鉴于先导智能(300450)、中潜股份(300526)股票因重大事件临时停牌,为使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相关基金的估值公平、合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经与托管行协调一致,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自2016年12月14日起对公司旗下产品持有的先导智能(300450)、中潜股份(300526)股票估值按指数收益法进行调整。
待上述股票复牌且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