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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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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普天邮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撤诉的公告

2016-12-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80 900930 证券简称:上海普天 沪普天B 公告编号:临2016-049

上海普天邮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撤诉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撤诉。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普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原告。

●涉案的金额:本金人民币130,182,000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目前本案尚未进行审理,本公司无法准确判断本次公告的诉讼事项对本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一、诉讼案件基本情况

2016年4月20日,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普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与浙江大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浙江省仙居新区发展有限公司纠纷一案,由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受理,详见《上海普天邮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临2016-013)。

9月13日,原告就上述同一事实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起诉,详见《上海普天邮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临2016-037)、《上海普天邮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临2016-048)。

同日,原告得知上海一中院依职权将本案移送至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台州中院”)审理,因此根据《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原告向台州中院寄送撤诉申请书。

二、诉讼案件撤诉情况

近日,原告收到台州中院送达的(2016)浙10民初735号民事裁定书,法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予以准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准许原告撤诉。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目前本案尚未进行审理,本公司无法准确判断本次公告的诉讼事项对本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本公司将积极关注和了解本案情况,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披露诉讼事项及其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普天邮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