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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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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2016-12-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 300232 证券简称:洲明科技 公告编号:2016-109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2月9日召开了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案)》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中的部分原激励对象已离职/考核不合格的原因,董事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原激励对象王荣礼1人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共计125,035股,回购价格为1.342元/股;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原激励对象王荣礼、占红水、陈健共3人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共计120,000股,回购价格3.164元/股。

实施回购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共计245,035股后,公司注册资本将随之发生变动。自2016年11月22日至2016年12月2日期间,鉴于公司的股票期权自主行权系统终端为开放状态,导致公司的总股本在上述期间发生变化,由2016年11月22日的575,718,560股变为截至目前的575,737,310股,故本次回购245,035股后,公司总股本由575,737,310股变为575,492,275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6-100)。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