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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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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增加新浪仓石为代销机构并开通定投业务的公告

2016-12-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浪仓石”)签署的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自2016年12月16日起,新浪仓石将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从2016年12月16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新浪仓石办理上述适用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投等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新浪仓石的规定为准。

二、重要提示

1、上述申购赎回业务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赎回期及处于特定开放日和开放时间的基金。基金封闭期等特殊期间的有关规定详见对应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投资者可与新浪仓石约定定投业务的每期固定投资金额,该金额即为申购金额,上述基金每期最低申购额不低于人民币100元(含100元)。基金定投业务不受日常申购业务的最低金额限制。具体定投业务规则请参考新浪仓石的相关规定。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10-62675369

网站:www.xincai.com

2、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1-666-998

网址:www.qhkyfund.com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并不等于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六日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关于母公司从业人员在子公司兼任董事、监事及领薪情况的公告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从业人员在前海开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开源资管公司”或“子公司”)兼任董事、监事及领薪情况如下:

本公司总经理、董事蔡颖女士兼任前海开源资管公司董事长;

本公司首席运营官、董事会秘书李志祥先生兼任前海开源资管公司董事;

本公司汤力女士兼任前海开源资管公司监事;

上述人员均不在前海开源资管公司领薪。

本公司除上述人员以外未有从业人员在前海开源资管公司兼任职务的情况。

特此公告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六日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关于华宝证券费率

调整的公告

应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宝证券”)费率调整的申请,经协商一致,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配合华宝证券对旗下基金在华宝证券的费率进行调整。现将具体费率调整情况公告如下:

一、费率调整

自2016年12月16日起,投资者通过华宝证券申(认)购、定投本公司旗下基金(仅限前端收费模式),其申(认)购、定投费率不设折扣限制,具体折扣费率以华宝证券活动为准。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费率调整后,如本公司新增通过华宝证券销售的基金产品,该基金产品适用上述优惠,具体折扣费率优惠时间、内容以华宝证券的活动为准。

二、重要提示

1、本次费率调整仅适用于华宝证券代销的本公司处于正常申购期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基金产品。

2、本次费率调整仅适用于在华宝证券办理本公司基金产品的申(认)购、定投业务的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赎回、转换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3、本次费率调整解释权归华宝证券所有,有关费率调整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华宝证券的有关公告。

4、费率调整期间,业务办理的流程以华宝证券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服电话:4008-209-898

网址:www.cnhbstock.com

2、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1-666-998

网址:www.qhkyfund.com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并不等于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16日

关于前海开源外向企业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参与部分代销机构费率优惠

活动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与代销机构协商,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前海开源外向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前海开源外向企业股票”,基金代码:003492;以下简称“本基金”)决定参与部分代销机构的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费率优惠活动期间

自2016年12月19日起,优惠活动结束时间以各代销机构为准。

二、具体优惠内容

投资者通过上述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的定投或申购业务(仅限前端模式),原申购、定投费率高于0.6%的,享有上述折扣优惠,但折扣后的实际执行费率不得低于0.6%(明确说明无0.6%的最低限制或不设折扣限制的除外);原申购、定投费率低于或等于0.6%或为固定金额的,则按原费率执行。本基金费率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三、重要提示

本次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代销机构所有,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及流程以相关代销机构的安排和规定为准。有关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相关代销机构的页面公示或有关公告。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1-666-998

网址:www.qhkyfund.com

微信公众号:qhkyfund

五、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并不等于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

投资人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六日

前海开源外向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

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投

业务的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投业务的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投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本基金对单个投资人不设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

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基金管理人的电子直销交易系统(目前仅对个人投资者开通)和代销机构申购本基金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含申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应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1)投资人通过代销机构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2)本基金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系统申购的投资人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1)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2)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电子直销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注: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则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

销售机构对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该申购申请。申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申购以金额申请,遵循“未知价”原则,即申购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投资人在提交申购申请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否则所提交的申购申请不成立。

当日的申购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 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人赎回本基金基金份额时,可申请将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赎回,但每笔最低赎回份额不得低于10份;基金份额的账户最低余额为10份基金份额,若某笔赎回将导致投资人在销售机构托管的本基金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份时,该笔赎回业务应包括账户内全部基金份额,否则,基金管理人有权将剩余部分的基金份额强制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金额为赎回总额扣减赎回费用。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注: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销售机构对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该赎回申请。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赎回以份额申请,遵循“未知价”原则,即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赎回申请不成立。

当日的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投资人T日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的情形时,赎回款项的支付办法按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5. 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和基金转换的申购补差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差异情况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1)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收取,并按照《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将部分赎回费计入转出基金的基金财产。

2)申购补差费率指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之差。当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高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时,应缴纳转入基金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差额,反之则不收取申购补差费。

(2)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换费用=赎回费用+补差费用

赎回费用=转出金额×赎回费率

补差费用:分以下两种情况计算

1)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 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补差费用=(转出金额-赎回费用)×申购补差费率/(1+申购补差费率)

申购补差费率=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申购费率

2)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 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补差费用=0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用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转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转出转入基金申购补差费用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5.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由同一销售机构销售、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并在同一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基金。投资人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2)投资人可在基金开放日申请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与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办理时间相同。本公司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或转换时除外。

(3)交易限额参见相关基金招募说明书和相关公告中对申购和赎回限额的规定。

(4)投资人提出的基金转换申请,在当日交易时间结束前可以撤销,交易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5)具体转换业务规则可参照本公司于2014年9月5日发布在指定报刊和本公司官网的《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开通转换业务并在直销机构实行申购补差费率优惠的公告》。

(6)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销售机构

直销机构: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代销机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中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广源达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微动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北京电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金斧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凯恩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7)自公告开放日起,本公司直销机构和上述代销机构将同时开通本基金与本公司旗下其他已开通转换业务的开放式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具体开通的基金范围以各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为准。

(8)投资人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或电子直销交易系统(已开通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通联支付、汇付天下天天盈借记卡支付)办理基金转换业务,享受零申购补差费率优惠,只收取赎回费。如遇业务调整或网上交易支付渠道规则变动,将另行公告。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6.1开通定投业务的销售机构

直销机构: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代销机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中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广源达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微动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北京电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金斧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凯恩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6.2办理方式

投资人开立基金账户后即可到上述机构的网点(包括电子化服务渠道)申请办理本基金的基金定投业务,具体安排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6.3办理时间

基金定投的申请受理时间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6.4申购金额

投资人可与各销售机构约定每期申购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不受基金招募说明书中有关申购金额的限制。

投资人应与相关销售机构约定扣款日期。

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人申请时约定的每期扣款日、申购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开放日则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为准,并将投资人申购的实际扣款日期视为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

投资人需指定相关销售机构认可的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

6.5申购费率

若无另行公告,定投费率及计费方式与一般的申购业务相同。部分销售机构处于定投费率优惠活动期间的,本基金将依照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6.6扣款和交易确认

基金的登记机构按照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日进行确认,投资人可自T+2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6.7变更与解约

如果投资人变更每期申购金额、扣款日期、扣款方式或者终止定投业务,请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7. 基金销售机构

7.1直销机构

(1)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06号万科富春东方大厦1308室

联系人:吴承禹

电话:(0755)83181190

传真:(0755)83180622

(2)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直销交易

客服电话:4001-666-998

网址:www.qhkyfund.com

微信公众号:qhkyfund

7.2代销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广源达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微动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北京电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金斧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凯恩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本基金管理人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销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将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述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上述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上的《前海开源外向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亦可到基金管理人网站(www.qhkyfund.com)查询。

对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它有关信息的投资人,可拨打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热线(4001-666-998)咨询相关事宜。

由于各代销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可能开展上述业务的时间有所不同,投资人应以各代销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为准。

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并不等于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投资人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