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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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行使“15国信01”次级债券
发行人赎回选择权的提示性公告

2016-12-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国信证券 证券代码:002736 编号:2016-066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行使“15国信01”次级债券

发行人赎回选择权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月29日发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期次级债券(以下简称“15国信01”或“本期债券”),2017年1月29日为本期债券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根据《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期次级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约定,公司决定行使“15国信01”次级债券赎回选择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15国信01”全部赎回。

现于本期债券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对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进行提示性公告。

一、本期债券相关情况

1、债券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期次级债券、证券简称为“15国信01”

2、债券代码:118915

3、发行总额:人民币600,000万元

4、发行方式: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5、发行对象:符合《证券公司次级债管理规定》(证监会公告[2012]51号)的机构投资者。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和保险公司等;上述金融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投连险产品、基金产品、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等;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企业法人;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实缴出资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合伙企业;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者。

6、承销商:发行人自行销售

7、发行价格: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8、存续期限:3年期固定利率债券(2+1)

9、票面利率:5.88%。发行人有权于该品种次级债券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信息披露场所发布关于是否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公告。若发行人决定行使赎回权利,则该品种次级债券将被视为第2年全部到期;若发行人未行使赎回权利,则该品种次级债券将继续在第3年存续,最后1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年利率在初始发行利率的基础上提高300个基点。

10、计息方式:附息式固定利率

11、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12、发行日:2015年1月29日

13、起息日:2015年1月29日

14、计息期限:2015年1月29日至2018年1月28日。若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次级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5年1月29日至2017年1月28日。

15、付息日:自2016年至2018年每年的1月29日,若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次级债券的付息日为自2016年至2017年的每年的1月29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付息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6、兑付日:2018年1月29日,若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次级债券的兑付日为2017年1月29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二、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具体条款约定如下

根据募集说明书,发行人有权于该品种次级债券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信息披露场所发布关于是否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公告。若发行人决定行使赎回权利,则该品种次级债券将被视为第2年全部到期;若发行人未行使赎回权利,则该品种次级债券将继续在第3年存续,最后1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年利率在初始发行利率的基础上提高300个基点。

三、发行人赎回付款安排

1、赎回资金发放日为2017年1月29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2、赎回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

3、债券持有人享有2016年1月29日到2017年1月28日之间的利息,利率为5.88%。每手(面值1,000元)“15国信01”派发利息为人民币58.8元(含税)。

4、付款方式:发行人将依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登记结果对本期赎回债券支付本金及利息,该赎回资金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清算系统进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户中,再由该证券公司在赎回资金到帐日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

四、税务提示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次级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五、相关机构

本期次级债券由发行人自主承销,无担保人,评级公司为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根据其出具的《国信证券2015年第一期次级债券信用评级报告》(联合[2015]014号),次级债券信用等级为AA+),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手续。

公司将根据相关业务规则,做好“15国信01”次级债券赎回事宜的后续信息披露及本息兑付工作。

特此公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