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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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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18版)

2016-12-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单位:万元

(三)报告期主要财务指标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财务状况分析

2013年末、2014年末、2015年末和2016年6月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44,538.63万元、48,650.66万元、61,142.89万元和65,316.85万元。公司2014年末、2015年末的资产总额分别较上年末增长9.23%、25.68%,主要系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扩大,与经营相关的应收账款、存货、固定资产相应增加。2016年6月末公司资产总额较2015年末增长6.83%,主要是与经营相关的存货和固定资产增加所致。

2013年末、2014年末、2015年末和2016年6月末,公司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75.29%、67.99%、 67.12%和66.45%;2014年末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较2013年末有所下降,主要是由于公司实施募集资金项目和部分设备更新,购置了生产设备等长期资产,2015年末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与2014年末基本相当。2016年6月末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与2015年末基本相当。

2013年末、2014年末、2015年末和2016年6月末,公司流动负债分别为20,512.63万元、19,251.98万元、24,558.16万元和24,955.34万元,占各期末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00.00%、99.77%、99.08%和99.18%。其中,2014年末公司负债较2013年末减少,主要系公司偿还了部分银行借款所致。2015年末公司负债较2014年末增加,主要系公司银行借款和应付账款增加所致。2016年6月末公司负债较2015年末增加,主要是公司应付帐款和应付票据增加所致。

2、盈利能力分析

(1)营业收入分析

2013年至2015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64,386.14万元、64,259.87万元和70,331.31万元,2014年和2015年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分别增长-0.20%和9.45%。

2013年、2014年、2015年和2016年1-6月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63,615.53万元、63,388.69万元、69,381.51万元和36,468.80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8.80%、98.64%、98.65%和98.56%,主营业务收入构成了公司营业收入的主要部分。公司其他业务收入包括租金和材料销售收入。

(2)营业成本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始终在99%以上,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成本变动趋势与主营业务收入变动趋势保持一致。

3、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总体来说,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获取现金的能力较强,收益质量较好。其中2014年和2015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高于净利润,体现了公司良好的收益质量。

2013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低于同期净利润,主要系2013末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较2012年末增加所致。

2016年1-6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低于同期净利润,主要是2016年6月末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较2015年末增加较多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充足,现金支付正常。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均为负,主要系为满足市场需求,扩大产能,不断加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投资所致。2013年、2014年、2015年和2016年1-6月,公司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出分别为2,227.61万元、6,266.52万元和5,720.55万元和2,608.27万元。

2014年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支出较2013年增加,主要是公司为实施募投项目和更新部分设备而购置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现金支出增加。

2015年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支出较2014年增加,主要是公司2015年投资1,500.00万元认购武汉飞恩10%股权的增资所致。

2013年和2014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均为负,主要原因系偿还借款和股东现金分红所致。2015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为正,主要系公司银行借款增加所致。2016年1-6月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为负,主要是偿还银行借款所致。

(五)股利分配政策

1、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有如下规定:

(1)利润分配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2)利润分配的方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份方式分配股利。

(3)利润分配的顺序

a) 以税后利润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b) 提取税后利润的10%作为法定公积金;

c)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d) 支付股东股利。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董事会应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发展的需要确定上述第(c)、(d)项所述利润分配的具体比例,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在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前,不得分配利润。

4、利润分配说明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2、报告期内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2014年8月16日,经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定,公司拟以公司总股本7,500万股为基础,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2元,合计1,500万元,以上利润分配金额均为含税金额。

3、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政策

经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完成后,公司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公司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各自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享有。

4、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1)公司的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行同股同利的股利分配政策,股东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等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2)公司的利润分配总体形式: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并且在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3)公司现金方式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公司主要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政策,即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后有可分配利润的,则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总体而言,倘若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则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

此外,针对现金分红占当次利润分配总额之比例,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确定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比例: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4)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前文所述之“重大投资计划”或者“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

(4)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若公司快速成长或者公司具备每股净资产摊薄的真实合理因素,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提出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或者转增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5)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一般进行年度分红,公司董事会也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进行中期分红。公司董事会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及留存的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安排或原则,公司当年利润分配完成后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应用于发展公司主营业务。

(6)利润分配应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二个月内完成股利的派发事项。公司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在上述利润分配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制定或调整股东回报计划。

(7)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公司应保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如果变更股利分配政策,必须经过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公司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制定或调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但公司保证现行及未来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不得违反以下原则:即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

(六)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分支机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直接控股天龙模具、上海天海等10家子公司,并通过上海天海间接持有日本天海100%的股权;另外,天龙模具有1家参股公司美国博泰克,发行人有一家参股公司武汉飞恩,江苏意航有一家分公司江苏意航武汉分公司。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分支机构的具体情况如下:

1、上海天海电子有限公司

上海天海设立于2000年12月,主要从事精密模具的设计、制造与包括消费电子和汽车类在内的精密注塑零件的生产、喷漆、组装和销售业务,其目前基本情况如下:

2、慈溪市天龙模具有限公司

天龙模具设立于2002年3月,主要从事精密模具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业务,其目前基本情况如下:

3、江苏意航汽车部件技术有限公司

江苏意航设立于2011年12月,主要从事包括汽车轴流冷却风扇和护风圈在内的汽车塑料零部件的生产、制造、销售和服务业务,其目前基本情况如下:

4、东莞天龙阿克达电子有限公司

东莞天龙设立于2004年11月,主要从事包括电工电器和消费电子类在内的精密塑料零件生产加工和销售业务,其目前基本情况如下:

5、福州天隆电子有限公司

福州天隆设立于2003年5月,主要从事包括打印机结构件与外壳在内的消费电子类塑料零件的生产和销售业务,其目前基本情况如下:

6、三河天龙阿克达电子有限公司

三河天龙设立于2004年12月,主要从事各类塑料零件的生产及销售,其目前基本情况如下:

7、长春天龙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长春天龙设立于2014年1月,主要从事各类汽车类塑料零件的生产及销售,其目前基本情况如下:

8、北京天龙意航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北京天龙设立于2015年1月,主要从事各类塑料零件的销售,其目前基本情况如下:

9、成都天龙意航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成都天龙设立于2015年7月,主要从事汽车发动机冷却风扇和护风圈等塑料零部件的生产与销售,其目前基本情况如下:

10、廊坊天龙意航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廊坊天龙设立于2015年7月,主要从事汽车发动机冷却风扇和护风圈等塑料零部件的生产与销售,其目前基本情况如下:

11、天海株式会社

日本天海设立于2008年8月,主要从事各类塑料零件在日本的销售和售后服务业务,其目前基本情况如下:

12、美国博泰克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通过天龙模具间接持有美国博泰克30%的股权。目前,美国博泰克的基本情况如下:

13、武汉飞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持有武汉飞恩的10%的股权。目前,武汉飞恩的基本情况如下:

14、江苏意航武汉分公司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江苏意航在武汉地区有一家分支机构,即江苏意航汽车部件技术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意航武汉分公司”)。目前,江苏意航武汉分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为进一步提高产品技术水平,优化产品结构,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提升市场地位,实现公司持续、稳健、健康发展,根据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轻重缓急顺序列示如下:(1)年产2634万件精密注塑件技术改造项目;(2)年产1130万件汽车精密注塑零部件建设项目;(3)年产160付精密模具技术改造项目;(4)精密注塑件、精密模具研发中心项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3.44亿元,其中建设投资3.13亿元,铺底流动资金0.31亿元。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计使用募集资金投入31,793万元。

单位: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发展战略,发行人将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合理安排实施。

本次募集资金最终金额将根据询价结果确定,如果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不能满足上述项目的资金需求,发行人将通过银行借款等自筹资金方式解决资金缺口;如果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所需资金,发行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根据公司发展所需资金金额,将募集资金余额部分用于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运营资金。

为确保公司新老股东的利益,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发行人将根据募投项目进展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具体事宜待募集资金到账后,由公司依法另行审议。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账户集中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1、扩大产能,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与核心竞争力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达产以后,公司生产能力将大幅提高,规模经济效益将更加显著,营运资金实力也更为雄厚;同时,本次募投项目的产品为公司优势产品,随着募投项目的建设完成,公司产品结构将得到进一步优化,竞争力也将得到进一步增强。因此,公司利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扩大公司规模,是适应市场竞争的必然选择,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会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

在市场保持相对稳定的情况下,从中长期来看,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具有较高的投资回报率;随着投资项目达产,公司销售收入和利润水平将有大幅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将得到提高。

2、提升公司资本实力,增强抗风险能力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将大幅提高,这将进一步壮大公司整体实力,为公司继续贯彻“持续改进、稳健成长”这一发展战略提供有力保障并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另外,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水平将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而大幅降低,有利于提高公司的间接融资能力,降低财务风险。

3、净资产收益率下降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期,在项目未达产的短期内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会因为财务摊薄而有一定程度的降低。

4、固定资产占比上升

由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固定资产投资较大,投资项目完成后,公司固定资产占总资产比例将有较大幅度上升。

第五节 风险因素及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一)业务风险

1、客户相对集中的风险

见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第一节“重大事项提示”。

2、租赁生产厂房的风险

见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第一节“重大事项提示”。

3、东莞天龙租赁瑕疵物业的风险

东莞天龙承租的位于“东莞市石碣镇新风路刘屋村委会工业区”的建筑面积为10,920平方米的物业目前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前述租赁物业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原因系该物业所有权人(即东莞市石碣镇刘屋股份经济联合社(以下简称“石碣镇经联社”))未完成《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相关前置审批手续。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目前无效,待出租人就相关租赁物业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其所签订的租赁合同方才可被认定为自始有效。

报告期内,东莞天龙的经营业绩如下: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东莞天龙承租物业建筑面积占公司自有及承租的生产经营物业面积的比例为9.24%,占比较低。

对于东莞天龙租赁的瑕疵物业,如果该处物业被依法责令拆除将对东莞天龙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4、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公司所处的橡胶和塑料制品业与经济增长速度相关性高,对宏观经济周期变化较为敏感。一旦宏观经济出现波动、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则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013年、2014年、2015年和2016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64,386.14万元、64,259.87万元、70,331.31万元和37,000.20万元,净利润分别为7,045.72万元、6,991.21万元、6,997.86万元和4,029.34万元,公司2014年经营业绩较2013年略有下降。

2013年、2014年、2015年和2016年1-6月,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0.67%、30.87%、28.59%和29.46%;2015年主营业务毛利率较2014年有所下降,主要是由于下游汽车行业竞争加剧,使得公司汽车类塑料零件产品承受了较大的降价压力,新客户、新项目的毛利空间受到挤压,使得公司汽车类塑料零件毛利率下降;另外由于消费电子行业需求多变,部分消费电子类塑料零件外观尺寸要求较高,损耗率较高,生产效率较低,使得公司消费电子类塑料零件毛利率下降。

此外,2014年公司主动减少了电工电器类塑料零件中具有小批量、多品种特点的低毛利率产品的生产,部分影响了该年公司营业收入的增长。

如公司未来没有新的并购,短期内公司经营业绩可能无法实现大幅增长,甚至可能因为宏观经济的波动出现经营业绩下降;如果下游汽车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公司将承受更大的降价压力,可能进一步挤压公司汽车类塑料零件产品的利润空间;如果公司不能尽快适应消费电子行业的需求变化,公司消费电子类产品的销售收入和利润空间可能进一步下降;如果公司未来进一步减少部分电工电器类塑料零件的生产,公司电工电器类塑料零件的销售收入和利润可能进一步下降。一般而言公司配套客户新产品的塑料零件的售价和毛利率相对较高,随着客户后续更新产品的推出,客户往往要求公司配套其老产品的塑料零件售价每年下降一定的幅度,并且配套其老产品的塑料零件的订单也可能有所减少。如果公司不能通过持续跟踪客户新产品开发和配套客户更新产品来抵消老产品售价下降和老产品订单减少的不利影响,将可能导致公司经营业绩下降。另外,为适应客户就近供货的要求,发行人报告期内逐步开辟了新的生产基地,但新的生产基地前期投入较大,客户认证时间较长,短期内无法量产,长春天龙和成都天龙在2015年均处于亏损状态;发行人新设生产基地短期内会增加发行人的成本费用,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如果发行人新的生产基地无法如期量产,长期来看也会导致发行人的经营业绩下降。公司存在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5、质量责任风险

根据国际通行做法和我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汽车制造商(进口商)将承担其生产(进口)的缺陷汽车产品的召回义务。整车制造企业对为其配套的零部件企业的质量保证能力有很高的要求,其每个零件均进行了标识,具有可追溯性,对存在质量问题的零部件,汽车制造商可以要求汽车零部件企业进行赔偿。汽车产品召回制度的实施一方面有力地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使得整车厂选择零部件供应商时更加谨慎,对供应商产品质量要求更为严格。如果因公司产品的缺陷导致整车召回,公司将面临一定的赔偿风险。

6、境外经营的风险

公司在日本拥有全资子公司日本天海,主要负责公司在日本市场的塑料零件销售和售后服务。2013年、2014年、2015年和2016年1-6月,公司对日本出口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2.89%、0.98%、0.59%和0.45%。由于日本天海所在地日本在法律环境、经济政策、市场环境以及文化、语言、习俗等方面与中国存在差异,公司管理的难度相对较大,可能会给本公司的管理带来一定的风险。

7、外销收入下降的风险

公司外销以美国、日本和欧洲市场为主,2013年、2014年、2015年和2016年1-6月,公司分别实现外销收入8,802.85万元、7,148.56万元、8,931.37万元和5,074.20万元。2014年公司外销收入较2013年下降,主要由于公司模型手机类和iphone手机塑料保护壳等产品海外需求下降,公司对日本市场的销售减少所致。未来,如果海外相关国家的宏观政策、行业政策发生变化、经济情况及相关行业需求衰退,将会影响公司产品的海外销售。另外,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律体系不同,与我国可能存在较大差异,公司难以全面掌握各目标海外市场的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如果公司产品在海外市场出现产品责任纠纷、法律诉讼及面临处罚,该等事件可能影响公司的声誉、减少公司产品的需求,可能对公司的业务、经营成果、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存在外销收入下降的风险。

8、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的相关风险

公司报告期内曾经存在劳务派遣用工人数超过《劳务派遣暂行规定》规定的比例的情形,并已经制定了劳务派遣调整用工方案,需要按《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降低劳务派遣人数以满足《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规定。截至2016年2月29日,通过整改措施,发行人及子公司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比例已经降至10%以下,符合《劳务派遣暂行规定》规定的比例。但鉴于制定的相关调整用工方案涉及增加直接雇佣员工人数、加大自动化设施投入和增加外协比例等措施,相关措施可能增加公司的成本费用,可能影响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

(二)市场和行业风险

1、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主要提供包括精密模具研发制造、塑料零件注塑成型等在内的产品及服务,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电工电器和消费电子三大领域。在上述公司产品主要应用的三大领域内,从零部件供应市场到终端产品销售市场均属于完全竞争市场。并且塑料零部件行业具有进入门槛较低,但后期研发投入较大的特点,即一般厂商能够较为容易的通过购买模具实现塑料零件的生产,但掌握模具开发的技术和更为复杂的注塑工艺则需要较长的时间。

随着中国制造业的进一步产业升级和发展,作为主要配套行业的精密塑料零件制造业的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一方面,公司凭借较强的精密模具开发设计能力通过十多年的发展已经成为具有综合竞争优势的塑料零件制造商,但在技术、人才、设备、研发投入等方面与国际知名塑料零件生产厂商及境内合资企业相比尚存在差距。另一方面,国内的精密塑料零件生产企业也成长较快,因此公司处于竞争可能加剧的市场环境。

如果公司发生经营决策失误、市场拓展不力,不能保持技术、生产水平的先进性,或者市场供求状况发生了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将面临被市场淘汰或被竞争对手替代等不利的市场竞争局面。

2、下游行业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电工电器和消费电子等下游行业,经营业绩受下游行业波动影响。

汽车生产和销售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虽然我国汽车产量由2006年的727.97万辆增长至2012年的1,927.18万辆且保持了逐年增长的态势,但2009年间,受金融危机影响,世界汽车产量下滑12.49%;2011年,中国汽车产量增长率仅为0.83%,为近5年来最低值。2009年,中国除整车外汽车产品出口金额为331.61亿美元,同比下降12.72%,汽车零部件企业受整车市场影响明显。

2013年、2014年和2015年中国汽车产量分别达到2,211.68万辆、2,372.29万辆和2,450.33万辆,中国汽车市场整体保持增长态势。但受整车市场竞争加剧影响,公司面临更加强烈的汽车类产品降价要求、更长的结算周期、更高的票据结算比例以及更长的应收账款回款周期等诸多挑战。此外,受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及消费结构变化等情况影响,根据汽车工业协会公布数据,我国2015年汽车产销量增速较2014年放缓,如果未来汽车终端市场产销量增长乏力甚至下降,公司的生产和销售将面临下降压力。另外,由于公司发动机系统零部件的销售收入占比较高,2013年、2014年、2015年和2016年1-6月公司发动机系统零部件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0.90%、32.11%、33.13%和32.53%,随着新能源汽车的蓬勃发展,将对公司发动机系统零部件的需求形成直接冲击,进而可能导致公司经营业绩的大幅下滑。

2015年9月29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颁布了《关于减征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财税〔2015〕104号),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对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如果该项优惠政策到期后没有后续优惠政策颁布,可能导致汽车产销量的下滑,进而可能导致公司经营业绩的下滑。

在消费电子行业方面,尽管近年来包括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在内的新产品不断涌现,消费电子产业快速增长,但影响消费电子类产品市场需求变动趋势的因素较多,如经济周期、消费偏好、市场热点和流行趋势等,受其影响,消费电子类产品市场需求也会呈现非常规的波动和多变。消费电子类产品市场需求的波动和多变可能会影响公司消费电子类塑料零件产品的需求,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未来如果宏观经济和下游行业市场需求出现较大变动,将影响公司下游行业的产品生产和销售,进而可能导致公司毛利率下降、资产周转率下降和资金压力增大,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带来负面影响。

3、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生产塑料零件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包括PA、PP、PC和PBT等在内的多种塑料粒子。2013年、2014年、2015年和2016年1-6月,公司塑料粒子采购成本占原材料采购成本比例分别为69.28%、67.19%、67.56%和65.59%,公司原材料消耗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分别为70.38%、69.56%、68.18%和67.41%。塑料粒子系石油化工行业的下游产品,其价格受上游原油价格波动影响较大。报告期内中国塑料价格指数变化如下:

资料来源:Wind资讯

由于公司原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较高,如果未来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将导致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波动,进而可能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

(三)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2013年末、2014年末、2015年末和2016年6月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9,671.68万元、18,223.13万元、22,300.50万元和21,803.24万元。其中2015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2014年末增加4,077.37万元,增幅为22.37%,增幅较大。如果未来公司客户经营状况出现恶化,公司存在部分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风险。

2、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的风险

2013年、2014年和2015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3.71、3.57和3.65,2014年应收账款周转率较2013年有所下降,主要由于(1)公司对博泽集团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增加,2013年和2014年公司对博泽集团的销售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9.50%和39.95%,而公司对博泽集团的应收账款信用期相对较长;(2)2014年公司对大陆汽车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2013年增加较多,2013年和2014年公司对大陆汽车的销售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17%和7.38%,而公司对大陆汽车的应收账款信用期相对较长;(3)2013年末和2014年末公司部分客户逾期的应收账款余额较大,2013年末和2014年末应收账款逾期金额分别为813.48万元和621.86万元,而2012年末应收账款逾期金额仅为178.76万元,对于2014年末的621.86万元逾期应收账款,经公司催收,客户于2015年1月将逾期款项445.19万元支付给了公司。

未来若公司对博泽集团和大陆汽车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进一步增加,公司客户应收账款逾期情况不能持续得到有效控制,客户要求延长实际付款周期,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可能会进一步下降,公司存在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的风险。

3、存货周转率下降的风险

2013年、2014年和2015年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5.77、5.22和5.10,2014年存货周转率较2013年有所下降,主要由于2014年末存货较2013年增加2,016.32万元,增幅为27.05%,而2014年营业成本较2013年下降0.48%。2014年末存货较2013年末增加,主要由于(1)公司2014年塑料零件产品新项目增多以及子公司长春天龙2015年即将量产,前期准备的模具相关存货增加;(2)天龙股份母公司2014年冷却风扇项目逐步量产,相关冷却风扇库存商品增加;(3)公司应博泽集团要求增加了刷板电容备货;(4)江苏意航应客户要求适当增加了部分原材料和产成品的备库。2015年存货周转率较2014年有所下降,主要由于2015年末存货账面价值较2014年末增加662.12万元,增幅为6.99%。2015年末存货较2014年末增加主要是2015年末在产品较2014年末增加1,065.23万元,2015年公司为新客户和新项目开发的模具增多,以及部分客户现有产品模具寿命即将到期,公司为其生产备用模具增多,而模具开发周期较长,使得在产品增加。

未来如果公司新项目进一步增加或者现有新项目不能如期量产,那么相关模具存货可能进一步增加;如果公司冷却风扇项目业务规模进行一步扩大,相关冷却风扇库存可能相应增加;如果公司客户进一步要求增加存货备库,相关原材料和产成品存货可能相应增加;公司存货周转率可能进一步下降,从而使公司可能面临存货积压和存货跌价等风险。

4、短期偿债风险

近年来公司业务发展较快,为满足日益增长的订单生产需求,公司不断扩大经营规模,但公司目前仍以短期债务融资为主,截至2016年6月末,公司负债中99.18%为流动负债。2013年末、2014年末、2015年末和2016年6月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1.63、1.72、1.67和1.74,速动比率分别为1.27、1.23、1.26和1.25,资产负债率为分别为46.06%、39.66%、40.54%和38.52%。

如果未来公司因扩大产能或增加生产基地需要增加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的购置,公司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可能有所下降,将可能提高公司的短期偿债风险。

5、汇率风险

由于公司客户主要为跨国企业集团,客户的全球供应链体系决定了公司产品的国外销售比例较大。2013年、2014年、2015年和2016年1-6月,公司外销收入为8,802.85万元、7,148.56万元、8,931.37万元和5,074.20万元,分别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13.84%、11.28%、12.87%和13.91%,结算币种主要为美元和日元。

近年来,随着人民币汇率改革的深化以及受世界经济形势变化的影响,人民币对美元、人民币对日元汇率波动较大。汇率的波动为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了一定的汇率风险,报告期内公司的汇兑损益如下:

单位: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2014年第5号公告规定自2014年3月17日起,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人民币兑美元交易价浮动幅度由1%扩大至2%;2015年8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表关于完善人民币兑美元汇率中间价报价的声明,当日人民币兑美元贬值近2%,未来随着人民币汇率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公司经营规模的进一步扩大,汇率的变化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6、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风险

2015年7月,公司出资1,500万元认购武汉飞恩增资,占武汉飞恩增资后的股权比例为10%。2016年6月末武汉飞恩净资产为6,004.23万元(未经审计),2016年1-6月净利润为-368.37万元(未经审计),如果未来武汉飞恩经营状况得不到改善,则公司对其的投资存在减值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构成不利影响。

(四)管理风险

1、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

见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第一节“重大事项提示”。

2、核心技术与人才流失风险

公司主要客户对塑料零件的精密度和生产稳定性要求较高,注塑零件的生产主要基于模具开发和制造,模具的开发制造能力是保证公司注塑零件高精密度和高质量的关键因素,也是公司能够获得主要客户塑料零件订单的基础。富有经验的生产管理团队、优秀的模具开发团队和长期的模具开发技术积累是公司持续发展的保障。如果未来行业人才竞争加剧,公司不能采取有效措施稳定人才团队,如果未来公司对核心技术的管理不当,公司可能面临核心技术和核心技术人员的流失,进而对公司的发展造成负面影响。

3、经营规模扩大带来的管理风险

公司总部位于宁波市杭州湾新区,下设子分公司分别位于上海市、广东省东莞市、福建省福州市、江苏省南京市、河北省三河市、湖北省武汉市、吉林省长春市、北京市、河北省廊坊市和四川省成都市,这一布局虽然兼顾了公司在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华中、东北地区和西南地区等主要经济区的发展,能够快速响应客户的需求,但未来随着公司总部及各地子公司业务规模的进一步发展,公司存在着相应的管理制度、管理人才和管理手段不能同步适应的风险,进而可能影响公司的整体效益和发展速度。

4、内部管理的风险

公司主要客户对公司交付的产品有严格的质量标准,如果由于公司不能持续保持良好的内部管理,导致公司交付给客户的产品存在较大质量问题,无法获得客户谅解或无法继续满足客户的质量要求,可能会导致客户流失,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另外,如果公司不能持续保持良好的内部管理,可能导致公司成本和费用提高,亦会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风险

1、募投项目实施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的选择结合了公司未来三年发展计划,主要是原有优势产品的产能扩张,并在决策过程中经过了详细认真的可行性分析,论证了产品结构定位以及产能消化措施。但若建设期间下游行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将可能面临调整项目产品定位的风险。

同时,由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厂房改造、新设备调试以及新员工培训等,组织工作量大,建设与培训周期长,因此存在一定的实施风险。

2、募投项目经济效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见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第一节“重大事项提示”。

(六)税收优惠政策变动的风险

2011年9月27日,宁波市科学技术局、宁波市财政局、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宁波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133100109),认定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为三年,2011年至2013年,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按照15%执行。公司于2014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2014年至2016年,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按15%执行。

2009年10月29日,上海天海获得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和上海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认定上海天海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为三年,2009年至2011年,上海天海企业所得税税率按照15%执行。上海天海2012年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获得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和上海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认定有效期为三年;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连续三年内(2012年至2014年)可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上海天海2015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2015年至2017年,上海天海企业所得税率按15%执行。

2015年7月6日,江苏意航获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和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认定有效期为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有关规定,江苏意航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连续三年内(2015年至2017年)可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在期满前三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仍符合条件的将获取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但如果出现政策变动或上述主体在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到期后不再满足相关高新技术企业的条件,将统一按照25%的所得税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将对公司未来的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其他重大事项

(一)重大合同

截至2016年6月30日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重大合同包括:银行贸易融资合同1份;银行贷款合同9份;票据池业务合作协议1份,抵押合同3份;保证合同2份;质押合同1份,采购协议10份;销售协议27份;销售辅助协议8份;保险协议13份。

(二)对外担保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一)本公司为下属子公司上海天海的银行融资进行了担保。

(二)2014年10月27日,赵明亮、江苏意航武汉分公司、上海俊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三方签署了《厂房租赁合同》,2014年10月27日赵明亮、江苏意航武汉分公司、上海恺杰汽车塑料零部件有限公司三方签署了《厂房租赁合同》,在该两份厂房租赁合同中,江苏意航武汉分公司与赵明亮均需对承租方连带承担出租人的义务和责任,具体情况详见招股意向书“第六章 业务和技术”/“六、与公司业务相关的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三)物业租赁及出租情况”。

(三)2015年5月15日,公司向客户博泽集团出具《担保函》,保证公司控股子公司全面适当履行公司与博泽集团签署的《全球采购条款及条件》、《质量保证协议》及附属订单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若公司控股子公司违反了任何合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不及时交付货物,货物质量不合格,未履行质量保证义务及其他所有的应尽责任和义务,公司将连带补偿博泽集团因上述违约、事件和情况遭受的损失。

(四)为了东莞天龙向供应商本田贸易(中国)有限公司争取有利的付款账期,2015年5月25日,公司出具《担保函》,就东莞天龙与本田贸易(中国)有限公司签订的供货合同支付货款等事宜,向本田贸易(中国)有限公司作出连带责任担保。

(五)为了廊坊天龙向供应商拜尔材料科技(中国)有限公司争取有利的付款账期,2015年9月25日,公司出具《担保书》,就廊坊天龙于2015年11月1日至2017年10月31日期间向拜尔材料科技(中国)有限公司购买的所有产品的所有货款、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及因担保人欠款引起的拜尔材料科技(中国)有限公司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诉讼费及律师费等,承担最高金额为人民币30万元的连带保证责任。

(六)为了上海天海、江苏意航、江苏意航武汉分公司、福州天隆、廊坊天龙、长春天龙、成都天龙、东莞天龙(合称“被担保人”)争取有利的付款账期,2015年10月12日,公司出具《担保函》,就被担保人向杜邦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债权人”)签订的供货合同支付货款等事宜,向债权人作出如下不可撤销、不可变更的连带责任担保:(1)被担保人如未按照债权人指定的结算条件付款的,担保人应在收到债权人的请款书后7个工作日内代被担保人向债权人全额支付各种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货款、货款利息等),承担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其他违约责任。此外,担保人的担保范围还包括债权人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等);(2)担保人的担保期限为供货合同每笔货款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担保应付款余额预测为1000万)。

除上述情况外,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三)重大诉讼与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一方当事人的争议标的在50万元以上或未达50万元但对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尚未了结及可预见的诉讼或仲裁事项如下:

2015年7月12日,北京天龙向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起诉状,因北京天龙承租厂房的出租方北京中海兴业安全玻璃有限公司未能按《厂房租赁合同》的约定及时提供租赁厂房的房产证,按当地规定,造成北京天龙无法领取生产型营业执照,无法从事生产性活动。北京天龙认为因北京中海兴业安全玻璃有限公司未按约定提供相关租赁房屋的各类文件资料,租赁合同关系应属无效,北京中海兴业安全玻璃有限公司应赔偿北京天龙因租赁合同无效产生的装饰装修损失及生产设备搬迁损失等合计损失300万元。2015年9月14日,北京中海兴业安全玻璃有限公司向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提起反诉状,请求判令北京天龙支付其租赁费及其他费用15.79万元,请求判令北京天龙支付其违约金86.82万元,请求判令北京天龙对其租赁房屋恢复原状。2016年11月23日,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北京中海兴业安全玻璃有限公司给付北京天龙装饰装修损失62.57万元;判决北京天龙给付北京中海兴业安全玻璃有限公司租赁费用及其他费用6.47万元,并由北京天龙将在北京中海兴业安全玻璃有限公司所挖地沟填平,恢复原状;驳回双方的其他诉讼请求。预计北京中海兴业安全玻璃有限公司可能会就该民事判决提起上诉。

目前北京天龙为销售子公司,鉴于北京天龙无法从事生产性经营,公司已经就近于2015年7月在河北廊坊设立生产型子公司廊坊天龙,并已经开始生产,原计划由北京天龙从事的生产经营任务由廊坊天龙替代。因此上述诉讼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2014年9月1日,发行人与宁波大爱机械有限公司签订《设备购销合同》,约定发行人向宁波大爱机械有限公司购买直立式转盘机一台,价格62.80万元;在合同签订后发行人按约定支付了18.84万元预付款;2014年10月25日宁波大爱机械有限公司向发行人交付了转盘机,但转盘机自交付后一直未调试合格,未能实现合同目的。发行人以此为理由向余姚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判令解除《设备购销合同》,要求判令宁波大爱机械有限公司返还预付款18.84万元并将直立式转盘机提回。2016年1月,余姚市人民法院受理该案。之后,宁波大爱机械有限公司以《设备购销合同》实为定作合同为由向余姚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反诉状,反诉发行人要求解除合同没有法律依据,要求判令发行人向其支付定作设备货款43.96万元。2016年10月28日,余姚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民事判决书,判决解除发行人与被告宁波大爱机械有限公司之间签订的《设备购销合同》,判决被告返还设备款188,400元及提取其生产的直立式转盘机,并驳回被告提出的反诉诉讼请求。2016年11月,宁波大爱机械有限公司就该一审民事判决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针对上述转盘机未能调试合格的情况,发行人已经购置了其他品牌的替代设备,上述诉讼情况未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除上述诉讼外,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发行各方当事人情况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第七节 备查文件

投资者于本次发行承销期间,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查阅,也可到本公司及保荐人(主承销商)住所查阅备查文件。查阅时间为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日9:30 - 11:30,13:30 - 16:30。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19日

(上接1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