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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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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12-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26 股票简称:易明医药 公告编号:2016-005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6年12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于2016年12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宋瑞霖因个人工作原因不能出席特委托独立董事郑斌出席。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高帆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的议案》

公司于2016年11月1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于2016年12月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因此公司根据相关情况修改公司章程,并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前述事项变更所需所有相关手续。《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审议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设副董事长和更选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6年1月28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生效的章程》的第一百零五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的规定,公司不设副董事长,尚磊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董事长,继续任董事职务。

根据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的需要,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拟聘任高帆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金小平先生职位调整为首席运营官,仍担任公司董事。

具体内容请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时发布的《关于不设副董事长和更选总经理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成本,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使用期限届满公司将该部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请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时发布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明确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请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时发布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明确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审议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7年1月9日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二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826 股票简称:易明医药 公告编号:2016-006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6年12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于2016年12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其中监事主席王晨因个人工作原因不能出席特委托李前进出席。本次会议推举李前进主持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许可出席了本次会议并进行会议纪录。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成本,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使用期限届满公司将该部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请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时发布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明确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请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时发布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明确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审议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六年十二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826 股票简称:易明医药 公告编号:2016-007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设副董事长和

更选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2月1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不设副董事长和更选总经理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1、根据公司2016年1月28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生效的章程》的第一百零五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的规定,公司不设副董事长,尚磊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董事长,继续任董事职务。

2、根据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的需要,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拟聘任高帆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金小平先生职位调整为首席运营官,仍担任公司董事。

特此公告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二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826 股票简称:易明医药 公告编号:2016-008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 号: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16年12月16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一、 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624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由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743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06元,共计募集资金28,742.5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560.0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5,182.58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116506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16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5,182.58万元。

截至2016年12月16日募集资金项目使用情况如下: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根据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期和实施的具体安排,预计公司在未来12个月将会有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使用期限届满公司将该部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本次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将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按同期一年银行贷款基准利率4.35%计算,可节约财务费用 217.50 万元。

四、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含5000万元)人民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既可以解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同时降低财务费用,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最大化。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募集资金将计划用于公司主营业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3、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000万元(含5000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归还募集资金专户。

五、监事会意见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000万元(含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易明医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对易明医药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本次易明医药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全体独立董事均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

易明医药计划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 12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保荐机构同意易明医药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不超过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届满前,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超出预期,易明医药须及时将不低于项目所需资金金额的募集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项目进度。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二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826 股票简称:易明医药 公告编号:2016-009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 号: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16年12月16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适时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一、 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624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由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743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06元,共计募集资金28,742.5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560.0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5,182.58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116506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16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5,182.58万元。

截至2016年12月16日募集资金项目使用情况如下: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理财产品品种

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国债、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等。

2、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3、购买额度

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信息披露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情况,包括购买理财产品的名称、额度、期限等。

四、审议程序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购买理财产品对公司影响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国债、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等,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高于存款利息的投资效益,同时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控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审部进行日常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七、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公司于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未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八、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利用不超过1亿元(含1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国债、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

2、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使用不超过1亿元(含1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九、监事会意见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国债、银行理财产品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十、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易明医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对易明医药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本次易明医药拟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全体独立董事均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

易明医药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保荐机构同意易明医药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12个月以内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在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到期前,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超出预期,易明医药须及时将该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变现,归还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项目进度。

本次易明医药拟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12个月以内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二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826 股票简称:易明医药 公告编号:2016-010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17年1月9日(星期一)上午9:30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青羊区青羊工业总部基地N区26栋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4、会议表决方式:现场记名书面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7年1月9日(星期一)上午9: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1月8日(星期日)—2017年1月9日(星期一)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月8日下午15:00 — 2017年1月9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6、股权登记日:2017年1月4日

7、参加会议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8、出席对象:

(1)截止2017年1月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改〈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以上1-2项内容详见2016年12月2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为普通表决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式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名册》,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 应填写《股东登记名册》,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名册》,请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他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名册》,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书面信函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书面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17年1月5日16:30送达),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时间:2017年1月5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30-16:30

5、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5号中青旅大厦1102室

邮政编码:100007

联系电话:010-64003200转8009

联系传真:010-64004656

联系人:许可、李前进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5号中青旅大厦1102室

2、会议联系电话:010-64003200

3、会议联系传真:010-64004656

4、联系人:许可、李前进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参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二月二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826

2.投票简称:易明投票

3.投票时间:2017年1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易明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事项及对应申报价格如下:

注:对总议案100.00元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会议所有审议事项表达相同意见的一次性表决。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4)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1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委托人出席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或身份证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股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特别说明事项: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设副董事长和更选总经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设副董事长和更选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1、经核查,公司拟聘任高帆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金小平先生不再担任总经理,职务调整为首席运营官,系公司根据现阶段经营管理的需要做出的工作岗位调整。公司业已形成健全的治理运行机制,公司治理和内部运作规范,高帆先生和金小平先生职务的调整,旨在加强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管理,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不会对公司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2、公司董事长高帆先生兼任总经理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3、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金小平先生调整为首席运营官,由董事长高帆先生兼任公司总经理。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1、本次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含5000万元)人民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既可以解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同时降低财务费用,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最大化。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募集资金将计划用于公司主营业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3、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000万元(含5000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归还募集资金专户。

三、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1、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利用不超过1亿元(含1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国债、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

2、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使用不超过1亿元(含1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独立董事签字:

宋瑞霖 郑 斌 温 泉

年 月 日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藏

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