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13 证券简称:德展健康 公告编号:2016-091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上无增加、变更和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主持人:由公司1/2以上董事推举董事杜业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年12月19日下午14:30分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12月18日-2016年12月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2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2月18日15:00至2016年12月1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地点:农村信用联社培训中心会议室(新疆乌鲁木齐县水西沟镇方家庄200号)
三、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0人,代表股份1,074,838,74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0.052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074,302,34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0.012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536,40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39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1,499,34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11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962,94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71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536,40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399%。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议案1为特别表决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74,434,1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24%;反对404,6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94,7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3.0149%;反对404,6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98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2、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74,411,9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03%;反对404,6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6%;弃权2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72,5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1.5342%;反对404,6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9851%;弃权2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806%。
议案3、关于制定公司董事和监事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74,411,9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03%;反对404,6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6%;弃权2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72,5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1.5342%;反对404,6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9851%;弃权2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806%。
议案4、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74,421,1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11%;反对404,6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6%;弃权1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81,7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1478%;反对404,6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9851%;弃权1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670%。
议案5、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74,421,1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11%;反对403,8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6%;弃权1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
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81,7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1478%;反对403,8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9318%;弃权1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204%。
议案6、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74,421,1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11%;反对403,8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6%;弃权1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81,7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1478%;反对403,8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9318%;弃权1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204%。
议案7、关于修订《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74,421,1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11%;反对403,8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6%;弃权1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81,7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1478%;反对403,8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9318%;弃权1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204%。
议案8、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74,421,1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11%;反对403,8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6%;弃权1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81,7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1478%;反对403,8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9318%;弃权1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204%。
议案9、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74,421,1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11%;反对374,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9%;弃权42,7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81,7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1478%;反对37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0042%;弃权42,7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48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大明冶桂萍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二○一六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天阳律师事务所关于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六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