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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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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报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3版)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8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16年12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8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报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632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3,636,363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7.1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49,999,989.08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4,034,090.8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35,965,898.22元。截至2016年12月9日,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字[2016]497号)。

2016年12月20日,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杭州富春云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庆春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江支行、保荐机构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财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详见临2016-078《浙报传媒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2016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到募投项目中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637,721元。公司严格按募集资金相关监管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相关监管规定的情形。截至2016年12月20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916,328,177.22元。

二、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同时缓解流动资金的需求压力,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8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按同期12个月以内银行贷款利率4.35%计算,可节约财务费用3,480万元。

公司本次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将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审议程序

2016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8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节省公司财务费用支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8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8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湘财证券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8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2、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3、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减少财务费用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本保荐机构同意浙报传媒本次使用8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特此公告。

浙报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600633 股票简称:浙报传媒 编号:临2016-081

浙报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

存款方式存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6年12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报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 2632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3,636,363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7.1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49,999,989.08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4,034,090.8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35,965,898.22元。截至2016年12月9日,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前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497号)。2016年12月20日,浙报传媒及全资子公司杭州富春云科技有限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保荐机构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财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详见临2016-078《浙报传媒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二、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的具体情况

2016年12月2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将不超过8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的方式进行存放,存放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可根据需要提前支取。具体方案如下:

定期存款到期后将及时转回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续存,并及时通知保荐人,具体操作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

三、以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的管理

1、上述定期存款到期后,存款本金及全部利息将及时转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若到期后进行续存,相关资金必须先划转至募集资金专户后再办理续存,并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2、公司不会对以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设定质押。

3、公司不会从上述定期存款账户直接支取现金,也不会向《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中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之外的其他账户划转资金。公司如需支取现金,上述定期存款必须先转入募集资金专户,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相关条款支取使用,并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四、相关审核及审批程序

1、2016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一致同意将不超过8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的方式进行存放。

2、2016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一致同意将不超过8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的方式进行存放。

3、独立董事意见:本次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不超过8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的方式进行存放。

4、保荐机构湘财证券发表了《关于浙报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的核查意见》,同意将不超过8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的方式进行存放,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可根据需要提前支取。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的独立意见;

4、湘财证券出具的《关于浙报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报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600633 股票简称:浙报传媒 编号:临2016-082

浙报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杭州富春云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6年12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杭州富春云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分期向本次募投项目浙报传媒互联网数据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杭州富春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春云科技”)增资并首期增资2.5亿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富春云科技注册资本拟变更为3亿元,股权结构保持不变,公司仍然持有富春云科技100%股权。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报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632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3,636,363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7.1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49,999,989.08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4,034,090.8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35,965,898.22元。截至2016年12月9日,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前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字[2016]497号)。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全部用于浙报传媒互联网数据中心项目。

二、本次增资事项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16年4月7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由全资子公司富春云科技负责实施,且募集资金将作为公司对富春云科技的出资款。公司拟根据本次募投项目实施进展和资金实际需要,将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分期向富春云科技增资,首期增资2.5亿元。

本次增资前,富春云科技认缴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实缴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富春云科技注册资本拟变更为3亿元,股权结构保持不变,公司仍然持有富春云科技100%股权。

本次增资事项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无需签订对外投资合同。本次增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三、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投资标的名称: 杭州富春云科技有限公司

设立时间:2016年4月8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注册地:杭州富阳区场口镇百丈畈1号613室

法定代表人:张雪南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网络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成果转让,网页设计;电业业务经营;计算机及配件批发;实业投资;企业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

持股情况:浙报传媒持有100%股权。

富春云科技为新设公司,目前尚无实际运营。

四、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浙报传媒互联网数据中心”的实施进展和资金实际需要,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富春云科技进行首期增资。本次增资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未来资金需求,促进募投项目顺利稳步实施,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增资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更好地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已在富春云科技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相关各方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详见临2016-078《浙报传媒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司及富春云科技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认为:公司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分期向富春云科技增资并首期增资2.5亿元,符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核准文件。本次增资的金额未达到股东大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浙报传媒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事项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内部控制文件关于对外投资决策审批权限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分期向富春云科技增资并首期增资2.5亿元,用于“浙报传媒互联网数据中心项目”。

特此公告。

浙报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600633 股票简称:浙报传媒 编号:临2016-083

浙报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6年12月20日上午11:00在杭州市体育场路178号浙报传媒文化产业大厦2608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会议审议通过,同意选举季新红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季新红先生简历如下:

季新红,男,1968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主任编辑。1988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经济生活报》要闻部记者、出版部副主任(主持工作),浙江日报社总编辑办公室主任助理,浙江日报报业集团党委(社长)办公室副主任、主任,《浙江老年报》社总编辑、总经理,浙江老年报报业有限公司总编辑、总经理,浙报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浙报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二、《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及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实施进展,目前公司已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计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工作。公司股份总数增加至1,301,923,953股,公司注册资本拟相应增加至人民币1,301,923,953元,同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鉴于公司2016年4月7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浙报传媒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浙报传媒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四、《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资金用途符合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报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浙报传媒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五、《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8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8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浙报传媒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六、《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浙报传媒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七、《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杭州富春云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浙报传媒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杭州富春云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八、《关于子公司杭州富春云科技有限公司与世源科技工程有限公司签署EPC总承包合同的议案》

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建设互联网数据中心项目已获中国证监会核准,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本次互联网数据中心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富春云科技有限公司。经过前期两轮招投标流程,确定世源科技工程有限公司为互联网数据中心项目建设的中标方。根据项目实施进展,公司拟与世源科技工程有限公司签署《新建浙报传媒富春云互联网数据中心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合同》,就富春云互联网数据中心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EPC 总承包等事宜达成协议,合同总金额约人民币9.89亿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浙报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600633 股票简称:浙报传媒 编号:临2016-084

浙报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转换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12月20日,公司副总经理李庆先生因分工调整,申请辞去公司控股子公司东方星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星空”)总经理及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156,以下简称“华数传媒”)董事职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有关规定,李庆先生本次辞去华数传媒董事,将使东方星空对华数传媒股权投资的会计核算由“长期股权投资”转换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结转计入当期损益。上述对华数传媒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转换事项,以辞职报告送达华数传媒之日的收盘价计算,合计影响投资收益金额为57,018.23万元,影响当期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金额为25,088.02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41.11%(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16年9月30日,东方星空持有华数传媒46,834,669股,持股比例为3.27%。2016年3月29日,东方星空董事会审议同意东方星空转型为文化产业相关领域的基金基石投资,东方星空本级不再直接从事股权投资。同时,为了进一步推动公司向互联网枢纽型传媒集团转型,公司未来将更加聚焦于新闻传媒、数字娱乐、智慧服务和大数据等主营业务。公司及东方星空将逐步择机退出存量财务型股权投资项目。综合考虑上述原因,公司后续将不再提名华数传媒董事人选。

特此公告。

浙报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600633 证券简称:浙报传媒 公告编号:2016-085

浙报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12月2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体育场路178号浙报传媒大厦裙楼四楼视频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会议召开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副董事长蒋国兴

4、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3人,董事长高海浩先生,董事张燕女士,独立董事宋建武先生、曹国熊先生、黄董良先生、胡晓明先生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逐一说明未出席监事及其理由;

3、 董事会秘书梁楠出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其中议案1以特别决议通过,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王颖、李柯樊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报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