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科 编号:2016-59号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2月16日发布了《东阳光科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6-58号),由于工作人员疏忽,未在附件“授权委托书”中列明需审议的议案名称,现将“授权委托书”内容更正如下: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1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除上述更正之外,该股东大会通知的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