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通讯表决方式)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09 证券简称:罗顿发展 编号:临2016-092号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通讯表决方式)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于2016年12月12日以传真、电邮及书面形式发出了本次会议的召开通知和材料。
(三)本次会议于2016年12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8名,实际参加董事8名。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同意《关于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
公司于2016年8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和《关于<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之后,公司根据相关规定与要求,召开了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并及时履行了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同时积极协调各方对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问询函进行回复。
由于近期国内证券市场环境、政策等客观情况发生了较大变化,交易各方认为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条件不够成熟。经重组各方审慎研究,现友好协商一致决定终止本次交易。公司将于日后择机继续推进同一标的的重组事宜。
公司将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全力做好本次重组终止的信息披露及相关事宜。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终止本次重组的有关事项。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维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郭静萍女士、王长军先生、臧小涵女士在全面了解了相关情况后,提交了事前认可文件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同意《关于公司与深圳易库易供应链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全体股东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书之终止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深圳易库易供应链网络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库易供应链”)全体股东签署《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易库易供应链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书之终止协议》,以终止此前公司与其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易库易供应链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书》。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维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郭静萍女士、王长军先生、臧小涵女士在全面了解了相关情况后,提交了事前认可文件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同意《关于公司与易库易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泓文网络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及深圳泓文信息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业绩承诺与盈利补偿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易库易供应链股东易库易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库易科技”)、深圳泓文网络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泓文网络”)以及深圳泓文信息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泓文信息”)签署《业绩承诺与盈利补偿协议之终止协议》,以终止此前公司与其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业绩承诺与盈利补偿协议》。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维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郭静萍女士、王长军先生、臧小涵女士在全面了解了相关情况后,提交了事前认可文件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同意《关于公司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德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德稻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赤稻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签署<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
根据《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募集配套资金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的基础上实施。现公司与交易对方共同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募集配套资金无实施基础。
同意公司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德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德助”)、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德稻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德稻”)和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赤稻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赤稻”)分别签署《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以终止此前与宁波德助、宁波德稻、宁波赤稻分别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维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郭静萍女士、王长军先生、臧小涵女士在全面了解了相关情况后,提交了事前认可文件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董事意见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关于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三位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独立董事同意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过核查,为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认为公司本次重组事项停牌期间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经过了充分的沟通和审慎的考虑,是公司在保障投资者对于公司股票的正常交易权利的前提下做出的决定。公司终止本次重组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投资者说明会预告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公司将于2016年12月23日(星期五)14:00-15:00,通过网络方式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届时公司将针对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方式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网址为:http://sns.sseinfo.com)的“上证e访谈”栏目召开,具体安排详见公司《关于召开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投资者说明会的预告公告》(详见公司临2016-095号)。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之后,公司将及时公告相关情况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五、上网公告附件
1、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核查意见;
4、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说明。
特此公告。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2月21日
报备文件: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讯表决方式)决议。
证券代码:600209 证券简称:罗顿发展 编号:临2016-093号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通讯表决方式)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于2016年12月12日以传真、电邮及书面形式发出了本次会议的召开通知和材料。
(三)本次会议于2016年12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同意《关于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
公司于2016年8月7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和《关于<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之后,公司根据相关规定与要求,召开了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并及时履行了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同时积极协调各方对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问询函进行回复。
由于近期国内证券市场环境、政策等客观情况发生了较大变化,交易各方认为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条件不够成熟。经重组各方审慎研究,现友好协商一致决定终止本次交易。公司将于日后择机继续推进同一标的的重组事宜。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同意《关于公司与深圳易库易供应链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全体股东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书之终止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深圳易库易供应链网络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库易供应链”)全体股东签署《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易库易供应链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书之终止协议》,以终止此前公司与其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易库易供应链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书》。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同意《关于公司与易库易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泓文网络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及深圳泓文信息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业绩承诺与盈利补偿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易库易供应链股东易库易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库易科技”)、深圳泓文网络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泓文网络”)以及深圳泓文信息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泓文信息”)签署《业绩承诺与盈利补偿协议之终止协议》,以终止此前公司与其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业绩承诺与盈利补偿协议》。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同意《关于公司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德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德稻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赤稻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签署<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
根据《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募集配套资金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的基础上实施。现公司与交易对方共同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募集配套资金无实施基础。
同意公司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德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德助”)、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德稻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德稻”)和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赤稻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赤稻”)分别签署《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以终止此前与宁波德助、宁波德稻、宁波赤稻分别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12月21日
报备文件: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讯表决方式)决议。
证券代码:600209 证券简称:罗顿发展 编号:临2016-094号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顿发展”或“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已于2016年2月24日开市起停牌,并于2016年3月9日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
一、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一)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背景、原因
近年来,公司的主营业务酒店经营及管理业务和装饰工程业务面临着激烈的市场竞争,公司盈利能力不强。为了加快推进公司产业转型,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增强公司未来主营业务的盈利能力,为公司和股东争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筹划此次资产重组。
(二)重组框架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拟定为公司向深圳易库易供应链网络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库易供应链”)全体股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易库易供应链100%股权,同时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赤稻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赤稻”)、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德稻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德稻”)、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德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德助”)、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一)和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二)配套募集资金。本次交易拟采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方式进行,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二、公司在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公司关于推进重大资产重组的工作
1、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就本次重组交易事项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沟通,对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进行了多轮论证和协商,2016年5月19日,公司与Champion Market Limited和Hero Network Limited两家公司签署了《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框架协议》。
2、相关尽职调查和审计评估工作有序开展,公司聘请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以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中介机构,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对标的资产开展相应的审计、评估、法律、尽职调查等工作,对交易方案进行了审慎的协商与论证,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定期发布相关进展公告。
3、2016年8月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公司与交易各方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书》、《业绩承诺与盈利补偿协议》以及《股份认购协议》。
4、公司分别于2016年8月18日、9月14日和10月13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96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关于对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二次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1863号)(以下简称“《二次问询函》”)和《关于对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三次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2196号)。收到上述问询函后,公司积极组织中介机构等各方共同对上述问询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于2016年9月9日,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问询函》所涉事项的回复,于2016年9月22日,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二次问询函》所涉事项的回复。
5、2016年9月1日,公司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召开了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
(二)公司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2016年2月24日,因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该重大事项可能涉及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发布了《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详见公司临2016-015号),公司股票自2016年2月24日开市起停牌。
2016年3月2日,公司发布了《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详见公司临2016-016号)。
2016年3月9日,公司发布了《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详见公司临2016-018号),确认了上述事项对公司构成了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3月9日起预计停牌不超过一个月。
2016年4月8日,公司发布了《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详见公司临2016-026号),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4月8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
2016年4月29日,公司发布了《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讯表决方式)决议公告》(详见公司临2016-030号),同意公司再次申请继续停牌,公司股票自2016年5月9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1个月。
2016年5月7日,公司发布了《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详见公司临2016-034号),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5月9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
2016年5月21日,公司发布了《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讯表决方式)决议公告》(详见公司临2016-037号),同意公司申请继续停牌,公司股票自2016年6月9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2个月。同日,公司发布了《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框架协议的公告》(详见公司临2016-039号)。
2016年5月27日,公司发布了《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的预告公告》(详见公司临2016-042号)。2016年6月4日,公司发布了《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详见公司临2016-044号)。
2016年6月8日,公司发布了《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详见公司临2016-045号)和《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详见公司临2016-046号),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6月9日起继续停牌,预计最晚于2016年8月9日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
2016年8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并于2016年8月9日发布了《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讯表决方式)决议公告》(详见公司临2016-061号)和《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等公告文件。
重组预案披露之前,公司根据本次重组的进展情况,按照上交所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2016年8月19日,公司发布了《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公告》(详见公司临2016-065号)。
2016年8月26日,公司发布了《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暨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详见公司临2016-066号)。
2016年8月27日,公司发布了《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的公告》(详见公司临2016-069号)。2016年9月2日公司发布了《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详见公司临2016-070号)。
2016年9月3日,公司发布了《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暨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详见公司临2016-071号)。
2016年9月10日,公司发布了《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详见公司临2016-073号)及《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2016年9月15日,公司发布了《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信息披露的二次问询函公告》(详见公司临2016-076号)。
2016年10月13日,公司发布了《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二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详见公司临2016-080号)及《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
2016年10月14日,公司发布了《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信息披露的三次问询函公告》(详见公司临2016-083号)。
2016年10月27日,公司发布了《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次问询函>暨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公告》(详见公司临2016-084号)。
2016年11月10日,公司发布了《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次问询函>暨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公告》(详见公司临2016-088号)。
2016年11月24日,公司发布了《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次问询函>暨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公告》(详见公司临2016-089号)。
2016年12月9日,公司发布了《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次问询函>暨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公告》(详见公司临2016-090号)。
披露重组预案后,公司于2016年9月9日、10月11日、11月9日、12月9日根据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每月发布一次进展公告。
(三)公司已签订的相关协议
2016年8月7日,公司与易库易供应链全体股东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易库易供应链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书》(以下简称“《购买资产协议》”);公司与易库易供应链股东易库易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库易科技”)、深圳泓文网络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泓文网络”)以及深圳泓文信息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泓文信息”)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业绩承诺与盈利补偿协议》;公司与宁波德助、宁波德稻、宁波赤稻分别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上述协议的生效条件包括:本次交易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等。
由于上述《购买资产协议》、《业绩承诺与盈利补偿协议》和《股份认购协议》的生效条件均未满足,故上述协议均尚未生效。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并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6年12月21日,本公司与易库易供应链全体股东签署了《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易库易供应链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书之终止协议》;与易库易科技、泓文网络以及泓文信息签署《业绩承诺与盈利补偿协议之终止协议》;与宁波德助、宁波德稻、宁波赤稻分别签署《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明确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各方均无需承担前述《购买资产协议》、《业绩承诺与盈利补偿协议》和《股份认购协议》所规定的违约责任。
三、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本次重组自启动以来,公司及有关各方均积极推进本次重组的相关工作。但由于近期国内证券市场环境、政策等客观情况发生了较大变化,交易各方认为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条件不够成熟。经重组各方审慎研究,现友好协商一致决定终止本次交易。并于2016年12月21日经公司召开的第六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影响公司目前主营业务的正常经营,公司将积极谋求战略转型,引进优质资产,进一步拓展新的利润增长点,提升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本次终止后,公司将继续跟进上述标的资产的各项进展,待交易条件成熟后,公司再择机启动相关事项。
四、承诺事项
本公司承诺:公司在披露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公告后的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五、股票复牌安排
公司将在2016年12月23日召开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投资者说明会,说明会召开之后,公司将及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计划在披露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公告的同时公司股票复牌。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600209 证券简称:罗顿发展 编号:临2016-095号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终止重大资产重组
投资者说明会的预告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说明会召开内容: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投资者说明会
● 说明会召开时间:2016年12月23日(星期五)下午14:00-15:00
● 说明会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网址为: http://sns.sseinfo.com
● 说明会召开方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网络平台的“上证e访谈”栏目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顿发展”或“公司”)于2016年8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和《关于<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由于近期国内证券市场环境、政策等客观情况发生了较大变化,交易各方认为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条件不够成熟。经重组各方审慎研究,现友好协商一致决定终止本次交易,并于2016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定于2016年12月23日(星期五)召开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投资者说明会,就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方式召开,届时公司将针对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2月23日(星期五)14:00—15:00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网址为: http://sns.sseinfo.com
三、会议参与人员
公司董事长高松先生,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刘飞先生,副总经理韦胜杭先生和董事会秘书林丽娟女士,主要交易对方易库易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代表,以及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员。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在规定的时间里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网址为:http://sns.sseinfo.com)与公司参会人员进行互动交流,公司相关人员将及时回答投资者提问。
2、公司欢迎投资者在说明会召开前通过传真、电话、邮件等形式将需要了解与关注的问题预先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法
联系人:林丽娟 王思捷
联系电话:0898-66258868—801
传真:0898-66254868
电子邮件:lawtonfz@163.com
六、其他事项
公司将在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通过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