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交通银行
手机银行渠道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6年12月22日至2017年2月22日期间参加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手机银行渠道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适用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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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银华回报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战略新兴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逆向投资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大数据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二、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交通银行手机银行渠道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上述开放式基金的投资者。
三、活动时间
自2016年12月22日00:00至2017年2月22日24:00期间。优惠活动或业务规则如有变动,请以交通银行及本公司最新公告信息为准。
四、活动内容
活动期间,通过交通银行手机银行渠道办理上述开放式基金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其办理申购费率享有1折优惠。标准申购费率为单笔固定金额收费的,按照标准费率执行。
本费率优惠活动内容的解释权归交通银行,费率优惠活动内容执行期间,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及流程以交通银行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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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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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2日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为旗下部分基金代销机构
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成基金”)签署的销售协议,为满足通过汇成基金进行基金理财的投资者的需求,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自2016年12月23日起,在汇成基金开通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等业务,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适用基金如下:
一、本次汇成基金开通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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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汇成基金定期定额业务投资起点金额为100元
二、费率优惠
1、优惠活动期间
自2016年12月23日起持续进行,结束时间另行公告。
2、适用投资者范围
本活动适用于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并通过汇成基金网上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上述基金的投资者。
3、费率优惠内容
投资者通过汇成基金网上交易申购(含定期定额)上述基金(仅限前端收费模式),享有申购费率最低为“1折”的优惠费率,各基金具体折扣费率以汇成基金活动公告为准,优惠前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或不收取申购费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上述基金费率标准详见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
联系人:丁向坤
电话:010-56282140
客户服务热线:400-619-9059
公司网站:www.fundzone.cn
2、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10-85186558、400-678-3333
网址:www.yhfund.com.cn
四、其他提示事项
1、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自2016年3月10日(含3月10日)起暂停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恢复申购时间将另行公告。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yhfund.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服服务电话(400-678-3333)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2日
银华回报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
及暂停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12月2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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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本次开放期即2016年12月26日起(含)至2016年12月30日(含)期间的工作日办理其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事项予以说明。本基金本次开放期不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2016年12月30日15点之后提交的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申请将做失败处理,请投资者妥善安排业务办理时间。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公司网站上刊登的《招募说明书》,亦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yhfund.com.cn)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 678 3333)垂询相关事宜。
2、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业务。
3、投资者T日交易时间内受理的申请,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投资人已缴付的申购款项将退回投资人账户。销售机构对申购与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已经接收到申购、赎回申请。申购与赎回的确认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
4、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在当日业务时间办理结束后不得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持有份额登记日期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5)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款项后,申购申请方为有效。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每三个月开放一次,每个开放期所在月份为《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在月份在后续每三个日历月中最后一个日历月,每个开放期为当月最后5个工作日。本基金在开放期内办理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并且每个开放期的起始日和终止日所对应的日历日期并不相同,因此,投资人需关注本基金的相关公告,避免因错过开放期而无法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发起认购,并不代表对本基金的风险或收益的任何判断、预测、推荐和保证,发起资金也不会用于弥补投资者的投资亏损,发起资金持有期限届满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是否继续持有本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如资产规模低于2亿元,则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能通过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因此,投资者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2日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基金参加了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云内动力,代码000903)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已公布了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果。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本公司现将旗下基金投资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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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基金资产净值、账面价值为2016年12月20日数据。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