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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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投资者及时更新过期
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的公告

2016-12-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第2号)第十九条规定:“在与客户的业务关系存续期间,金融机构应当采取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关注客户及其日常经营活动、金融交易情况,及时提示客户更新资料信息。客户先前提交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的,客户没有在合理期限内更新且没有提出合理理由的,金融机构应中止为客户办理业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领取的居民身份证(即第一代身份证),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

根据上述规定,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如果您的身份证件是第一代身份证,或者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请及时到基金账户开立机构办理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更新手续,以免影响您正常的基金业务办理。

同时,为进一步提高我公司的服务质量,确保您及时获悉各项业务办理提示,如果您的地址、电话、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请及时前往基金账户开立机构进行更新。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postfund.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热线400-880-1618(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2日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代销机构调整基金认购金额下限

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与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好买”)协商一致,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6年12月22日起,针对上海好买销售平台降低旗下开放式基金认购金额下限。现公告如下:

一、调整内容

自2016年12月22日起,投资者通过上海好买销售平台认购中邮景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C(基金代码:003842/003843),最低认购金额调整为10元。

二、重要提示

1、上海好买可根据自身的相关规定设定上述基金的认购金额下限,投资者在办理认购业务时,需遵循上海好买的规定。

2、本公告解释权归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