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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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12-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107 证券简称:四川成渝 公告编号:2016-054

债券代码:136493 债券简称:16成渝01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6年12月22日上午九点三十分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二)会议通知、会议材料已于2016年12月8日通过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 方式发出。

(三)应出席会议董事12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12人,

(四)会议由董事长周黎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五)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与中石油四川签署<成品油买卖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上交所上市规则”),该项交易不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但构成本公司应当披露的交易。而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联交所上市规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销售分公司(“中石油四川”)为本公司的关联人,该项交易属于关联交易,本公司须遵守联交所上市规则有关披露及董事会批准的规定。有关该项交易的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四川成渝关于签署成品油买卖协议的公告》和《四川成渝H股公告》。

经本公司董事认真研究,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公平合理,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批准本公司与中石油四川签署《成品油买卖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2、批准本集团任何成员(包括其新设或通过股权收购而投资的公司或其他组织),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上述框架协议约定的范围内可另行与中石油四川集团任何成员(包括其新设或通过股权收购而投资的公司或其他组织)商议、制定、签署、修改、补充和执行与该关联交易有关的所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成品油买卖的具体协议等)和进行该交易所需一切事宜。

3、批准本公司依法挑选、落实和委任该交易所需的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法律顾问、独立财务顾问)及授权董事会秘书确定关于中介机构的聘用条款及代表本公司签定、修改及终止相关聘用协议。

4、授权本公司董事会秘书按照上交所及联交所的要求,代表本公司草拟、制定、修改、签署及刊发与该交易有关的公告等相关文件及遵守其他适用的合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中路能源与交投建设签署<石油化工制品等物资采购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按照上交所上市规则及联交所上市规则,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交投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交投建设”)为本公司的关联人,本公司另一控股子公司四川中路能源有限公司(“中路能源”)与交投建设之间的交易属于关联交易。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该项交易未达到应该披露的关联交易的标准。而根据联交所上市规则,本公司须遵守有关董事会批准和披露的规定。有关该项交易的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四川成渝H股公告》。

经本公司董事认真研究,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公平合理,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批准中路能源与交投建设签署《石油化工制品等物资采购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2、批准中路能源与交投建设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上述框架协议约定的范围内另行商议、制定、签署、修改、补充和执行与该交易有关的所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物资采购的具体协议等)和进行物资采购所需一切事宜。

3、批准本公司依法挑选、落实和委任该交易所需的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法律顾问、独立财务顾问)及授权董事会秘书确定关于中介机构的聘用条款及代表本公司签定、修改及终止相关聘用协议。

4、授权本公司董事会秘书按照上交所及联交所的要求,代表本公司草拟、制定、修改、签署及刊发与该交易有关的公告等相关文件及遵守其他适用的合规规定。

关联董事周黎明先生、唐勇先生、黄斌先生、王栓铭先生及罗茂泉先生对本议案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为规范本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及补充,经本公司董事认真研究,会议审议通过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16年修订)》(全文已登载于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22日

证券代码:601107 证券简称:四川成渝 公告编号:2016-055

债券代码:136493 债券简称:16成渝01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6年12月22日上午十点三十分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二)会议通知、会议材料已于2016年12月8日通过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发出。

(三)应出席会议监事6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6人。

(四)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兵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列席了会议。

(五)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查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查通过了《关于本公司与中石油四川签署<成品油买卖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上交所上市规则”),该项交易不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但构成本公司应当披露的交易。而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联交所上市规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销售分公司(“中石油四川”)为本公司的关联人,该项交易属于关联交易,本公司须遵守联交所上市规则有关披露及董事会批准的规定。有关该项交易的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四川成渝关于签署成品油买卖协议的公告》和《四川成渝H股公告》。

本公司监事审查同意以下事项:

1、提呈本次会议的本公司与中石油四川签署的《成品油买卖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2、本次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集团日常经营的需要,且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查通过了《关于中路能源与交投建设签署<石油化工制品等物资采购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按照上交所上市规则及联交所上市规则,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交投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交投建设”)为本公司的关联人,本公司另一控股子公司四川中路能源有限公司(“中路能源”)与交投建设之间的交易属于关联交易。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该项交易未达到应该披露的关联交易的标准。而根据联交所上市规则,本公司须遵守有关批准和披露的规定。有关该项交易的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四川成渝H股公告》。

本公司监事审查同意以下事项:

1、提呈本次会议的中路能源与交投建设签署的《石油化工制品等物资采购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2、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12月22日

证券代码:601107 证券简称:四川成渝 公告编号:2016-056

债券代码:136493 债券简称:16成渝01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成品油买卖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按照本公司“发挥优势,加快发展”的总体要求,为实现本公司“能源板块”的快速发展,满足本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本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需向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销售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四川”)及其所属法人主体的下属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四川集团”)采购成品油。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与中石油四川于今日签署了成品油买卖框架协议。

一、协议主要内容

1、交易标的物

本协议项下的买卖标的物为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成品油(汽油:92#、95#、98#等;柴油:0#等)。

2、协议价格

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交易的定价按成品油销售价格加上运费厘定。

中石油四川集团供应给本集团最优惠的成品油销售价格,该最优价格不高于同期中石油四川集团向四川省所有加油站所提供的价格(即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就西北地区设定的统一价格),具体以销售发票开具当日为准。

运费为10元/吨(无论运输距离的远近)。

3、付款方式

本集团按月度定期结算应付款,每月末对当月25日前(含25日)已发生的所有货款(含跨月货款)进行结算。

4、协议期限

本协议的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5、交易总量

考虑本集团业务发展及可能发生的变动因素后,预计本协议项下的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

二、协议对方当事人情况

中石油四川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的下属分公司,主要从事石油、天然气勘查、生产、销售;炼油、石油化工的生产、销售;石油天然气管道运营。

三、协议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集团主要从事中国四川省公路基建项目的投资、建设、经营及管理,以及四川省境内其他与收费公路相关的业务的运营。本集团亦通过控股子公司四川中路能源有限公司及四川成雅高速公路油料供应有限责任公司从事加油站的经营。

该协议的签署将对本公司的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有利于本集团取得稳定的成品油供应,促进本集团“能源板块”的快速发展。 四、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2、成品油买卖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