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6年

12月23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中欧琪丰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2016-12-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12月2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3日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中欧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欧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中欧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C类份额基金代码:166012;E类份额基金代码:002591;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中欧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中欧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于2016年12月7日至2016年12月20日期间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表决时间于2016年12月20日17:00截止,会议期间审议了《关于修改中欧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经根据《基金合同》计票,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代表的969,937,916.85份有效基金份额参加了此次持有人大会,且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权益登记日为2016年12月6日,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1,072,808,006.37份)的90.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中欧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有关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召开条件。

参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代表的969,937,916.85份基金份额表示同意,0.00份基金份额表示反对,0.00份基金份额表示弃权。经参加投票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同意通过该议案。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中欧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会议议案有效通过。

此次持有人大会的计票于2016年12月22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及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进行,并由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公证员林奇、公证人员印嘉琪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根据中欧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列入基金费用,由基金资产承担。经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明细如下表所示:

二、中欧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04号】)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6年12月22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中欧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公告之日为2016年12月23日,本基金将于当日上午10:30在深交所复牌。

三、关于修改中欧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的实施情况

根据《关于修改中欧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已修订《中欧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中欧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并据此更新了《中欧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上述文件将一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修订和更新后的文件于本次会议决议生效并公告的下一个工作日生效。

四、备查文件

1、《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中欧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中欧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中欧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3日

中欧瑾通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12月2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