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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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12-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67 证券简称:联美控股 公告编号: 2016-040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6年12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 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延长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2016年1月15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议案之日起12个月,如果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的核准文件,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完成日。

鉴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于2016年5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联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联众新能源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103号),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已完成,但后续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工作仍需继续实施。

因此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持续、有效、顺利进行,与会董事一致同意延长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事项决议有效期至2017年5月20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联众新能源有限公司、联美集团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关联董事苏壮强、温德纯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授权期限的议案》

公司于2016年1月15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有效,如果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的核准文件,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日。

鉴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于2016年5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联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联众新能源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103号),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已完成,但后续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工作仍需继续实施。

因此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持续、有效、顺利进行,与会董事一致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至2017年5月20日,授权内容等其他事宜保持不变。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一、二项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600167 证券简称:联美控股 公告编号:2016-041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1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1月10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远航中路1号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1月10日

至2017年1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1、2项议案,经公司2016年12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于2016年12月2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联众新能源有限公司、联美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法人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二) 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委托人的有效持股凭证、书面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三) 会议登记时间:2017年1月6日9:00—11:30,13:00—16:00。

(四) 会议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证券部。

(五) 会议登记方式:股东(或代理人)可以到公司证券部登记或用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 参加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远航中路1号公司证券部。

邮编:110168 电话:024——23784835

联系人:胡波 传真:024——23784835

特此公告。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1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