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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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12-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33 证券简称:金杯电工 公告编号:2016-095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2月23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2月23日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2月22日15:00至2016年12月2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综合大楼501会议室(湖南长沙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方红中路580号)。

4、会议投票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本公司董事长吴学愚先生。

6、会议出席情况:

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6人,拥有及代表的股份数为4,686,1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847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审议,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03,827,28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1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弃权1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8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668,1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15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841%。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关于向控股子公司转让部分资产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03,814,48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49%;反对12,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63%;弃权1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8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655,3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427%;反对1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31%;弃权1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841%。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关于参与发起设立九信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03,828,28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17%;反对1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669,1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72%;反对1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6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4.1 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1.1选举吴学愚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赞成203,816,48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5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赞成4,657,3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854%。

表决结果:通过。吴学愚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1.2选举唐崇健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赞成203,815,48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5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赞成4,656,3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641%。

表决结果:通过。唐崇健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1.3选举范志宏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赞成203,816,48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5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赞成4,657,3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855%。

表决结果:通过。范志宏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1.4选举周祖勤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赞成203,798,48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77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赞成4,639,3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014%。

表决结果:通过。周祖勤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1.5选举陈海兵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赞成203,817,48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6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赞成4,658,3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069%。

表决结果:通过。陈海兵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1.6选举谢良琼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赞成203,797,48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76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赞成4,638,3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801%。

表决结果:通过。谢良琼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2 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2.1选举唐正国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赞成203,816,48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5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赞成4,657,3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854%。

表决结果:通过。唐正国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2.2选举杨黎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赞成203,815,48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5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赞成4,656,3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641%。

表决结果:通过。杨黎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2.3选举樊行健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赞成203,816,48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5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赞成4,657,3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855%。

表决结果:通过。樊行健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五)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5.1 选举刘利文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表决情况:赞成203,816,48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5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赞成4,657,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854%。

表决结果:通过。刘利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5.2 选举娄国军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表决情况:赞成203,808,48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1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赞成4,649,3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147%。

表决结果:通过。娄国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六)审议《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03,797,48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766%;反对1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83%;弃权3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15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638,3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800%;反对1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628%;弃权3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573%。

表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03,827,28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1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弃权1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8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668,1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15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841%。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刘佩、达代炎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2016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