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61 证券简称:江西长运 公告编号:临2016-053
债券代码:122441 债券简称:15赣长运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16日以专人送达与邮件送达相结合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6年12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传真)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参与表决的董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议案,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挂牌出让的议案》(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挂牌出让的公告》)
同意公司委托九江市广众产权经纪有限公司,按照挂牌价格67,387.42万元参与竞买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根据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九府厅纪要[2016]63号文《九江长运集团公司资产重组工作推进会议纪要》,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净资产分期递延收益部分16,498.59万元应予扣减,因此本次交易实际转让价款为50,888.83万元),并授权公司总经理胡维泉先生代表公司具体办理上述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和文件。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申请1.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申请金额为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16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 2016 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审计费用共计 110 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
上述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于都县方通长运有限责任公司于都城南客运站建设项目的议案》(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于都县方通长运有限责任公司于都城南客运站建设项目的公告》)
同意于都县方通长运有限责任公司建设于都城南客运站。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0,528.04万元,由于都县方通长运有限责任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二级子公司当涂长运客运有限公司当涂综合客运枢纽站一期工程建设项目的议案》(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二级子公司当涂长运客运有限公司当涂综合客运枢纽站一期工程建设项目的公告》)
同意当涂长运客运有限公司建设当涂综合客运枢纽站一期工程。一期工程投资估算为6,902.52万元,由当涂长运客运有限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二级子公司抚州长运石油有限公司客运中心加油站租赁经营的议案》(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二级子公司抚州长运石油有限公司客运中心加油站租赁经营的公告》)的公告》)
同意抚州长运石油有限公司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销售分公司签署《租赁协议》,将客运中心加油站租赁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销售分公司经营。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瑞金市长运交通运输有限公司的议案》(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投资设立瑞金市长运交通运输有限公司的公告》)
同意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人民币3,060万元,联合瑞金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三位自然人共同发起设立瑞金市长运交通运输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3,060万元,占瑞金市长运交通运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51%,瑞金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三位自然人合计出资2,940万元,占瑞金市长运交通运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49%。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定于2017年1月9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22日
证券代码:600561 证券简称:江西长运 公告编号:临2016-054
债券代码:122441 债券简称:15赣长运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参与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
有限公司100%股权挂牌出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按照挂牌价格67,387.42万元参与竞买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根据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九府厅纪要[2016]63号文《九江长运集团公司资产重组工作推进会议纪要》,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净资产分期递延收益部分16,498.59万元应予扣减,因此本次交易实际转让价款为50,888.83万元。)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本次参与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挂牌出让事项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视进程及时披露进展情况,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2016年9月28日至10月27日,九江市交通运输局拟转让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长运集团”)100%股权项目在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网站进行了信息预披露。
2016年10月28日至11月25日,九江市交通运输局在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网站正式披露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信息,公开征集受让方,挂牌价格为73,009.12万元。在此期间,未征集到合格意向受让方。
2016年11月26日,九江市交通运输局在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第二次公开挂牌转让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挂牌价格为67,387.42万元,挂牌期满日为2016年12月23日。
为拓展公司道路运输业务的市场份额,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公司拟按照挂牌价格67,387.42万元参与竞买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根据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九府厅纪要[2016]63号文《九江长运集团公司资产重组工作推进会议纪要》,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净资产分期递延收益部分16,498.59万元应予扣减,因此本次交易实际转让价款为50,888.83万元)。
2016年12月22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挂牌出让的议案》,同意公司委托九江市广众产权经纪有限公司,按照挂牌价格67,387.42万元参与竞买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根据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九府厅纪要[2016]63号文《九江长运集团公司资产重组工作推进会议纪要》,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净资产分期递延收益部分16,498.59万元应予扣减,因此本次交易实际转让价款为50,888.83万元),并授权公司总经理胡维泉先生代表公司具体办理上述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和文件。
公司本次拟参与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挂牌出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九江市交通运输局基本情况
名称:九江市交通运输局
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八里湖大道166号市民服务中心东楼5楼
机构性质:机关
负责人:江彪
三、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名称: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省九江市浔阳区浔阳东路65号
法定代表人:刘凤林
注册资本:壹亿捌仟玖佰玖拾叁万元整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用独资)
成立日期:1990年6月13日
营业期限:2007年9月30日至2037年12月31日
经营范围:县内、县际、市际、省际班车客运客运及旅游包车、出租车客运;普通货运;零担、大型物件、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站场、货运站场经营;汽车维修;汽车配件销售;机动车驾驶员及从业人员岗位培训等。
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是国家一级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和国家二级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公司现有在册职工1721人、外聘员工500余人、离退休人员1602人,共有营运汽车1300多辆。公司下设有一个控股子公司(即九江长运运业股份公司)、五个全资子公司、十八个分公司,共有1个一级汽车站(九江汽车总站)、6个二级汽车站和30多个三级汽车站。
(二)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九江市交通运输局持有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
(三)标的企业财务情况
标的企业2011年至2015年10月财务数据为合并报表数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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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浔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截止评估基准日2015年10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进行了财务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浔诚会审专字[2015]第107-1号)。截止2015年10月31日,九江长运集团公司母公司经审计的账面资产总额为46,591.92万元,负债账面值为19,844.82万元,账面净资产26,747.10万元。
经审计的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母公司单体报表范围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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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以德会计师事务所对九江长运集团2015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庐山以德会计师事务所未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并出具了赣以德审字【2016】0015号审计报告。截至2015年12月31日,九江长运集团公司合并报表总资产为78,409.55万元,负债总额为39,058.06万元,所有者权益为39,351.49万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4,228.93万元,实现净利润564.35万元。
截至2016年6月30日,九江长运集团公司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总资产为78,492.48万元,负债总额为30,898.18万元,所有者权益为47,594.30万元。2016年1至6月实现营业收入21,566.75万元,实现净利润48.36万元。
(四)标的企业评估情况
江西中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江西中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未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并出具了《九江市交通运输局拟转让股权涉及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书》(赣中审评报[2016]第042号),评估基准日为2015年10月31日。评估结果如下:
(1)采用成本法得出的评估结果
采用成本法评估后九江汽运集团公司净资产评估值为73,009.12万元,评估增值46,262.03万元,增值率为172.96%。
具体详见下表(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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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长期股权投资增值12,284.33万元,是因为被投资单位评估净资产大于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所致。长期股权投资主要对九江长运运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增值。
九江长运运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净资产)价值为23,455.75万元,采用的是收益法评估结果,比账面增值9,319.66万元,增值率为66%,是因为九江长运把所有的优势资源、优质资产、目前效益好的业务装入该公司。
注2:无形资产评估增值34,983.57万元,主要是由于土地评估增值。
(2)采用收益法得出的评估结果
采用收益法评估后九江汽运集团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10,486.12万元,评估增值 -9,358.70万元,增值率为-47.16 %。
(3)评估结果确定
成本法评估结果比收益法高出62,524.01万元,主要原因为九江汽运集团公司存在大量低效用资产,收益法无法体现其客观市场价值。
评估师经过对被评估企业财务状况的调查及历史经营业绩分析,依据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结合本次资产评估对象、评估目的、适用的价值类型,经过比较分析,认为成本法的评估结果能更全面、合理地反映被评估企业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因此,经评估人员分析判断,本次评估确定以成本法评估值作为企业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于2015年10月31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73,009.12万元。
九江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九国资字【2016】66号文《关于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评估项目核准的批复》,确认了上述评估结果,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于2015年10月31日净资产账面价26,747.09万元,评估价值73,009.12万元,评估增值46,262.03万元,增值率172.96%。
四、本次挂牌的相关情况
1、标的名称: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
2、挂牌价格:67,387.42万元。
3、挂牌时间:自2016年11月26日至2016年12月23日17:30时止
4、保证金:意向受让人需在挂牌截止时间前按要求递交书面受让申请材料,并缴纳1000万元人民币作为保证金,资格审查通过并被确定为受让人后,保证金即转为首付款。
5、受让人应当具备的条件:(1)受让人须为上年度总资产规模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的企业法人(以2015年度外部审计报告为准);(2)受让人须具有中国道路运输一级经营资质;(3)受让人须以道路运输为主营业务。
6、转让基本要求:(1)若挂牌成交,产权交割后,应尽快启动标的企业改制,相关事宜另行商定;(2)标的企业重组时及其后续经营期间,标的企业名称、注册地均不得变更,重组完成后企业税收仍在原地(九江市)缴纳;(3)标的企业重组时及其后续经营期间,应保持干部和职工队伍稳定,维持企业现状不变,相关事宜另行商定;(4)若挂牌成交,除成交款外,受让人须另行支付标的企业因历史遗留所形成的物价补贴问题款;(5)受让人必须保证当地政府大型会议或重大活动用车;(6)标的企业重组完成后,受让人应积极参与九江公交集团公司改制项目和环庐山公交项目,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参照省内相关地市公交企业的资产重组模式,进行运作;(7)资产重组完成后,受让人应继续加大在对九江的投资,为九江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支持。
7、转让方式:在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挂牌期满如仅有一名符合条件且按规定交纳了保证金的意向受让人,可确认为受让人。受让人与转让方按照挂牌公告要求直接签订《江西省产权交易合同》;如有两名及以上(含两名)意向受让人则以拍卖方式确定受让人。意向受让人被确定为受让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应与转让方签订《江西省产权交易合同》。成交款可采取分期支付方式,首付款应不低于30%,首付款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且应在被确定为受让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付清。余款按国有资产交易的有关规定执行,并在交易合同中约定。受让人付清首付款,并与转让方签订《江西省产权交易合同》后,方可出具交割单。受让人未按约定支付相关款项,所交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作为转让方及相关方的赔偿金。
8、若转让成交,目前标的企业享有的优惠政策,可继续享有;同时可享有九江市招商引资等其他优惠政策。
9、挂牌成交后,标的企业已剥离且与主业相关的资产,可以租赁方式交由受让人使用。
五、参与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挂牌出让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参与九江长运集团公司100%股权挂牌出让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完善公司道路运输主业的战略性网络布局。如竞买成功,九江长运集团的优质资源可以更好地与公司现有的道路客运、物流业务融合和优势互补,提升公司主业一体化协同能力和公司核心竞争力。
六、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参与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挂牌出让事项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视进程及时披露进展情况,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江西中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赣中审评字[2016]第042号《九江市交通运输局拟转让股权涉及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书》
特此公告。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22日
证券代码:600561 证券简称:江西长运 公告编号:临2016-055
债券代码:122441 债券简称:15赣长运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子公司于都县方通长运有限责任公司
于都城南客运站建设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于都县方通长运有限责任公司于都城南客运站建设项目
●投资金额: 10,528.04万元
一、项目背景情况与项目概述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于都县方通长运有限责任公司现有的于都县汽车客运总站是于都县唯一的二级长途汽车客运站,由于建站时间早,车站规模较小,原设计发送量5000人次/日,目前实际日发送旅客量为4800人次,实际客流量接近设计,场地面积已不能满足使用要求,由于车站位于于都县主城区,没有扩建的可能性,现急需选址新建汽车客运站。
于都县方通长运有限责任公司拟在于都县高速公路连接线东侧、欧翔路延伸段北侧投资建设于都城南客运站。项目场地面积共112.2亩,其中80亩用于车站建设,32.2亩用于车站商务配套设施建设用地,总建筑面积29176.43平方米。根据《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JT/T200-2004)的要求,拟建的于都城南客运站按一级站标准建设,规划场站设计日发送能力1万人次,日发送班次 600 班,主要承担县城发往广东、福建、瑞金、会昌的长途旅客运输服务及县城以南、以西乡镇的客车停靠与进站业务。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0,528.04万元。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于都县方通长运有限责任公司于都城南客运站建设项目的议案》,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项目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 投资主体于都县方通长运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
于都县方通长运有限责任公司是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51%股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住所: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贡江镇红军大道9号
法定代表人:喻春木
注册资本:4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年11月24日
营业期限:2014年11月24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公路客货运输(有效期限至2018年11月20日);汽车租赁;洗车、停车服务;广告发布代理;汽车配件销售;县内班车客运、县际班车客运、市际班车客运、省际班车客运、县内包车客运、县际包车客运、市际包车客运、省际包车客运;货物装卸,国内贸易,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5年12月31日,于都方通长运总资产11,819.24万元,净资产
8,360.64万元,2015年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后共实现净利润1,725.65万元。
截至2016年6月30日,于都方通长运总资产 11,852 万元,净资产8,839.66万元,2016年1-6月共实现净利润483.86万元。
三、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于都县方通长运有限责任公司于都城南客运站建设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项目建设单位:于都县方通长运有限责任公司
4、建设地点及规模:项目选址位于高速公路连接线东侧、欧翔路延伸段北侧。场区地势较为平坦,周围路网交通便利,总占地面积为112.2亩,其中80亩用于车站建设,32.2亩用于车站商务配套设施建设用地,总建筑面积29176.43平方米。
5、建设周期:项目计划建设期为18个月。
6、投资规模:项目投资为10,528.04万元。
7、资金筹措:本项目投资所需资金由于都方通长运自筹资金解决。
8、主要经济指标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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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项目发展前景
于都县位于江西省南部,东邻瑞金市,南临会昌县和安远县,西接赣县,北毗兴国县和宁都县。根据《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于都县政府牢牢把握赣南苏区振兴发展重大历史机遇,初步形成了具有于都特色的矿业、机械电子、轻纺食品等三大工业产业集群和脐橙农业产业集群。根据预测,于都县地区生产总值2016年将达到180亿元,2023年将达到755亿元,年均增长率达20%。交通运输需求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派生性需求,未来于都的交通流向是区域经济发展的必然。
于都城南客运站选址位于高速公路连接线东侧、欧翔路延伸段北侧,该地段属于都县主要客流走廊,且周边与多条高速公路及干线公路等相接,有利于对外交通组织与运行,另外与G76及绕城高速等城市干线相邻,便于城市内部的交通组织和疏通。项目交通区位优越。
项目建成营运后,将主要承担县城发往广东、福建、瑞金、会昌的长途旅客运输服务及县城以南、以西乡镇的客车停靠与进站业务,将分流于都客运总站的客流压力,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有效避免车辆在城市内交叉穿梭,真正实现一县多站的发展格局;同时,于都城南客运站的建设运营将会进一步完善于都县的客运枢纽体系,形成新的客流集散中心,满足不同层次和类型的旅客出行需求。
综上所述,项目优越的地理位置和良好的经济发展态势为于都城南客运站建设项目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空间。
四、投资项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于都城南客运站建设项目的资金,由公司子公司于都县方通长运有限责任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项目所在地于都县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该项目建成营运后,将进一步完善于都县的客运枢纽体系,形成新的客流集散中心,便于县城对外与对内交通的组织和运行,提高客运站场的运营效率和效益,将有助于提升于都方通长运在于都县内的道路客运业务的市场竞争优势和核心竞争力,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亦将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于都县方通长运有限责任公司于都城南客运站建设项目还需取得政府相关部门有关环评审查、开工建设等审批文件。
于都县方通长运有限责任公司正在办理上述相关手续,未来取得不存大重大障碍。
特此公告。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22日
证券代码:600561 证券简称:江西长运 公告编号:临2016-056
债券代码:122441 债券简称:15赣长运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二级子公司当涂长运客运有限公司
当涂综合客运枢纽站一期工程建设
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当涂长运客运有限公司当涂综合客运枢纽站一期工程建设项目
●投资金额: 6,902.52万元
一、项目背景情况与项目概述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马鞍山长运客运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当涂长运客运有限公司目前共有2个二级汽车客运站(当涂汽车东站和当涂汽车西站)。当涂汽车西站位于城区以西姑孰镇黄山路17号,占地24,600平方米(36.9亩),由于城区东移等原因现西站仅担负稽核功能,处于半营运状态,2015年发送旅客仅占两站总量的12%左右;当涂汽车东站位于城区提署东路228号,目前承担着县发送班线客运的主要功能,由于场地面积较小(11,131.6平方米,约16.7亩),配套设施不完善,已不能满足服务功能需要。上述两站因区域位置、场地面积受限,制约了当涂长运公司生产经营发展和相关产业拓展。
当涂县委、县政府为促进交通一体化、构建公铁综合体,实现班线客运、铁路、公交、出租等多种运输方式无缝对接,要求班线客运、公交站场建设与宁(南京)安(安庆)铁路当涂东站进行配套,形成便捷、快速的客运网络。
随着当涂县域东扩及出行人员的增多,当涂长运公司拟在当涂县东部新区建设当涂综合客运枢纽站,现拟开展一期工程建设(新站建成后,当涂县人民政府
将根据有资质的评估机构的评估值,对当涂汽车西站和当涂汽车东站土地及房产进行收储,收储资金全部用于当涂综合客运枢纽站建设)。一期工程项目总投资估算为6,902.52万元。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二级子公司当涂长运客运有限公司当涂综合客运枢纽站一期工程建设项目的议案》,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项目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四、 投资主体于都县方通长运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
当涂长运客运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子公司马鞍山长运客运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姑孰镇黄山路17号
法定代表人:汤发明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8年10月9日
经营范围:县内班车客运、市际班车客运、省际班车客运、市际包车客运、城市公交客运(以上在许可期限内经营);汽车租赁(限分公司经营)。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当涂长运客运有限公司总资产3,918.26万元,净资产1,614.87万元,2015年度累计实现营业收入3,602.21万元,实现净利润399.85万元。
截止2016年9月30日,当涂长运客运有限公司总资产4,169.9万元,净资产1,520.7万元,2016年1-9月累计实现营业收入2,492万元,实现净利润229万元。
五、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当涂长运客运有限公司当涂综合客运枢纽站一期工程建设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项目建设单位:当涂长运客运有限公司
4、建设地点及规模:项目选址位于当涂县东部新区,北邻城际铁路当涂站,西临城市主干道江东大道,南与314省道接壤,地段位置优越。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为49.3亩,分二期建设,一期拟按国家一级客运站标准建设客运枢纽站。
5、建设周期:一期项目规划建设期18个月。
6、投资规模:一期项目投资为6,902.52万元。
7、资金筹措:本项目投资所需资金由当涂长运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8、主要经济指标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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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项目发展前景
当涂综合客运枢纽站选址位于当涂县东部新区,项目周边是当涂东誉城和省重点中学当涂一中,其中建设中的东誉城是目前当涂市最大的城市综合体,总投资150亿元,总占地面积约397亩;项目以东是安徽工业大学工商学院。拟建的当涂综合客运枢纽站北邻城际铁路当涂站,西临城市主干道江东大道,南与314省道接壤,与G42当涂收费站相距不足1公里,交通与区位优势明显。
当涂综合客运枢纽站建设项目已列入当涂县政府重点建设工程。另外,当涂综合客运枢纽站是为宁安高铁提供配套服务,实现公路旅客运输与铁路、公交、出租等其他不同运输方式的高效衔接,方便旅客的零距离换乘,能够为更大范围的居民出行和铁路换乘旅客提供服务。
综上所述,项目优越的地理位置和所处的良好经济发展态势为当涂综合客运枢纽站建设项目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空间。
四、投资项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当涂综合客运枢纽站一期建设工程项目的资金,由公司二级子公司当涂长运客运有限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项目所在地当涂县东部新区交通十分便利,该客运枢纽站建成营运后,将实现道路客运与其他不同运输方式的高效衔接与有序分流。项目所在地紧邻当涂高铁东站,具备明显的地理区位优势和良好的经济发展前景,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当涂长运客运有限公司当涂综合客运枢纽站一期工程建设项目还需取得政府相关部门有关开工建设等审批文件。
当涂长运客运有限公司正在办理上述相关手续,未来取得不存大重大障碍。
特此公告。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22日
证券代码:600561 证券简称:江西长运 公告编号:临2016-057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二级子公司抚州长运石油有限公司
客运中心加油站租赁经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背景及交易概述: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抚州长运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抚州长运石油有限公司下属客运中心加油站系经江西省商商务厅批复,于2015年建成的油气(CNG)合建站,目前已取得成品油销售的相关经营许可资质,但该站因未有燃气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及工程师,未能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且因站前道路未建设完成,导致抚州长运石油有限公司客运中心加油站至今不能正常开业。
为改善该加油站的经营现状,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增加利润来源,降低经营风险,抚州长运石油有限公司经多次调研和可行性研究,并在与意向者进行竞争性谈判的基础上,拟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销售分公司签署《租赁合同》,将抚州长运石油有限公司客运中心加油站租赁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销售分公司经营。
2016年12月22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二级子公司抚州长运石油有限公司客运中心加油站租赁经营的议案》,同意抚州长运石油有限公司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销售分公司签署《租赁协议》,将客运中心加油站租赁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销售分公司经营。
二、交易双方情况介绍
1、抚州长运石油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江西省抚州市高新区站前新区
法定代表人:王喜方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年11月24日
经营范围:成品油(汽油、柴油)、润滑油零售业务;日用百货、预包装食品、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零售经营;汽车清洗服务、汽车美容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销售分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
住所:江西省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枫林大道2号标准厂房
负责人:张文荣
成立日期:2001年12月27日
主要经营业务为:汽油、煤油、柴油的批发(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有效期至2018年5月6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7年11月19日);燃料油的销售(限分支机构凭许可证经营)。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销售分公司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抚州长运石油有限公司客运中心加油站基本情况:
抚州长运石油有限公司客运中心加油站位于抚州市高新区站前新区,占地面积3598.93平方米(约合5.4亩),土地用途为对外交通用地,房屋建筑面积710.64平方米,其中二层营业房306.94平方米,网架403.7平方米。该加油站设有地埋式油罐3台,20立方柴油罐2台,20立方汽油罐1台,折合总容量40立方,双抢 4台加油机。设有1台型号XD-11/35-250,进气压力3.0-20Mpa,工作压力:25 Mpa,平均排量:≥1200Nm3/h的子站压缩机组,3座储气井,几何容积为8立方米,可存CNG2000立方,双抢加气机2台,属于二级加油加气合建站。
2、租赁标的
租赁标的物为抚州长运石油有限公司客运中心加油站现有的场地、地上建筑物、设施设备和现已办理的相关证照。
3、租赁标的资产账面价值
(1)拟租赁的抚州长运石油有限公司客运中心加油站用地截止2016年11月30日的资产账面价值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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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拟租赁的抚州长运石油有限公司客运中心房屋建筑物及设施设备截止2016年11月30日的资产账面净值为754.22万元。
拟租赁的抚州长运石油有限公司用地、地上建筑物及设施设备截止2016年11月30日账面净值合计为885.66万元。
三、拟签署的租赁协议的主要内容
1、租赁标的物
租赁标的物为抚州长运石油有限公司客运中心加油站现有的场地、地上建筑物、设施设备和现已办理的相关证照。
2、 租赁期及续租
(1)合同租赁期限为11年,从2017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2)合同期满后,双方合同履行无异议且在中石油江西分公司合法合规经营和同等条件下,中石油江西分公司有优先续租权。但中石油江西分公司必须在租赁期满6个月之前以书面向抚州石油公司提出续租申请,经抚州石油公司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同中石油江西分公司放弃优先权。
3、 租金及支付
(1)租金每年贰佰万元。第一年抚州石油公司给予中石油江西分公司6个月装修期,装修期期间免收租金(如因站前道路未建设完成导致加油站不能正常营业,则免租期顺延至道路开通之日)。自抚州石油公司交付加油站全部资产和相关证照,经中石油江西分公司验收签字后7个工作日内,中石油江西分公司向抚州石油公司一次性支付全部租金计人民币贰仟壹佰万元(2100万元),抚州石油公司同时向中石油江西分公司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
(2)此合同一经签订,中石油江西分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合同。如中石油江西分公司擅自终止合同,抚州石油公司不退已收租金。
4、税款及费用
(1)租赁期内,双方各自按照国家规定交纳各种税、费。
(2)如因中石油江西分公司未缴纳有关税费给抚州石油公司造成影响或损失,抚州石油公司有权要求中石油江西分公司挽回影响,赔偿损失。
(3)租赁期间加油站的各种经营成本、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期间各种税、费及各种证照的变更、新增项目费用、年审费,和水电费等日常经营中产生的费用)均由中石油江西分公司承担。
5、租赁物的改造和装修
(1)在合同签订中石油江西分公司支付租金后,中石油江西分公司对加油站房屋、加油加气设施改造,中石油江西分公司应在施工前15个工作日书面向抚州石油公司申请并附改造图纸,经抚州石油公司及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改造,否则抚州石油公司有权要求中石油江西分公司停止施工并赔偿抚州石油公司一切损失。
(2)租赁期间抚州石油公司同意加油站外观由中石油江西分公司出资按照中石油江西分公司的《统一视觉形象识别手册》进行包装。
(3)中石油江西分公司在租赁期内对加油站房屋、设备改造和所有装修物,经营期满后中石油江西分公司不得毁损、拆除,并保证将可正常经营的加油站移交抚州石油公司,所有产权归抚州石油公司所有,抚州石油公司不进行任何补偿。
6、抚州石油公司义务
(1)抚州石油公司只提供加油站现有的房屋、场地、经营加气设施和已办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品化学经营许可证、加油机计量检定证书、油罐检定证书、油罐罐容表及油罐质量证明文件给中石油江西分公司。其他所需新增或变更经营证照及设施等由中石油江西分公司自行办理,费用由中石油江西分公司承担。抚州石油公司应积极配合。
(2)抚州石油公司同意中石油江西分公司设立一个分支机构,并将相关经营许可权在租赁期限内过户到中石油江西分公司设立的分支机构,抚州石油公司协助中石油江西分公司办理过户手续,费用由中石油江西分公司承担。
(3)中石油江西分公司在加油站经营过程中,涉及加油站相邻权人、水及路对加油站房屋、设施改造所造成的影响,抚州石油公司须配合中石油江西分公司协调解决。
(4)加油站供水、供电应满足加油站正常经营的需要;加油站的进出道路、公路开口已获有关部门批准,并能满足加油站正常经营需要;排污、排水符合城建、环保要求。
7、中石油江西分公司义务
(1)中石油江西分公司必须遵守国家和相关部门的规定,依法经营,如有违反,责任由中石油江西分公司承担。
(2) 中石油江西分公司必须对租赁的房屋、建筑物、设施设备进行财产保险(包含地震、水灾、台风等自然灾害险),保证抚州石油公司财产安全。
(3)中石油江西分公司应严格按照相关要求,使用和维护租赁物。在经营期间造成租赁物损坏及人员伤亡的,由中石油江西分公司承担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
(4)为了保证租赁期满后经营性证照的正常使用,中石油江西分公司在租赁期满前一年(2026年12月31日前)向抚州石油公司支付证照资质保证金20万元,并在合同到期后60天内将所有经营性证照办回到抚州石油公司名下,抚州石油公司收到所有经营性证照后7个工作日无息退回中石油江西分公司保证金。
(5)中石油江西分公司应加强加油站两边通道的安全管理,保证抚州石油公司检测站进口、汽车站出口的畅通。
(6)合同期内中石油江西分公司同意由抚州石油公司派遣1名管理人员到加油站工作,服从中石油江西分公司管理,工资由中石油江西分公司承担并每月10日前将工资支付到抚州石油公司账上。发放标准不低于中石油江西分公司副站长薪酬标准。
8、债务承担
(1)合同签订前加油站的债权债务由抚州石油公司负责,抚州石油公司清理债务不能影响中石油江西分公司的正常经营,否则由此给中石油江西分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抚州石油公司赔偿。
(2)合同到期或中止后,中石油江西分公司租赁经营期间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中石油江西分公司负责,中石油江西分公司清理债务不能影响抚州石油公司的正常经营,否则由此给抚州石油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石油江西分公司赔偿。
(3)中石油江西分公司成立的分支机构债权债务由中石油江西分公司负责,抚州石油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9、争议解决
因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抚州石油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其中不动产引起的争议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四、交易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抚州长运石油有限公司客运中心加油站为油气(CNG)合建站,根据《江西省城镇燃气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从事汽车加气站及加气子站经营的企业,其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以上,有燃气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工程师不少于1人。由于油气合建站属于高危行业,技术人员职称要求非常严格。抚州长运石油有限公司客运中心加油站因未有燃气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及工程师,未能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且因站前道路未建设完成,导致该站至今不能正常开业。
鉴于以上情况,公司在综合考虑加油站现状、未来发展和投资回报的基础上,决定将抚州长运石油有限公司客运中心加油站予以租赁经营。
公司在与意向者进行竞争性谈判后,最终选择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销售分公司签署租赁协议,将抚州长运石油有限公司客运中心加油站租赁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销售分公司经营,有利于改善抚州长运石油有限公司客运中运中心加油站的经营现状,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增加利润来源,降低经营风险,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22日
证券代码:600561 证券简称:江西长运 公告编号:临2016-058
债券代码:122441 债券简称:15赣长运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拟投资设立瑞金市长运交通运输
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瑞金市长运交通运输有限公司
●投资金额和比例:瑞金市长运交通运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拟出资3,060万元,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51%,瑞金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三位自然人合计出资2,940万元,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49%。
一、 对外投资概述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以货币资金出资人民币3,060万元,联合瑞金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金城投”)与钟林生、刘瑞华、钟安生三位自然人共同发起设立瑞金市长运交通运输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瑞金长运”),瑞金长运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拟以货币出资人民币3,060万元,占全部注册资本的51%;瑞金城投以货币出资人民币1,200万元,占全部注册资本的20%;钟林生、刘瑞华、钟安生三位自然人以货币或实物资产出资人民币1,740万元,占全部注册资本的29%。
本公司与设立瑞金长运公司的其他法人单位(瑞金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三位自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上述合作投资事宜已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投资协议主体介绍
1、瑞金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住所:江西省瑞金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龙大道东侧国资公司标准厂房B栋2楼
法定代表人:易成林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0年8月13日
营业期限: 2010年08月13日至2040年08月12日
经营范围:工程项目的建设与管理;工程项目的投资开发、工程咨询服务;土地开发与整理;对基础产业、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进行投资、经营管理;房地产开发;工程机械设备的租赁;股权投资;瑞金口岸作业区的建设及建成后的运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瑞金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为瑞金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持股比例为50%)和瑞金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持股比例为50%)。瑞金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为瑞金城投的实际控制人。
截至2015年12月31日,瑞金城投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594,100.66万元,负债总额为187,299.35万元,所有者权益为406,801.31万元; 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2,006.17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118.26万元。
2、钟林生:男,中国公民,住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北京东路1588号1栋2单元1601室。
3、刘瑞华:男,中国公民,住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章江北大道28号3栋2单元404室。
4、钟安生:男,中国公民,住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云山路2号银兴小区C栋001室。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瑞金长运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瑞金市长运交通运输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江西省瑞金市象湖镇东升街瑞金市汽车站
经营范围:公路旅客运输;客运站经营,货运站经营,公共汽车站场经营,普通货运,城市公共运输;出租汽车客运;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仓储、普通货运,集装箱货运、道路清障及停车、汽车修理、货物装卸、轿车出租、汽车零部件、物业管理、经营性汽车充换电设施服务。
(公司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和股东构成等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2、瑞金长运公司各股东拟出资额和持股比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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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拟签署的投资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1、签署方:本公司、瑞金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钟林生、刘瑞华、钟安生
2、新公司拟注册名称:瑞金市长运交通运输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主管机关核准名称为准
3、 拟注册资本及股东出资比例
瑞金长运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万元,其中本公司以货币出资人民币3,060万元,占全部注册资本的51%;瑞金城投以货币出资人民币1,200万元,占全部注册资本的20%;钟林生等三位自然人以货币出资人民币1,740万元(或以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即瑞金市新金都实业有限公司和瑞金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普通合伙)的部分股权出资),占全部注册资本的29%。(其中刘瑞华先生认缴注册资本887.4万元,占股14.79%;钟安生先生认缴注册资本678.6万元,占股11.31%;钟林生先生认缴注册资本174万元,占股2.9%)。瑞金长运成立并取得营业执照后,各方应确保出资在3个月内全部到位。
4、拟注册经营范围:
公路旅客运输;客运站经营,货运站经营,公共汽车站场经营,普通货运,城市公共运输;出租汽车客运;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仓储、普通货运,集装箱货运、道路清障及停车、汽车修理、货物装卸、轿车出租、汽车零部件、物业管理、经营性汽车充换电设施服务。公司应当在章程规定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审批规定的凭许可证或资质证经营)。公司营业期限为永久存续。
5、内部机构设置
瑞金长运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会,由本公司、瑞金城投、钟林生等三位自然人三方共同组成。瑞金长运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本公司委派3名,董事长人选由本公司推荐,经董事会选举产生;瑞金城投委派1名;钟林生等三位自然人委派1名)。瑞金长运设立监事会,设监事3名,瑞金城投和钟林生等三位自然人分别委任1名,本公司提名1名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由瑞金城投提名,监事会主席和职工代表监事均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相关程序选举产生。其他有关事项,在瑞金长运章程中予以明确。
6、担保及股权质押的相关事宜
(1)瑞金长运股东不得以新公司资产或其持有的新公司股份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公司的债务提供担保。
(2)瑞金长运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质押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但必须经过半数以上股东同意方可执行。
7、各方承诺与保证
(1)本公司承诺与保证
①根据协议约定按时、足额完成对瑞金长运的出资。
②本公司对于瑞金长运后续经营及投资发展的实际资金需求给予支持。
③瑞金长运成立后,本公司应充分发挥其经营管理上优势指导瑞金长运建立管理平台和管理制度,帮助瑞金长运持续健康发展。
④承担本协议及《公司章程》所约定的义务,以及为公司设立及正常经营之目的而需要本公司方合理承担的其他义务。
(2)瑞金城投承诺与保证
①根据本协议约定按时、足额完成对瑞金长运的出资。
②在本公司后续在瑞金市新业务的拓展上给予全方位的支持与协助。
针对瑞金市土地管理局挂牌出让的客运枢纽站80亩土地,瑞金长运按扣除政府奖励返还部分缴纳土地转让款,不足部分由瑞金长运向瑞金城投借款,借款利率及还款时间等其他相关事宜由瑞金长运与瑞金城投另行签订借款合同约定。瑞金城投应协调政府奖励返还款及时足额到位。
瑞金长运筹备期间,瑞金城投积极与交通局配合,协调政府其他相关部门,积极推动相关工作落实到位。
③承担协议及《公司章程》所约定的义务,以及为公司设立及正常经营之目的而需要瑞金城投公司方合理承担的其他义务。
(3)钟林生等三位自然人承诺与保证
①根据本协议约定按时、足额完成对瑞金长运的出资。
②应积极配合与支持瑞金长运筹备工作以及后续保持对其所控制的标的资产的完整性,确保瑞金长运获得权属合法、估价合理的完整资产。并且钟林生等三位自然人应保证标的公司经营团队的稳定性,保障瑞金长运在收购完成后的平稳过渡。
③瑞金长运完成收购钟林生等三位自然人持有的目标公司(瑞金市新金都实业有限公司和瑞金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普通合伙))的全部或剩余股权(视其在瑞金长运的出资方式而定)后,目标公司的所有业务及经营资质应无条件转移至瑞金长运,钟林生等三位自然人应积极配合瑞金长运办理相关手续。此外,钟林生等三位自然人不得从事类似业务。
④承担本协议及《公司章程》所约定的义务,以及为公司设立及正常经营之目的而需要瑞金城投公司方合理承担的其他义务。
8、生效:本协议自三方签字并盖章后起生效。
五、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与瑞金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公司和三位自然人共同投资设立瑞金市长运交通运输有限公司,是在瑞金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通过整合瑞金市现有车站、长途班线、农村班线、城市公交和城市出租等客运资源,进入瑞金市道路客运及相关市场,拓展公司道路客运主业的市场份额,增强公司在江西省内道路运输业务的一体化协同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瑞金长运成立并运营后,通过提高经营管理效率,优化瑞金市客运资源,适时拓展物流及旅游客运业务,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积极影响。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标的公司为新设公司,在运营管理过程中可能存在资源整合与优化、内部控制、市场拓展等方面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标的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持续提升公司运营水平与子公司管控水平,强化风险控制。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22日
证券代码:600561 证券简称:江西长运 公告编号:2016-059
债券代码:122441 债券简称:15赣长运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1月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1月9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广场南路118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1月9日
至2017年1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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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项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刊登于2016年8月1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和《江西长运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公告》;上述第2项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刊登于2016年12月2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第1项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1项、第2项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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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于2017年1月5日至1月6 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者,登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传真或信函为准。
2、法人股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单位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需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隼、王玉惠、徐春飞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八一大道119号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30003
联系电话:0791-86298107
传真:0791-86217722
特此公告。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1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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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