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6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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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香港)国际有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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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香港)国际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表
单位: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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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香港)国际有限公司
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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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Fretum Construction & Engineering Enterprise Limited财务数据
信息披露义务人Fretum Construction & Engineering Enterprise Limited 2013年度和2014年度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2015年度的财务报表经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如下:
Fretum Construction & Engineering Enterprise Limited
资产负债表
单位: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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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tum Construction & Engineering Enterprise Limited
利润表
单位: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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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tum Construction & Engineering Enterprise Limited
现金流量表
单位: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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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Galaxy Building & Development Corporation Limited财务数据
信息披露义务人Galaxy Building & Development Corporation Limited 2013年度和2014年度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2015年度的财务报表经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如下:
Galaxy Building & Development Corporation Limited
资产负债表
单位:美元
■Galaxy Building & Development Corporation Limited
利润表
单位:美元
■
Galaxy Building & Development Corporation Limited
现金流量表
单位:美元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大众公用 2015年财务报告,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110556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为:大众公用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大众公用 2015年 12 月 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5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了大众(香港)国际有限公司 2015年财务报告,并出具了审计报告,认为:该合并财务报表真实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指大众香港)及集团(指大众香港及其子公司)于201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截至该日的年度集团利润和现金流量,并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香港公司条例的披露要求而妥为编制。
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了Fretum Construction & Engineering Enterprise Limited 2015年财务报告,并出具了审计报告,认为:该合并财务报表真实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于201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截至该日的年度利润和现金流量,并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香港公司条例的披露要求而妥为编制。
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了Galaxy Building & Development Corporation Limited 2015年财务报告,并出具了审计报告,认为:该财务报表真实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于201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截至该日的年度利润和现金流量,并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香港公司条例的披露要求而妥为编制。
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能够按照《收购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大众公用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以及大众(香港)国际有限公司、Fretum Construction & Engineering Enterprise Limited、Galaxy Building & Development Corporation Limited的公司注册证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三)大众公用关于资本运作的董事会决议;
(四)大众公用最近两年内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的证明及大众(香港)国际有限公司、Fretum Construction & Engineering Enterprise Limited、Galaxy Building & Development Corporation Limited最近两年内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的证明;
(五)大众公用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持有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和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情况的说明;
(六)大众公用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本次增持资金来源的说明;
(七)大众公用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说明;
(八)大众公用及其一致行动人与上市公司在报告日前24个月发生的相关交易的协议;
(九)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及符合《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十)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说明;
(十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所聘请的财务顾问及相关人员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六个月内持有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十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进一步规范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承诺;
(十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十四)信息披露义务人 2013-2015年度审计报告;
(十五)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十六)法律意见书;
(十七)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上述文件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1、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法定代表人声明(一)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杨国平
签署日期:2016年12月2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法定代表人声明(二)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大众(香港)国际有限公司
董事(或授权代表)(签字): 梁嘉玮
签署日期:2016年12月2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法定代表人声明(三)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Fretum Construction & Engineering Enterprise Limited
董事(或授权代表)(签字): 梁嘉玮
签署日期:2016年12月22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法定代表人声明(四)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Galaxy Building & Development Corporation Limited
董事(或授权代表)(签字): 梁嘉玮
签署日期:2016年12月22日
财务顾问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本报告书的内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财务顾问: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黄朝晖
财务顾问主办人(签字): 陈静静 任广
签署日期:2016年12月22日
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的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按照执业规则规定的工作程序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本报告书的内容进行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负责人: 李昌道
经办律师: 李志强 龚嘉驰
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杨国平
信息披露义务人:大众(香港)国际有限公司
董事(或授权代表): 梁嘉玮
信息披露义务人:Fretum Construction & Engineering Enterprise Limited
董事(或授权代表): 梁嘉玮
信息披露义务人: Galaxy Building & Development Corporation Limited
董事(或授权代表): 梁嘉玮
签署日期:2016年 12月22日
附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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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杨国平
信息披露义务人:大众(香港)国际有限公司
董事(或授权代表): 梁嘉玮
信息披露义务人: Fretum Construction & Engineering Enterprise Limited
董事(或授权代表): 梁嘉玮
信息披露义务人: Galaxy Building & Development Corporation Limited
董事(或授权代表): 梁嘉玮
签署日期:2016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