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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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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12-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30 公告编号:2016-080

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2月23日以电子邮件、传真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发出,会议于2016年12月26日上午9:30在公司行政楼会议室(2)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其中5名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董事朱文明、向建华、徐仕俊、王毅以现场表决方式出席会议,董事河田一喜、郜翀、周友梅、成志明、朱东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朱文明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研究,公司董事会提名朱文明、徐正军、向建华、王毅、朱小军、夏晓宇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提名陈丽花、季小琴、夏维剑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独立董事候选人详细信息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进行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投资者热线电话、邮箱等方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反馈意见。股东大会将采用累积投票的表决方式对董事候选人进行投票表决。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审阅相关人员履历等材料,未发现董事候选人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2)本次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提名程序合法、有效;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的条件,具备独立性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提名程序合法、有效。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的书面同意。

综上,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朱文明、徐正军、向建华、王毅、朱小军、夏晓宇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陈丽花、季小琴、夏维剑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提交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方欣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方欣科技进行增资,符合募投项目的实际运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没有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项目内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方欣科技进行增资。

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同意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6亿元人民币向全资子公司方欣科技进行增资。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方欣科技增资事项属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进展情况,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计划,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82)刊载于2016年12月27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3、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同意方欣科技分别在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和中国民生银行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分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项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上述银行分别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开户情况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申请1.2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资金周转需要,同意公司向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申请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授信额度以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银行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等信用品种。该额度可循环使用,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为方便办理综合授信事宜,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与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有关文件,授权期限至本事项办理结束为止,受托人应忠实履行义务。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方欣科技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以自有资金向方欣科技提供最长不超过1个月、且总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由于方欣科技是公司100%控股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免于向其收取资金占用费。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方欣科技提供财务资助有助于降低其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方欣科技的生产经营及后续资金需求,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被资助对象方欣科技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控制,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综上,我们认为本次财务资助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我们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方欣科技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因此本次向方欣科技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适用于“对外财务资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方欣科技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83)刊载于2016年12月27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等六部门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的要求,以及国务院关于撤销县级大丰市、设立盐城市大丰区的文件精神,公司注册地址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需发生变更;同时由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拟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范围进行重新定义。有鉴于上述原因,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内容进行修订。

《公司章程》修订需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相关变更登记手续。《公司章程》修订情况以主管登记部门核准为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修改对照表》刊载于2016年12月27日巨潮资讯网。

7、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事项、修订《公司章程》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7年1月18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08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4、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5、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历表。

特此公告!

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26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朱文明,男,中国国籍,1967年出生,本科学历。历任本公司前身盐城丰东热处理有限公司生产部技术员、营销部部长、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董事长。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江苏权健东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上海丰东热处理工程有限公司、青岛丰东热处理有限公司、重庆丰东热处理工程有限公司、南京丰东热处理工程有限公司、广州鑫润丰东热处理有限公司、盐城丰东祺耀工业炉有限公司、天津丰东热处理有限公司、盐城高周波热炼有限公司、江苏石川岛丰东真空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丰东热炼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常州鑫润丰东热处理工程有限公司董事,株式会社ISI理事,江苏朸健生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监事。社会职务有: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热处理分会副理事长、盐城市党代表、盐城市工商联副会长。

朱文明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4027.2614万股股份,同时通过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权健东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而间接持有本公司5547.16万股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除了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束昱辉先生为一致行动人之外,与公司其他董监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

徐正军,男,中国国籍,1971年出生,清华大学高级工商管理硕士。方欣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董事长。

徐正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8012.6857万股股份,除了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王金根先生为一致行动人之外,与公司其他董监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

向建华,男,中国国籍,1966年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公司前身盐城丰东热处理有限公司生产部技术员、加工部部长、副总经理、副董事长;大丰市新团镇副镇长、副书记;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江苏权健东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兼任盐城丰东特种炉业有限公司、江苏丰东热处理及表面改性工程技术研究有限公司、潍坊丰东热处理有限公司和江苏华本健康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丰东热处理工程有限公司、青岛丰东热处理有限公司、南京丰东热处理工程有限公司、盐城松立电器有限公司、盐城明华电气安装有限公司董事,南京东旭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合伙人。社会职务有:中国热处理行业协会副理事长、全国热处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兼职教授、《金属热处理》杂志编委、盐城市质量与信息化协会副会长、盐城市大丰区科协副主席等职务。

向建华先生通过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权健东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而间接持有本公司907.84万股股份;与公司其他董监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

王 毅,男,中国国籍,1967年出生,大专学历。曾任南京跃进汽车集团技术员、工程师,南京法雷奥离合器有限公司制造工程部部长;历任公司前身盐城丰东热处理有限公司营销部副部长、营销总监。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任常州鑫润丰东热处理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盐城高周波热炼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重庆丰东热处理工程有限公司、江苏石川岛丰东真空技术有限公司董事。

王毅先生通过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权健东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而间接持有本公司230万股股份;与公司其他董监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

朱小军,男,中国国籍,1975年出生,本科学历。曾就职于江苏森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公司前身盐城丰东热处理有限公司技术部技术员、主任工程师及营销部销售经理、部长助理、部长,现任本公司销售总监、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兼任盐城丰东特种炉业有限公司董事。社会职务有:中国热处理行业协会理事。

朱小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监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

夏晓宇,男 中国国籍,1969年出生,本科学历,民主党派九三学社社员。曾任公司前身盐城丰东热处理有限公司技术员、技术部部长助理、副部长、技术部部长;2004年任盐城丰东特种炉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6年至今任广州丰东热炼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社会职务有:中国热处理行业协会理事、广东省热处理协会副会长。

夏晓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监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陈丽花,女,中国国籍,1965年出生,管理学博士,南京大学商学院会计学系教授。1982年9月入南京大学经济系经济管理专业学习,1986年毕业并获经济学学士学位,同年留校任教。1991年聘为南京大学讲师。1995年在职攻读会计学硕士,于1999年6月获会计学硕士学位。1999年3月聘为南京大学副教授。2003年在职攻读管理学博士,2008年9月获管理学博士学位。2010年12月31日聘为南京大学教授。主要从事财务会计、税务管理的教学和研究。

陈丽花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监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独立董事的其他情形。

季小琴,女,中国国籍,1963年出生,现任职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会计系副教授、会计学专业硕士生导师。管理学(会计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中国会计学会资深会员,主要从事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国际会计、公司治理与会计监管等方面的研究,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湖北财税》等刊物发表论文20多篇,合著一部,副主编、参编教材3本;兼任“九三”学社湖北省委第六届妇女工作委员会委员。

季小琴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监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独立董事的其他情形。

夏维剑,男,中国国籍,1967年出生,大学法律本科毕业,执业律师,中共党员。1985年9月~1989年7月,南京大学法律系学习;1989年8月~1993年7月,南京市司法局工作;1993年7月至今,从事律师工作,现在江苏金禾律师事务所执业,合伙人。

夏维剑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监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独立董事的其他情形。

证券代码:002530 公告编号:2016-081

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2月23日以电子邮件、传真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16年12月26日上午11:00在公司行政楼会议室(2)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其中1名监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监事朱小军、许红明以现场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监事张广仁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广仁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河田一喜先生、朱雪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用累积投票的表决方式对监事候选人进行投票表决。本次提名的股东代表监事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责。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方欣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方欣科技进行增资,有利于加快募投项目建设速度,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方欣科技增资。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12月26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河田一喜,男,日本国籍,1954年出生,大学学历。历任日本东方工程株式会社课长、次长、部长、取缔役。现任日本东方工程株式会社代表取缔役、社长,本公司副董事长;兼任天津丰东热处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河田一喜先生通过持有本公司股东日本东方工程株式会社的股份而间接持有本公司372万股股份;与公司其他董监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监事的其他情形。

朱雪芳,女,中国国籍,1983年出生,本科学历,人力资源管理师。2006年加入方欣科技有限公司,目前担任方欣科技行政人事总监。

朱雪芳女士通过民生方欣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持有本公司9.2936万股股份;与公司其他董监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监事的其他情形。

证券代码:002530 公告编号:2016-082

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增资基本情况

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东股份”或“公司”)于2016年12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方欣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6亿元人民币向全资子公司方欣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欣科技”)进行增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增资事项属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进展情况,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计划,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徐正军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334号)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4,349,440股新股用于募集本次发行股票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分别由朱文明、束昱辉、民生方欣1号计划、谢兵及徐锦宏以现金按16.14元/股认购,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99,999,961.6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后的净额为1,166,327,563.6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众华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众会字(2016)第6131号《验资报告》。

根据《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投资用于以下项目:

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方欣科技,公司将根据项目的实施计划及进展情况,本次通过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方欣科技增资的方式由方欣科技负责具体实施。本次增资款到位后,公司及方欣科技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要求使用募集资金。

三、增资对象基本情况

1、截至本公告日基本信息

名称:方欣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708358833M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学大道182号创新大大厦C1区第5层501-502单元

法定代表人:徐正军

注册资本:伍仟捌佰捌拾万元整

成立日期:1998年07月17日

营业期限:1998年07月17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研究和试验发展(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财务数据(单位:元)

3、本次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公司本次拟向方欣科技增资6亿元人民币,其中24,120万元用于增加注册资本,35,88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方欣科技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5,880万元增加至3亿元,公司持有方欣科技的持股比例保持不变。

四、本次增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增资目的

根据《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0,000万元用于智慧财税服务互联平台、企业大数据创新服务平台建设、补充方欣科技流动资金及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相关税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是方欣科技。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方欣科技进行增资,是公司落实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具体举措。

2、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以部分募集资金向方欣科技增资,符合公司双主业发展战略规划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要求,有利于推动方欣科技实现如下跨越式发展战略:在全国范围快速推广财税云服务,加快聚焦平台用户数量;建设智慧财税服务互联平台,构建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生态圈;建立企业大数据创新服务平台。同时有利于优化公司现有的业务结构,扩大公司新的业务收入和利润来源,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发展潜力;但同时也存在市场变化、子公司经营管理的风险,可能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五、相关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方欣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该项议案。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子公司方欣科技进行增资,符合募投项目的实际运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没有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项目内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方欣科技进行增资。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方欣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方欣科技进行增资,有利于加快募投项目建设速度,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方欣科技增资。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30 公告编号:2016-083

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方欣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欣科技”)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东股份”或“公司”)于2016年12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以自有资金向方欣科技提供最长不超过1个月、总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由于方欣科技是公司100%控股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免于向其收取资金占用费。

方欣科技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因此本次向方欣科技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适用于“对外财务资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方欣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708358833M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学大道182号创新大大厦C1区第5层501-502单元

法定代表人:徐正军

注册资本:伍仟捌佰捌拾万元整

成立日期:1998年07月17日

营业期限:1998年07月17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研究和试验发展(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财务数据(单位:元)

3、股权结构

三、财务资助风险分析

公司是方欣科技唯一的法人股东,公司在向其提供财务资助期间,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因此本次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相关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该项议案。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方欣科技提供财务资助有助于降低其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方欣科技的生产经营及后续资金需求,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被资助对象方欣科技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控制,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综上,我们认为本次财务资助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我们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五、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1,880.46万元(不含本次财务资助),均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上述事项均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30 公告编号:2016-084

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根据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提议,公司拟定于2017年1月18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17年1月18日(星期三)14:5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2017年1月18日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2017年1月17日15:00~2017年1月18日15:00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表决,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7年1月11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7年1月1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代理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科学城科学大道182号创新大厦C1栋6楼

方欣科技有限公司一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逐项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的议案》

1.1 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1 选举朱文明先生为董事

1.1.2 选举徐正军先生为董事

1.1.3 选举向建华先生为董事

1.1.4 选举王毅先生为董事

1.1.5 选举朱小军先生为董事

1.1.6 选举夏晓宇先生为董事

1.2 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1 选举陈丽花女士为独立董事

1.2.2 选举季小琴女士为独立董事

1.2.3 选举夏维剑先生为独立董事

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的议案》

2.1 选举河田一喜先生为股东代表监事

2.2 选举朱雪芳女士为股东代表监事

3、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不设置总议案。上述议案1、2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即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但不得超过其拥有董事或监事选票数相应的最高限额,否则该议案投票无效,视为弃权。

相关人员简历已经披露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中,具体内容刊载于2016年12月2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

注:议案1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票单独计票;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议案3须以特别决议通过。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7年1月13日(9:00~11:00,14:00~17:00)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信函邮寄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经济开发区南翔西路333号

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信函上请注明“出席股东大会”字样)

邮政编码:224100

传真:0515-83282843

3、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股东可凭以上有效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7年1月13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所要求的证件到场。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30。

2、投票简称:丰东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议案1、2为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议案3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回避)。

表2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1.2,有3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1.1,有6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6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6位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如议案2,有2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1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月17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1月18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1)公司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经济开发区南翔西路333号

(2)邮政编码:224100

(3)联系电话:0515-83282838

(4)传 真:0515-83282843

(5)电子邮箱:fengdong@fengdong.com

(6)联 系 人:房莉莉

2、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26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致: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该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公司(本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2采取累积投票制,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但不得超过其拥有董事或监事选票数相应的最高限额,否则该议案投票无效,视为弃权;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3、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超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委托人名称(姓名):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盖章(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