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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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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2016-12-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86 证券简称: 嘉麟杰 公告编号:2016-097

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上海国骏投资有限公司现就提名许光清为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 是 □ 否

二、被提名人符合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被提名人承诺,将参加本月27至2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八、被提名人不是为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九、被提名人不在与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十、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十一、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十二、被提名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十三、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 是 □ 否

十五、最近一年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十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二十、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二十一、被提名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二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二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二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二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二十七、包括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同时在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

√ 是 □ 否

二十八、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二十九、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0次,未出席会议0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三十一、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三十二、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三十三、被提名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三十四、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或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上海国骏投资有限公司

日 期:2016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002486 证券简称:嘉麟杰 公告编号:2016-099

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7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本次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

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2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090),公司定于2017年1月5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6年12月24日,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国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骏投资”)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推荐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推荐许光清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许光清女士简历详见附件),并提请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关于选举许光清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二、董事会关于增加临时提案的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国骏投资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16,31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61%。公司董事会认为,国骏投资提出的增加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申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国骏投资提交临时提案推荐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候选人许光清女士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任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将该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本次增加的临时提案外,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12月17日发布的《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未发生变更。有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事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的《关于召开2017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2月26日

附件:许光清女士简历

许光清,女,1969年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副教授。1992年7月至1994年3月任职于山东三联电子集团公司,担任助理工程师。1994年4月至1996年7月,任北京爱普亚太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师,从事产品开发工作。1999年7月至2001年11月,担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品学系讲师。2001年11月至2007年6月任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讲师。2007年6月至今任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副教授。

截至公告日,许光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股5%以上的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也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

证券代码:002486 证券简称:嘉麟杰 公告编号:2016-100

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2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090)。

2016年12月24日,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国骏投资有限公司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临时议案《关于推荐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推荐许光清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关于选举许光清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上海国骏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16,31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61%。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2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099)。

上海国骏投资有限公司提出增加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申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以上情况,现对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月5日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1月4日至2017年1月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月5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 13:00 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年 1 月4日15:00至2017年1月5日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16年12月30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凡2016年12月3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金山区亭林镇亭枫公路1918号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选举郑小将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2)选举马红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3)选举郝莉萍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4)选举刘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5)选举杨世滨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6)选举张开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2、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选举卢侠巍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选举罗会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选举许光清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议案的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分别进行表决。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二)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1)选举苏国珍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2)选举陈云霞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本议案的监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以上议案已分别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内容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的要求,上述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参与现场会议的股东的登记办法

(一)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二)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三)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四)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会登记时间:2017年1月3日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6:30;

(六)登记地点: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寄地址:上海市金山区亭林镇亭枫公路1918号三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201504

传真:021-57381100-1998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人:张开彦、庄寒冰

联系电话:021-37330000-1130、1996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及相关公告;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及相关公告。

七、附件

1、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2、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2月26日

附件一: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86

2、投票简称:嘉杰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本次股东大会 “议案序号”、“表决事项”与“议案编码”的对应情况如下: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不设置总议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 2 分别为选举董事、监事议案,采用累积投票,且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应分别选举。议案1中, 1.1 为选举非独立董事,则 1.01 代表第一位候选人,1.02 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议案 1.2 为选举独立董事,则 2.01 代表第一位候选人,2.02 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议案 2 为选举监事,3.01 代 表第一位候选人,3.02 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采取累积投票方式,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范例如下: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 1.1,有 6 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6 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6 位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 1.2,有 3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监事(如议案 2,有 2 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2 位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2 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1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年1月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1月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为行使表决权。如无作明确指示,则由本公司(本人)之代表酌情决定投票。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营业执照注册(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 1、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1、2均采用累积投票制,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486 证券简称:嘉麟杰 公告编号:2016-101

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许光清,作为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 是 □ 否

二、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三、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本人尚未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人承诺,将参加本月27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或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 是 □ 否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八、本人不是为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十、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十一、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

√ 是 □ 否

十二、本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十三、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十四、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十五、最近一年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十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七、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十八、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十九、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二十、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二十一、本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二十二、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二十三、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二十四、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二十六、本人任职将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二十七、包括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且本人未在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达六年以上。

√ 是 □ 否

二十八、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的履历表中本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以及全部兼职情况等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 是 □ 否

二十九、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三十、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者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本人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0次,未出席会议0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一、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经证实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三十二、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三十三、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三十四、本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三十五、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或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许光清

日 期:2016-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