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44 900921 证券简称:丹化科技 丹科B股 编号:临2016-039
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概述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机器设备原设定折旧年限为5~30年,现统一调整为5-14年。对控股子公司通辽金煤化工有限公司(简称:通辽金煤)现有的原折旧年限为10年的机器设备,折旧年限统一调整为14年。
2016年12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的八届二次董事会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主要涉及通辽金煤现有机器设备使用年限的调整,符合设备的实际使用状况,能够更客观地反映设备折旧情况,符合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因此公司作为持股76.77%的控股股东,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并决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对现有机器设备按调整后的使用年限计提折旧。
二、会计估计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变更原因:
公司控股子公司通辽金煤(公司持有其76.77%的股权)的生产装置自投产以来在生产工艺和技术上不断改进,并依照生产技术要求对设备进行改造与维护,使生产系统运行更加稳定。同时,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保养,尤其对露天设备和管网进行除锈和防腐保温等特别处理,提高了设备的使用性能和装备水平,有效延长了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
根据通辽金煤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同时参照行业内其他公司的固定资产折旧情况,为使公司的资产价值和财务信息更为客观,公司决定对现有部分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进行调整,主要涉及通辽金煤原折旧年限为10年的机器设备。
(2)变更范围: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机器设备原设定折旧年限为5~30年,现统一调整为5-14年(原使用年限在10年以上的机器设备已全部处置,现存的机器设备使用年限为5-10年)。
对通辽金煤现有的原折旧年限为10年的机器设备,折旧年限统一调整为14年。
上述折旧年限调整后,固定资产的净残值率不变,仍为5%。
(3)变更的影响:
经测算,2013至2015年度假设运用新会计估计,公司利润总额将分别增加约6,038万元、7,383万元、7,865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公司此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追溯调整,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经初步测算,本次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预计将减少计提2016年度折旧额831.91万元左右,假设上述折旧额全部结转当期损益,且不考虑公司固定资产增减变动,在扣除企业所得税的影响后,预计将减少公司2016年度亏损542.86万元左右,增加公司2016年末所有者权益542.86万元左右。2017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预计将增加约6514万元。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则的规定,提高了公司会计信息质量,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2016年12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的八届二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监事会表示同意。
公司的年报审计单位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说明的专项审计报告》(中兴华专字 [2016]第JS0408号)。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四、备查文件
1、八届二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八届二次监事会决议
4、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说明的专项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