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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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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进展及后续减持计划公告

2016-12-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69 证券简称:今世缘 公告编号:2016-088

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进展及后续减持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海铭大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3,89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07% 。

●减持计划主要内容:自2016年6月25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6,272.5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

●减持计划实施情况: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海铭大计划减持期已届满,减持期内实际减持公司股份73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85%,减持价格区间为13.29元/股至14.58元/股。

●后续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上海铭大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三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内不得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6,272.5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其中任意连续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6月25日发布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铭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铭大”)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三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6,272.5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其中任意连续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25 日刊登在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16-042)。

2016年12月26日,公司收到上海铭大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及后续计划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名称:上海铭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持股股份的具体来源: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海铭大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3,89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07%,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全部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于2015年7月3日解除首发限售并上市流通。

(三)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十二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过去十二个月内,上海铭大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734万股。

二、股东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及相关股权变动情况

(一)股东实施预披露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二)本次已完成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四)实施减持预披露计划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五)本次减持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海铭大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未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后续股份减持计划

(一)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来源、数量、减持期间、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1、减持股份来源:上海铭大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于2015年7月3日解除首发限售并上市流通。

2、减持数量及比例:减持公司股票不超过6,272.5万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处理),其中任意连续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

3、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内不得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

4、价格区间:视市场价格确定。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二)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

1、关于首发股份限售承诺:

(1)自发行人(即今世缘,下同)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上海铭大所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上海铭大所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上海铭大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减持的,每年减持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的5%;若上海铭大违反前述承诺减持的,超过减持上限部分股份的减持收入归发行人所有;上海铭大在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的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后的减持安排将综合上海铭大自身投资决策及发行人股价情况等因素的考虑后具体作出;

(3)上海铭大若将所持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届满且不违背上述第2条承诺的条件下进行减持的,上海铭大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若上海铭大未履行前述公告程序的,该次减持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

2、今世缘2015年7月13日出台的《公司稳定股价方案》:“持股5%以上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即日起半年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今世缘股票”。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上海铭大严格遵守了上述相关承诺等,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拟减持的原因:自身业务发展及资金安排需要。

四、相关风险提示及其他事项说明

(一)上海铭大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二)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督促上海铭大严格遵守股东减持股份的有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