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600590 股票简称:泰豪科技 编号:临2016-072
债券代码:136332 债券简称:16泰豪01
债券代码:136602 债券简称:16泰豪02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6月1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资金状况,使用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理财(在前述投资额度内,各投资主体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包括但不限于信托类,银行理财类,存款质押类,定期存款类,资产管理计划类,资产证券化类等各类产品。投资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根据上述会议决议,近期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南昌分行”)就该事项签署了《中国民生银行私人银行客户综合理财服务协议》(以下简称“《综合理财服务协议》”)和《全权委托投资服务协议》(以下简称“《全权委托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综合理财服务协议》和《全权委托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全权委托民生银行南昌分行进行理财;
(二)全权委托投资服务的服务期限为2016年12月23日至2017年3月23日;
(三)本次全权委托投资服务的预期收益目标(年化)为3.5%;
(四)公司本次全权委托民生银行南昌分行投资计划,包括但不限于:
1、进行资产配置、投资组合管理;
2、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开立托管账户,以民生银行南昌分行与民生银行签署托管文件,对托管账户下达指令;
3、实施各项投资:以民生银行南昌分行名义签署相关法律文本、向交易对手下达投资指令;
4、收取投资收益;
5、根据约定将受托事宜转委托给交易对手,除非公司事先书面说明,公司同意该受委托的交易对手在转委托范围内享有除再次转委托外的其余与民生银行南昌分行同等受托权力;
6、处理与交易对手的纠纷、向交易对手索赔(如有)。
(五)公司应不迟于服务期限起算日的前一个工作日将人民币5,000万元的委托资金汇入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北京东路支行,并在柜台或者民生银行南昌分行提供的其他渠道下达向托管账户划付委托资金的指令,民生银行南昌分行在服务期限起算日根据前述甲方指令将委托资金划付至托管账户。
(六)委托期间,公司不得减少委托资金;增加委托资金的,应与民生银行南昌分行另行签署协议。
(七)委托资金在每次完成投资并收到投资收益后5个工作日内将公司本金及应得收益支付至公司的指定账户。
7、投资管理费:委托资金*投资管理费率*计息基数
其中投资管理费率:0.04%
二、风险控制措施
在公司全权委托民生银行南昌分行进行理财服务期间,公司财务部将与民生银行南昌分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证公司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总金额为5,000万元(含本次)。
五、备查文件
1、中国民生银行私人银行客户综合理财服务协议;
2、全权委托投资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