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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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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12-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6-177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6年12月27日召开。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进行,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在金融机构申请7.0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近期公司拟在以下金融机构申请7.0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其中(1)在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3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三年,其中2亿元授信额度由公司部分机器设备做抵押担保,该部分机器设备评估价值为5.53亿元。(2)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1.2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三年,拟以部分机器设备为抵押,该部分机器设备评估值为3.60亿元;(3)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的2.8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三年,其中8,000万元授信额度由公司持有的河南省银湖铝业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作为质押,以上资金用途均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在金融机构申请的5.632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2月28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2016-178号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2月28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2016-179号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在金融机构申请的2.6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2月28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2016-180号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河南中孚热力有限公司在巩义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5,000万元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2月28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2016-181号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拟于2017年1月12日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2月28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6-182号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6-178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孚电力”)

● 本次担保额度为最高额5.632亿元;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中孚电力累计担保实际金额为25.108亿元。

●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65.013亿元;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6年12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在金融机构申请的5.632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担保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

住 所:巩义市站街镇东岭(豫联工业园区)

法人代表:杨杰伟

注册资本:235,000万元

经营范围:火力发电及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

中孚电力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截至2016年9月30日,中孚电力资产总额为666,381.57万元,负债总额为410,583.88万元,净资产为255,797.69万元,2016年1-9月利润总额为15,084.19万元,净利润为11,040.16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拟为中孚电力在以下金融机构申请的5.632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其中(1)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丰产路支行申请的1.2亿元综合授信额度;(2)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1.332亿元综合授信额度;(3)在焦作中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6,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4)以中孚电力部分机器设备与中建投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申请的2.5亿元融资额度,该部分机器设备账面净值为2.96亿元。以上担保均为续保额度,担保期限均为三年,融资主要用于补充中孚电力流动资金。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认为:被担保人目前经营和资信状况良好,为其担保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同意公司为中孚电力在金融机构申请的5.632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五、本公司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 98.462亿元,实际担保总额为65.013亿元,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114.01%,其中:对内实际担保总额为49.83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87.390%;对外实际担保总额15.18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26.620%。若本次会议审议担保事项通过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将达106.91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187.486%。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6-179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有效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孚电力”)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0亿元公司债券。本次债券拟发行方案及相关事项如下:

一、关于中孚电力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将中孚电力的实际情况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对照,认为中孚电力符合现行公司债券政策和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以下简称“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各项规定,具备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本次公司债券在核准发行后,可以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的形式在中国境内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具体发行规模及发行期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中孚电力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二)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发行对象为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投资者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不向中孚电力股东优先配售。

(三)债券品种和期限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2年(含2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中孚电力在发行前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并在债券募集说明书中予以披露。

(四)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价格按面值平价发行。

(五)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具体的债券票面利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中孚电力在发行前与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及网下向合格投资者的询价结果在预设区间范围内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可设置中孚电力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是否设置中孚电力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中孚电力根据其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并在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予以披露。

(六)发行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在核准发行后,可以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的形式在中国境内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具体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中孚电力根据市场情况和中孚电力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七)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中孚电力债务以及补充流动资金等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同意中孚电力根据中孚电力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八)担保条款

公司为中孚电力本次债券的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应由中孚电力支付的费用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九)承销方式 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代销。

(十)还本付息

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付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十一)上市安排

本次债券发行完毕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中孚电力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场所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本次债券的转让将按照具体交易场所的相关规则执行。

(十二)偿债保障措施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中孚电力在本次公司债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情况时,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中孚电力和市场的具体情况作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保障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十三)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十四)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为保证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及上市,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中孚电力,并同意中孚电力授权其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为本次发行的获授权人士,在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的一切相关事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就本次债券发行事宜向有关监管部门、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

2、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根据中孚电力和市场的具体情况,确定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价格、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各期发行金额和期限的安排、募集资金用途、是否设置回售或赎回条款、担保方案、增信安排、信用评级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具体偿债保障措施、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债券上市场所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3、执行本次债券发行及申请上市所有必要的步骤(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及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等;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债券发行申报事宜;在本次债券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债券的上市事宜;为本次债券发行选择并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在中孚电力董事会或其授权代表已就发行作出任何上述行动及步骤的情况下,批准、确认及追认该等行动及步骤;

4、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监管部门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政策和意见以及新的市场条件,对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工作;

5、办理公司债券的还本付息、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或赎回权等事宜,根据相关规定应由股东大会批准的除外;

6、指定本次债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办理与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管理有关的事项;

7、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有关的其他一切事项;

8、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宜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发行人简要财务会计信息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四、管理层简明财务分析

结合公司最近三年及最近一期的合并财务报表,公司管理层对资产结构、负债结构、现金流量、偿债能力、盈利能力进行了分析。

1、资产结构分析

(1)总体资产结构分析 单位:元

公司主要从事火力发电及相关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较大,与此业务特点相对应,公司的资产主要为非流动资产。报告期内,公司的非流动资产分别为541,417.60万元、533,159.37万元、312,875.13万元和301,144.69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77.86%、72.61%、54.95%和45.19%。

(2)流动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流动资产金额及其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元

报告期内,公司的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存货、其他应收款等构成,其中货币资金占比较大, 2013年末、2014年末、2015年末以及2016年9月末占流动资产比重分别为26.34%、32.24%、23.64%、19.58%,公司资产的流动性较好。

(3)非流动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期末,公司的非流动资产结构及变化如下: 单位:元

截至2013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和2016年9月30日,公司非流动资产分别为541,417.60万元、533, 159.37万元、312,875.13万元和301,144.69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77.86%、72.61%、54.95%以及45.19%。非流动资产以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为主。

2、负债构成情况分析 单位:元

总体而言,公司负债结构以流动负债为主,截至2013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和2016年9月30日,公司流动负债分别为290,665.08万元、253,081.94万元、203,489.43万元和291,883.88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66.45%、57.38%、62.69%和71.09%,流动负债主要以短期借款和应付票据为主。

3、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元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分别为4,116.57万元、24,272.06万元、-4,208.74万元和10,880.78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主要为应付票据、应付帐款等变动影响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公司报告期内持续进行在建工程投资和通过股权投资进行资源整合,完善产业链的实际情况相匹配;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主要由于融资规模变动所致。

4、偿债能力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主要偿债指标如下:

从短期偿债能力指标上看,公司报告期各期末流动比率分别为0.53、0.79、1.26和1.25,速动比率分别为0.50、0.74、1.21和1.21,基本稳定。从长期偿债能力指标看,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2.90%、60.07%、57.01%、和61.61%,负债率基本稳定。

五、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目前,中孚电力对外担保总额为1.30亿元,对外实际担保总额为1.26亿元,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5.148%。中孚电力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6-180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林州市

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林丰铝电”)

● 本次担保额度为最高额2.6亿元;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林丰铝电累计担保实际金额为9.28亿元。

●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65.013亿元;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6年12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在金融机构申请的2.6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担保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林州市红旗渠经济技术开发区鲁班大道东段北侧

法人代表:管存拴

注册资本:33,168万元

经营范围:铝锭、氧化铝粉、铝制品生产销售(以上各项涉专项审批的凭许可证经营)。

林丰铝电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中孚铝业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河南中孚铝业有限公司持有其70%的股权。截至2016年9月30日,林丰铝电资产总额为332,641.09万元,负债总额为303,910.95万元,净资产为28,730.14万元;2016年1-9月利润总额为11,402.14万元,净利润为9,049.81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拟为林丰铝电在以下金融机构申请的2.6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其中(1)在上海国立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的7,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2)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的5,000万元授信额度,为续保额度,期限三年;(3)在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分行申请2,000万元授信额度,为续保额度,期限三年;(4)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分行申请的1.2亿元授信额度,此笔担保同时以公司控股子公司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的部分土地房产及设备作抵押担保,该部分土地房产和设备的评估价值分别为1.51亿元和0.89亿元,此笔担保为续保额度,担保期限三年。以上融资均用于补充林丰铝电流动资金。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认为:被担保人目前经营状况和资信状况较好,此次公司为林丰铝电担保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同意公司为林丰铝电在金融机构申请的2.6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五、本公司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 98.462亿元,实际担保总额为65.013亿元,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114.01%,其中:对内实际担保总额为49.83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87.390%;对外实际担保总额15.18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26.620%。若本次会议审议担保事项通过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将达106.91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187.486%。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6-181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河南中孚热力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河南中孚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孚热力”)

●本次为中孚热力担保额度为5,000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中孚热力累计担保总额为3,000万元。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65.013亿元;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6年12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河南中孚热力有限公司在巩义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5,000万元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担保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南中孚热力有限公司

住 所:巩义市光明路1号

法人代表:武岩鹏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城市供热;热力设备、器材、器具的销售。

中孚热力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的参股公司。截至2016年11月30日,中孚热力资产总额为61,591.59万元,负债总额为58,964.64万元,净资产为2,626.95万元;2016年1-11月利润总额为-704.71万元,净利润为-704.71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拟为中孚热力在巩义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5,000万元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三年。中孚热力为该笔担保提供了反担保,资金用途为补充中孚热力流动资金。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认为:该公司生产经营平稳,资信状况良好,对其担保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同意公司为中孚热力在巩义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5,000万元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五、本公司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 98.462亿元,实际担保总额为65.013亿元,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114.01%,其中:对内实际担保总额为49.83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87.390%;对外实际担保总额15.18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26.620%。若本次会议审议担保事项通过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将达106.91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187.486%。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2016年11月份财务报表;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595 证券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2016-182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1月1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1月12日下午3时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1月12日

至2017年1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第1-5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6年12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2,4,5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4,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参会登记手续;社会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办理参会登记手续;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委托出席的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办理参会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地点

2017年1月9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在本公司证券部办理参会登记手续,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的请及时与我们电话确认。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地址、电话及联系人:

联系地址:河南省巩义市新华路31号

电话:0371-64569088

传真:0371-64569089

邮编:451200

联系人:杨萍、丁彩霞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1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6-183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6年12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白学成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在金融机构申请7.0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在金融机构申请的5.632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在金融机构申请的2.6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河南中孚热力有限公司在巩义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5,000万元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