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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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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2016-12-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778  证券简称:乾景园林   公告编号:临2016-072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40,481,637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7年1月3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2015年6月2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 1373号)文件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0,000股,并于 2015 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总股本为60,0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为 80,000,000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限售股股东为曹玉锋、黄云、大同金垣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北京通泰高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还兰女、车啟平、吴志勇、谢国满、长春市铭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创峰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刘涛、刘志学。锁定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现锁定期即将期满,该部分限售股共计40,481,637股,鉴于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2016年12月31 日为星期六,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将顺延至该日期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2017 年1月3日(星期二)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80,00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0,00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60,000,000股。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2016年4月28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总股本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09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7,680,000元(含税)。同时每10股转增15股,合计转增股本120,000,000股, 实施后总股本为200,00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50,00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50,000,000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1、公司股东曹玉锋、黄云、大同金垣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北京通泰高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还兰女、车啟平、吴志勇、谢国满、长春市铭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创峰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刘涛、刘志学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本企业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曾担任公司董事的股东还兰女同时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占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的比例不超过50%;

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价;

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3、担任公司监事的股东刘志学同时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数量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占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不超过50%;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发行对象严格履行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公司部分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且正在继续执行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所做的承诺。本次部分限售股份解禁申请上市流通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内容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相关规则和股东出具的承诺。截至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保荐机构对乾景园林本次部分限售股份解禁并上市流通无异议。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40,481,637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7年1月3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注:由于股东还兰女为离任董事(离任时间为2016年7月4日),还兰女在解除限售后仍需履行在其任职期间的相关承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占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的比例不超过50%。

由于股东刘志学为现任监事,刘志学在解除限售后仍需履行在其任职期间的相关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

六、公司股本变动结构表

七、上网公告附件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