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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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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12-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84 证券简称:东山精密 公告编号:2016-114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6年12月21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12月26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袁永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会议经过讨论审议,以书面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信用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香港东山精密联合光电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子公司增资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东莞东山精密制造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子公司增资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威海东山精密制造有限公司的议案》。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位董事任期届满,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拟提名袁永刚先生、袁永峰先生、赵秀田先生、单建斌先生、冒小燕女士、王旭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拟提名罗正英女士、姜宁先生、高永如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附后)。其中罗正英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提名人均具备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资格。

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 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 1/2。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股东大会将以累积投票制方式对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分别表决。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 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供投资 者查询。独立董事候选人详细信息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公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7年1月16日召开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26日

附:第四届董事候选人简历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袁永刚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10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1998年10月起历任东山钣金市场部部长、副经理、副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目前兼任苏州袁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苏州雷格特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苏州腾冉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苏州东山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苏州东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苏州多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复珊精密制造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深圳东山精密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苏州东魁照明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东莞东山精密制造有限公司执行董事、Dragon Electronix Holdings Inc.董事、苏州市永创金属科技有限公司监事、MFLEX UK Limited董事会主席、MFLEX Korea, Ltd董事会主席、Multi-Fineline Electronix, Inc.董事、M-Flex Cayman Islands, Inc.董事、Multi-Fineline Electronix Singapore Pte. Ltd.董事、Multi-Fineline Electronix Malaysia Sdn Bhd董事、苏州维信电子有限公司董事、成都维顺柔性电路板有限公司董事、铜陵新盾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Brave Pioneer International Limited执行董事、香港东山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苏州东扬投资有限公司监事、政协苏州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苏州新一代企业家商会(直属商会)常务副会长。曾获得LED行业多项发明专利及实用新型专利。

截止本公告日,袁永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97,136,000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袁富根先生之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袁永峰先生之兄;除此以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袁永刚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

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确认,袁永刚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袁永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3月出生,大学学历。1998年10月起历任东山钣金制造部部长、监事、董事兼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目前兼任苏州雷格特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苏州腾冉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苏州东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苏州多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复珊精密制造有限公司董事、苏州东吉源金属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苏州诚镓精密制造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苏州市永创金属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Dragon Electronix Holdings Inc.董事、苏州袁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Multi-Fineline Electronix, Inc.董事、M-Flex Cayman Islands, Inc.董事、MFLEX UK Limited董事、Multi-Fineline Electronix Malaysia Sdn Bhd董事、MFLEX Korea, Ltd董事、苏州东扬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袁永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97,136,000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袁富根先生之子,董事长袁永刚先生之兄。除此以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袁永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

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确认,袁永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赵秀田先生:美国国籍,1963年1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1993年3月至1996年10月任美国飞创公司射频工程师;1996年3月至2000年10月任美国休斯系统公司高级工程师兼项目经理;2000年10月至2001年11月任美国MCE技术公司技术总监;2001年12月至2002年12月任美国Celiant公司技术市场总监;2003年1月至2004年7月任安德鲁公司射频功放产品运营总监;2004年7月至2009年11月任安德鲁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兼总经理(其中在2005年11月至2007年12月兼任安德鲁深圳公司产品和项目总监);2009年12月至2010年11月任公司通信产品事业部总裁;2010年12月起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目前兼任苏州维信电子有限公司董事、DSBJ PRECISION MECHANICAL INC.董事。

赵秀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赵秀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

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确认,赵秀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单建斌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7月出生,大学学历。1998年7月至2015年10月历任珠海紫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课长,部长,本部长。2016年3月至2016年6月任本公司业务总监。2016年7月至今,任苏州维信电子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目前兼任成都维顺柔性电路板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单建斌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单建斌先生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

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确认,单建斌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冒小燕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9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经济师。2003年9月至2004年12月任苏州华成汽车贸易集团有限公司总裁秘书;2005年1月至2010年7月历任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室主管、副主任(期间兼任江苏吴中集团有限公司团委副书记);2010年8月至2012年7月任公司董事长助理兼证券事务代表;2012年8月至2013年6月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3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目前兼任香港东山精密联合光电有限公司执行董事、MUTTO OPTRONICS GROUP LIMITED执行董事、DSBJ FINLAND OY董事、苏州东魁照明有限公司监事、苏州诚镓精密制造有限公司监事、苏州东山照明科技有限公司监事、苏州东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监事、重庆诚镓精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冒小燕女士已取得深交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被评为“苏州市吴中区共青团系统先进工作者”、“第十一届、第十二届新财富金牌董秘”。

冒小燕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冒小燕女士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

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确认,冒小燕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旭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9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非执业)。2002至2006年历任昆山丰瑞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助理、项目经理等职务;2007至2013年历任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处副经理、财务部部长助理兼会计处经理、财务部副部长等职务,同时兼任苏州晶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4月至2013年9月任公司财务副总监;2013年10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目前兼任海迪科(苏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苏州雷格特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东莞东山前瞻显示有限公司董事、香港东山精密联合光电有限公司董事、DSBJ PRECISION MECHANICAL INC.董事兼财务总管兼公司秘书、上海复珊精密制造有限公司监事长、Dragon Electronix Holdings Inc.董事、Multi-Fineline Electronix, Inc.董事、M-Flex Cayman Islands, Inc.董事&CEO&CFO、Multi-Fineline Electronix Singapore Pte. Ltd.董事&CEO、MFLEX UK Limited 董事&CEO&CFO、Multi-Fineline Electronix Malaysia Sdn Bhd 董事&CEO&CFO、MFLEX Korea, Ltd董事&CEO、MFLEX B.V.董事、苏州维信电子有限公司董事、成都维顺柔性电路板有限公司董事。

王旭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旭先生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

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确认,王旭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罗正英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7年12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学教授。1982年8月至1983年6月任内江地区税务局教师;1983年7月至1985年12月任四川供销合作学校教师;1986年1月至1989年7月任重庆大学财务处会计;1989年8月至1994年12月任重庆建筑大学管理工程系教师;1995年3月至1996年3月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高级访问学者;1996年4月至今任苏州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2013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曾获重点会计研究课题优秀成果奖、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在2002年至2010年期间,在《会计研究》、《经济科学》等刊物上发表了多篇学术论文,出版著作和教材多部。目前兼任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罗正英女士已按照《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罗正英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罗正英女士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

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确认,罗正英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姜宁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7年5月出生,研究生学历。1975年5月至1978年8月任安徽省蚌埠市玻璃纤维厂工人、车间主任;1978年9月至1982年8月在安徽师范大学学习;1982年8月至1989年8月历任安徽省蚌埠市教育学院教师、讲师;1989年9月至1992年7月在南京大学学习;1992年8月至今历任南京大学商学院教授、主任。2013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目前兼任江苏中圣集团(新加坡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京大学投资与金融研究中心主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基地--南京大学长江三角洲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著有专著6部、论文30余篇。

姜宁先生已按照《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姜宁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姜宁先生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

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确认,姜宁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高永如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9月出生,博士学历,正高级会计师。1994年7月至1998年4月任熊猫电子集团公司财务部总账会计;1998年4月至1999年10月任江苏金陵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1999年11月至2000年4月在南京市劳动局财务处工作(正科级);2000年4月至2001年10月担任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核算工作,2001年10月至2002年7月任南京交通建设集团财务审计部副主任;2002年7月-2015年5月历任银城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助理、经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南京银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南京银城装饰设计有限公司董事,南京博力健身有限公司董事; 2012年10月至今任南京湖滨金陵饭店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12月至今历任江苏鑫瑞德系统集成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监事;2015年5月至今任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副总经理、江苏晟琨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2月至今任江苏晟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苏鑫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和总经理。2013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目前兼任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合肥杰事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会计专业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

高永如先生已按照《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高永如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高永如先生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

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确认,高永如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384 证券简称:东山精密 公告编号:2016-115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6年12月21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12月26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肖军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会议经过讨论审议,以书面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7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提名马力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

上述候选人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 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 分之一。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12月26日

附: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马力强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9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2003年7月至2005年5月任苏州大殷电子关务主管;2005年5月至2006年2月任苏州金华盛纸业有限公司关务科员;2006年2月至2006年9月任东山光电有限公司关务经理;2006年9月至2011年3月任公司采购部主管;2011年3月至2012年12月任公司仓储部经理;2012年12月至2013年9月任苏州袁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9月至2014年12月担任苏州东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1月至今任公司苏州东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公司高新区分公司总经理;2016年5月至今兼任公司监事。

马力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马力强先生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

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确认,马力强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384 证券简称:东山精密 公告编号:2016-116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12月26日,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及《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需开展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开展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锁定公司原材料采购价格和产品成本,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由于原材料价格变动带来的市场风险,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期货市场仅限于套期保值业务,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开展

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并按照公司制定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及流程进行操作,由公司管理层指定公司或相关子公司作为期货交易主体,进行期货套期保值操作及管理。

三、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情况

(一)套期保值交易品种

公司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境内外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铝、铜、银、黄金期货合约。

(二)预计投入资金

1、业务期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2、投入资金:公司业务期间占用期货保证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3000万元,但不包括交割当期头寸而支付的全额保证金在内);

3、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但不包括任何直接或间接来自募集资金的资金。

四、套期保值的可行性分析

1、公司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作为决策组,负责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决策及管理,财务部、采购中心、审计部、各事业部、各子公司等职能部门中人员组成交易组、核算组及风控稽核组,负责期货业务相关事项的具体执行及风险控制。

2、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作为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其对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套期保值业务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明确规定,能够有效的保证期货业务的顺利进行,并对风险形成有效控制。

3、公司现有的自有资金规模能够支持公司从事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所需保证金及后续护盘资金。

综上,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是切实可行的。

五、套期保值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存在价格波动、资金、内部控制、技术、客户违约、政策等方面的风险,具体如下:

1、价格波动风险:在期货行情变动较大时,公司可能无法实现在原材料锁定价格或其下方买入套保合约,造成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按照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中规定权限下达操作指令,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此外,在期货价格波动幅度较大时,公司甚至可能存在未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的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造成风险。

4、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等故障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导致交易指令延迟、中断等问题。

5、客户违约风险:期货价格出现不利的大幅波动时,客户可能违反合同的相关约定,取消产品订单,造成公司损失。

6、政策风险:期货市场法律法规等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的风险。

六、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在境内外的期货交易所交易的铝、铜、银、黄金期货合约,严禁进行以逐利为目的的任何投机交易。进行套期保值的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与客户锁定价格的材料数量,持仓时间应与现货保值所需的计价期相匹配。

2、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严格按照公司期货交易管理制度中规定权限下达操作指令,根据规定进行审批后,方可进行操作。公司业务期间占用期货保证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3,000万元,但不包括交割当期头寸而支付的全额保证金在内)。公司将合理安排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修订)》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出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

4、设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5、根据生产经营所需及客户订单周期作为期货操作期,降低期货价格波动风险。

6、加强对国家及相关管理机构相关政策的把握和理解,及时合理地调整套期保值思路与方案。

七、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套期保值交易的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相关规定执行。

八、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开展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有效防范和化解由于原材料价格变动带来的市场风险,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这是保护正常经营利润的必要手段。公司已制定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并完善了相关内控流程,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可行有效;同时,公司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将使用自有资金,不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九、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在保障正常的生产经营前提下,公司上述使用自有资金利用期货市场开展铝、铜、银、黄金的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锁定公司的生产成本,控制经营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同时,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订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作为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保荐机构对公司开展上述套期保值业务无异议。

特此公告!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84 证券简称:东山精密 公告编号:2016-117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事宜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与上海威斯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威斯泰”)、自然人吴荻共同出资设立苏州威斯东山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斯东山”,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核准为准)。

威斯东山注册资本2000万元,其中上海威斯泰出资102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本公司出资88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4%;吴荻出资1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

2、董事会审议议案的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设立威斯东山的具体事务。

根据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上海威斯泰

住所:上海市嘉定区

法定代表人:金学哲

注册资本:3900万元

经营范围:从事电子材料、新材料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等。

上海威斯泰股权结构如下:

上海量子绘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由自然人许军控股,因此威斯泰的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许军。

2、自然人吴荻,身份证号码:61012119640622****。

本公司与以上法人及自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

威斯泰、本公司及吴荻对威斯东山的出资方式均为货币资金。其中本公司的货币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苏州威斯东山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苏州市

注册资本:2000万元。

经营范围:电子材料领域相关产品和技术的开发、生产和销售。

以上公司名称、注册地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需经工商登记管理部门审核确定,依审核确定后的为准。

(四)拟签署的合资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甲方:上海威斯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乙方: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吴荻

(1)以上各方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为威斯东山。

(2)威斯东山股东各方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不按照本协议约定时间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按照银行同期利率支付未足额缴纳部分的利息。

(3)威斯东山董事会组成: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3名,乙方委派2名。

(4)威斯东山设监事1人,由丙方担任

(5)威斯东山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财务负责人由甲方指派。

(6)威斯东山设(总)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7)本协议规定事项在投资各方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后生效,但本协议项下的新设公司设立事宜自审批机关批准之日生效。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投资目的:本次对外投资有利于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本次对外投资将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

二、关于投资设立威海东山精密制造有限公司的事宜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与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东山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东山”)共同出资设立威海东山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海东山”,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核准为准)。威海东山精密注册资金5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4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0%,东莞东山出资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

2、董事会审议议案的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威海东山精密制造有限公司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设立威海东山的具体事务。

根据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

本公司及东莞东山对威海东山的出资方式均为货币资金,货币资金来源为本公司及东莞东山的自有资金。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威海东山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威海市

经营范围:电视机、显示器模组的组装。

以上公司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需经工商登记管理部门审核确定,依审核确定后的为准。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对外投资由本公司及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共同投资,故无投资合同。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投资目的:为进一步解决东莞东山的模组产能瓶颈,更好地服务华北区的客户,并减少运输成本,保证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提升公司盈利水平。

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公司增加子公司,将对公司的管理提出更高要求。公司将强化管理力度,保证对子公司实施有效的管控。

因此,本次对外投资将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

特此公告。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84 证券简称:东山精密 公告编号:2016-118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对香港东山精密联合光电有限公司增资事宜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向香港东山精密联合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东山”)增资2500万美元,并通过香港东山增加对子公司牧东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牧东光电”)的投资。

2、董事会审议议案的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香港东山精密联合光电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增资香港东山的具体事务。

根据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香港东山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

本公司对香港东山的增资方式为货币资金,货币资金来源为本公司自筹资金。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香港东山精密联合光电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9月27日

注册资本:1000万港币

注册地点:香港仔湾皇后大道东213号胡忠大厦22楼2209室

法定代表人:冒小燕

经营范围:销售通讯设备、CPV太阳能设备、LED背光源等,建立营销网络,进行海外投资。

本次增资前后,本公司仍为香港东山的唯一股东。

香港东山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三)对外增资的目的

投资目的:本次通过增资香港东山,进而增加对牧东光电的投资,将会改善牧东光电的债务结构,有利于其业务的拓展,进一步提升盈利水平。

二、关于对东莞东山精密制造有限公司增资事宜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和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市永创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创科技”)拟向东莞东山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东山”)同比例增资人民币3亿元。

2、董事会审议议案的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东莞东山精密制造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增资东莞东山的具体事务。

根据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东莞东山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

本公司、永创科技对东莞东山的增资方式均为货币资金,货币资金来源为本公司和永创科技自筹资金。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东莞东山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7月11日

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东莞市高埗镇朱磡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王晓峰

经营范围:精密钣金加工;五金件、微波通信系统设备制造;生产和销售LED照明产品、LED背光源及LED显示屏、LED驱动电源及控制系统、LED技术开发与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生产和销售:家电产品、电子产品、模具。

本次增资前后,东莞东山的股东仍为本公司及永创科技,其中本公司持股95%,永创科技持股5%。

东莞东山精密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三)对外增资的目的

投资目的:本次通过增资东莞东山,进而会改善东莞东山的债务结构,有利于其业务的拓展,进一步提升盈利水平。

特此公告。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84 证券简称:东山精密 公告编号:2016-119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

提供信用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东山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东山”),因整机业务发展迅速,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也随之增大。为保证东莞东山业务的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为东莞东山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融资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信托等。担保期限一年。

上述担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东莞东山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7月11日

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东莞市高埗镇朱磡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王晓峰

经营范围:精密钣金加工;五金件、微波通信系统设备制造;生产和销售LED照明产品、LED背光源及LED显示屏、LED驱动电源及控制系统、LED技术开发与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生产和销售:家电产品、电子产品、模具。

2、与本公司的关系:东莞东山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东莞东山95%的股权,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市永创金属科技有限公司持有东莞东山5%的股权。)

3、东莞东山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三、 担保协议的内容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由本公司及被担保的全资子公司与相关融资机构协商确定。

四、 独立董事意见

因东莞东山精密制造有限公司整机业务发展迅速,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也随之增大。为保证东莞东山业务的发展,公司拟为东莞东山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东莞东山经营风险进行管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对东莞东山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五、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天风证券认为: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担保对象的经营情况、资信状况以及公司对其的控制情况,本次担保风险可控,有利于提高担保对象的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该事项内部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综上,天风证券对东山精密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合计为533,080,791.10元(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9.85%。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合计为2,033,080,791.10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75.69%。

逾期担保累计金额为0;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为0;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为0。

以上担保均为公司所属子公司的担保。此外,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

七、 备查文件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84 证券简称:东山精密 公告编号:2016-120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

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职代会民主选举,决定推举徐志伟先生、肖军云先生出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与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上述候选人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12月26日

附:徐志伟先生、肖军云先生简历

徐志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7月出生,大学学历。1996年7月至1999年10月历任苏州飞利浦消费电子有限公司采购工程师,采购主管;1999年11月至2003年7月任旭电(苏州)科技有限公司亚太区供应链经理;2003年8月至2006年7月任朗讯中国科技有限公司全球供应链高级经理,2006年8月至2012年5月任波尔威苏州科技有限公司全球供应链管理高级经理,2012年6月至今任苏州东山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11月起兼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徐志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徐志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

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确认,徐志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肖军云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年1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2001年7月至2012年5月历任创维集团中国区域营销总部江苏市场部经理、无锡办事处经理、市场部副总监、南京分公司总经理;2012年6月至今任公司LED照明事业部总经理、苏州东魁照明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11月起兼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并自2016年5月起任监事会主席。

肖军云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肖军云先生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

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确认,肖军云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384 证券简称:东山精密 公告编号:2016-121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度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16年12月26日召开,会议决议于2017年1月16日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及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7年1月16日(星期一)下午2时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1月15日~1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月15日下午15:00至2017年1月16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1月11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东山工业园石鹤山路8号公司总部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议题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

2、关于对香港东山精密联合光电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3、关于对东莞东山精密制造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4、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马力强先生的议案。

5、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该议案适用于累计投票制表决)

5.1、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袁永刚先生;

5.2、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袁永峰先生;

5.3、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赵秀田先生;

5.4、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单建斌先生;

5.5、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冒小燕女士;

5.6、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旭先生。

6、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该议案适用于累计投票制表决)

6.1、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罗正英女士;

6.2、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姜宁先生;

6.3、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高永如先生。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二)披露情况: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7年1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苏州市吴中区东山工业园石鹤山路8号公司证券部

4、登记手续:

(1)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

(2)法人股股东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股东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将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方式请注明“证券部”收。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冒小燕、李筱寒

联系电话:0512-66306201 传真:0512-66307172

联系地址:苏州市吴中区东山工业园石鹤山路8号

邮政编码:215107

2、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2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84

2、投票简称:东山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不包含需累积投票的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

对于分类表决的议案,应按照股东类别分别进行议案设置。

对于选举董事、监事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应分别选举,需设置为两个议案。如议案5为选举非独立董事,则5.01代表第一位候选人,5.02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议案6为选举独立董事,则6.01代表第一位候选人,6.02代表的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计投票制的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则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2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5,有6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6,有3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1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1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17年1月11日下午3:00交易结束时本公司(或本人)持有东山精密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户号码:

持股数量: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17年1月16日召开的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说明:请投票选择时打√符号,该议案都不选择的,视为弃权。如同一议案在赞成和反对都打√,视为废票;采取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填写相应的股数)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委托日期:

有限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