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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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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在指定
渠道开展交银施罗德裕兴纯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优惠的公告

2016-12-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答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有关基金赎回费率优惠的规定,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对通过指定渠道赎回旗下交银施罗德裕兴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基金简称:交银裕兴纯债债券A,基金代码: 519774)的投资者开展赎回费率优惠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渠道

本公司直销柜台与本公司的网上直销交易平台。

二、优惠期间

自2016年12月29日起。

三、费率优惠活动

优惠活动期间,凡通过上述指定渠道申请赎回交银裕兴纯债债券A的投资者,在赎回时享有如下赎回费率优惠:

注:上表中的“年”指的是365个自然日。

本公司将对符合条件的交银裕兴纯债债券A的赎回申请开展赎回费率优惠,优惠后的赎回费将100%归入基金资产,此次费率优惠不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造成不利影响。

如本公司后续调整赎回费率优惠方案将另行公告通知,本公告未涉及的内容仍按相关公告内容执行。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请

1、本公司网址: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

2、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

3、本公司客户服务邮箱:services@jysld.com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德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期间暂停及办理折算业务完毕后恢复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12月2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本基金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只可以进行场内与场外的申购和赎回,但不上市交易;下属分级份额中交银互联网金融A份额与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只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不可单独进行申购或赎回。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期间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暂停申购、赎回业务的情况进行说明,投资者若希望了解本基金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详细情况,请参阅本基金管理人于2016年12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网站上的《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德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3、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咨询有关详情。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分级基金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本基金共有三类份额,其中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交银互联网金融A份额具有低预期风险、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具有高预期风险、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基金管理人并不承诺或保证交银互联网金融A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约定应得收益,在本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情况下,交银互联网金融A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会面临无法取得约定应得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期间暂停及

办理折算业务完毕后恢复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12月2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本基金交银新能源份额只可以进行场内与场外的申购和赎回,但不上市交易;下属分级份额中交银新能源A份额与交银新能源B份额只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不可单独进行申购或赎回。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期间交银新能源份额暂停申购、赎回业务的情况进行说明,投资者若希望了解本基金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详细情况,请参阅本基金管理人于2016年12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网站上的《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3、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咨询有关详情。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分级基金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本基金共有三类份额,其中交银新能源份额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交银新能源A份额具有低预期风险、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交银新能源B份额具有高预期风险、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基金管理人并不承诺或保证交银新能源A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约定应得收益,在本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情况下,交银新能源A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会面临无法取得约定应得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德中证互联网

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根据《交银施罗德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交银施罗德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将以2017年1月3日为基金份额定期折算基准日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定期折算基准日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基金份额定期折算基准日为每个会计年度(除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在会计年度外)的第一个工作日。本次基金份额定期折算基准日为2017年1月3日。

二、基金份额定期折算的对象

基金份额定期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交银互联网金融A份额(基金代码:150317,场内简称“E金融A”)、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的场外份额和场内份额,基金代码:164907,场内简称“E金融”)。

三、基金份额定期折算方式

1、在本次基金份额定期折算基准日,本基金将对当日登记在册的交银互联网金融A份额进行应得收益的定期份额折算,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也相应的进行调整。在基金份额折算前与折算后,交银互联网金融A份额和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的份额配比保持1∶1的比例;

2、折算前的交银互联网金融A份额持有人,以交银互联网金融A份额在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前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超出1.000元部分,获得新增场内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的份额分配。交银互联网金融A份额持有人持有的交银互联网金融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折算调整为1.000元、份额数量不变,相应折算增加场内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

3、折算前的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持有人,以每2份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配比1份交银互联网金融A份额进行份额分配,获得新增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持有场外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外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内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内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的分配;

4、折算不改变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持有人的资产净值,其持有的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及份额数量不变。

按照上述折算方法,由于计算过程尾差处理的原因,可能会给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资产净值造成微小误差,该误差归入基金财产,视为未改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资产净值。

四、基金份额定期折算公式

1、交银互联网金融A份额

2、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

定期份额折算不改变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及其份额数。

3、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

定期份额折算后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的总份额数 = 定期份额折算前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的份额数 + 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持有人新增的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的份额数+ 交银互联网金融A份额持有人新增的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的份额数

其中:

NUM前: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前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的份额数;

NAV前: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前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NAV后: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后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4、折算份额数的处理方式

上述定期折算后,场外份额的份额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计入基金财产;场内份额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小数点以后的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计入基金财产。

五、基金份额定期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1、基金份额定期折算基准日(即2017年1月3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下同)及份额配对转换业务;E金融A正常交易。基准日日终,基金管理人将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及份额折算比例。E金融B在整个定期折算期间交易正常进行。

2、基金份额定期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2017年1月4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及份额配对转换业务,E金融A暂停交易。当日,本基金登记机构及基金管理人将完成份额登记确认及份额折算。

3基金份额定期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2017年1月5日),基金管理人将公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的基金份额;当日,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及份额配对转换业务。E金融A将于2017年1月5日上午9:30-10:30停牌一小时,并自上午10:30起恢复交易。

六、重要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7年1月5日E金融A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7年1月4日的交银互联网金融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由于交银互联网金融A份额在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折算前的收盘价扣除约定收益后与2017年1月5日的前收盘价可能有较大差异,因此2017年1月5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基金交银互联网金融A份额期末的约定应得收益将折算为场内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分配给交银互联网金融A份额的持有人,而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为跟踪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交银互联网金融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的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其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3、由于交银互联网金融A份额经折算产生的新增场内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数和场内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持有极小数量交银互联网金融A份额或场内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无法获得新增场内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的可能性。

4、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咨询有关详情。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分级基金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本基金共有三类份额,其中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交银互联网金融A份额具有低预期风险、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具有高预期风险、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基金管理人并不承诺或保证交银互联网金融A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约定应得收益,在本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情况下,交银互联网金融A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会面临无法取得约定应得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

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根据《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将以2017年1月3日为基金份额定期折算基准日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定期折算基准日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基金份额定期折算基准日为每个会计年度(除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在会计年度外)的第一个工作日。本次基金份额定期折算基准日为2017年1月3日。

二、基金份额定期折算的对象

基金份额定期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交银新能源A份额(基金代码:150217,场内简称“新能源A”)、交银新能源份额(交银新能源份额的场外份额和场内份额,基金代码:164905,场内简称“交银新能”)。

三、基金份额定期折算方式

1、在本次基金份额定期折算基准日,本基金将对当日登记在册的交银新能源A份额进行应得收益的定期份额折算,交银新能源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也相应的进行调整。在基金份额折算前与折算后,交银新能源A份额和交银新能源B份额(基金代码:150218,场内简称:新能源B)的份额配比保持1:1的比例;

2、折算前的交银新能源A份额持有人,以交银新能源A份额在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前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超出1.000元部分,获得新增场内交银新能源份额的份额分配。交银新能源A份额持有人持有的交银新能源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折算调整为1.000元、份额数量不变,相应折算增加场内交银新能源份额;

3、折算前的交银新能源份额持有人,以每2份交银新能源份额配比1份交银新能源A份额进行份额分配,获得新增交银新能源份额。持有场外交银新能源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外交银新能源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内交银新能源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内交银新能源份额的分配;

4、折算不改变交银新能源B份额持有人的资产净值,其持有的交银新能源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及份额数量不变。

按照上述折算方法,由于计算过程尾差处理的原因,可能会给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资产净值造成微小误差,该误差归入基金财产,视为未改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资产净值。

四、基金份额定期折算公式

1、交银新能源A份额

2、交银新能源B份额

定期份额折算不改变交银新能源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及其份额数。

3、交银新能源份额

定期份额折算后交银新能源份额的总份额数 = 定期份额折算前交银新能源的份额数 + 交银新能源份额持有人新增的交银新能源份额的份额数+ 交银新能源A份额持有人新增的交银新能源份额的份额数

其中:

NUM前: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前交银新能源份额的份额数;

NAV前: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前交银新能源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NAV后: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后交银新能源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4、折算份额数的处理方式

上述定期折算后,场外份额的份额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计入基金财产;场内份额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小数点以后的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计入基金财产。

五、基金份额定期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1、基金份额定期折算基准日(即2017年1月3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下同)及份额配对转换业务;新能源A正常交易。基准日日终,基金管理人将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及份额折算比例。新能源B在整个定期折算期间交易正常进行。

2、基金份额定期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2017年1月4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及份额配对转换业务,新能源A暂停交易。当日,本基金登记机构及基金管理人将完成份额登记确认及份额折算。

3基金份额定期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2017年1月5日),基金管理人将公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的基金份额;当日,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及份额配对转换业务。新能源A将于2017年1月5日上午9:30-10:30停牌一小时,并自上午10:30起恢复交易。

六、重要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7年1月5日新能源A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7年1月4日的交银新能源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由于交银新能源A份额在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折算前的收盘价扣除约定收益后与2017年1月5日的前收盘价可能有较大差异,因此2017年1月5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基金交银新能源A份额期末的约定应得收益将折算为场内交银新能源份额分配给交银新能源A份额的持有人,而交银新能源份额为跟踪国证新能源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交银新能源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的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其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3、由于交银新能源A份额经折算产生的新增场内交银新能源份额数和场内交银新能源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持有极小数量交银新能源A份额或场内交银新能源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无法获得新增场内交银新能源份额的可能性。

4、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咨询有关详情。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分级基金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本基金共有三类份额,其中交银新能源份额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交银新能源A份额具有低预期风险、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交银新能源B份额具有高预期风险、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基金管理人并不承诺或保证交银新能源A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约定应得收益,在本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情况下,交银新能源A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会面临无法取得约定应得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交银施罗德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原交银施罗德荣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暂停赎回、转换转出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12月2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本基金由交银施罗德荣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交银荣泰保本”)转型而来。交银荣泰保本于2016年12月26日保本周期到期,按照《交银施罗德荣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于其保本周期到期期间截止日的次日,即2016年12月30日起转型为非保本的债券型基金,名称相应变更为“交银施罗德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保持不变。转型事宜及转型后运作详情请查阅本基金管理人2016年12月19日发布的《交银施罗德荣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周期到期安排及交银施罗德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后运作相关业务规则的公告》。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将于2017年1月4日起同时开放办理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转托管等业务,敬请投资者留意。本基金转换业务(包括转换转入与转换转出)目前暂不开通,本基金管理人将在开放办理该业务前另行公告。

(2)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021-61055000)咨询基金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