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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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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出售日本熊毛郡并网发电光伏电站项目
暨推进优化存量电站资产配置的公告

2016-12-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6-176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出售日本熊毛郡并网发电光伏电站项目

暨推进优化存量电站资产配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孙公司日本爱康株式会社(以下简称“日本爱康”)将其持有的960.96KW的山口县熊毛郡并网发电光伏电站项目出售给岩村住研株式会社(以下简称“岩村住研”),交易金额为410,000,000日元(折合人民币约24,288,400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经董事长审批决定。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交易对方概况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转让的资产包括山口县熊毛960.96KW地面电站和其使用的土地。熊毛960.97KW电站于预计于2016年12月28日并网发电,预计年均发电量约1,193,993度。本次交易转让的土地位于山口县熊毛郡平生町大字平生村字平堤28他4笔,约15000平米。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岩村住研株式会社

乙方:日本爱康株式会社

公司的全资孙公司日本爱康与岩村住研签订《太阳能发电设备买卖协议书》和《不动产买卖合同》,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交易价格:410,000,000日元(折合人民币约2,427.49万元)

2、支付方式:一次性全额支付

3、生效条件:资产的所有权,在费用支付完成时就由乙方转移到甲方。

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交易产生的税前利润约为人民币350万元,交易款项已于2016年12月20日完成收付,相关权属尚在办理过程中。

2、此次交易有利于公司优化资产结构,降低经营风险,符合公司制定的出售部分存量电站,以优化资产质量、提高资金周转效率的战略。

3、公司自2016年以来,持续布局能源互联网业务,聚焦电站后市场服务和电力消费侧配套,包括新能源电站专业化运维、电站检测、电站评级、售电、碳资产开发、新能源汽车和充电桩运营等。该业务布局的完善,有助于打通公司从能源生产到能源消费的产业链,打通能源互联网的产业闭环。

未来公司将以轻资产加服务为原则,重点向能源互联网领域拓展,坚持产融结合的道路,搭建以卓越的能源生产商为体,以新能源服务和新能源金融为翼的“一体两翼”的业务格局,在电力生产侧以及电力消费侧领域同时发力,逐步完成从先进设备制造到电力生产运营再到电力消费侧服务的业务转型升级。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6-177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收购江苏智鸿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暨积极布局能源互联网板块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为完善能源互联网板块业务布局,夯实以卓越的能源生产商为体,以新能源服务和新能源金融为翼的“一体两翼”的战略,公司拟收购江苏智鸿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68%的股权,江苏智鸿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主要业务为电力用户的用能监测、用能优化和用户合同能源管理等;

2、 本次交易对于公司在售电领域的布局、拓展具有重大意义。符合国家电力体制改革的方向,符合公司向能源互联网领域拓展的战略,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盈利水平,完善战略布局。

一、对外投资概述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分别从苏州太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谷电力”)和张家港智能电力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能电力”)收购江苏智鸿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鸿能源”、“标的公司”)50.4%、17.6%的股权,股权转让价分别为100.8万元和35.2万元;其他股东张家港沙洲湖科创园发展有限公司放弃优先受让权;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标的公司68%的股权。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苏州太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张家港智能电力研究院有限公司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智鸿能源成立于2015年12月15日,目前主要业务为电力用户的用能监测、用能优化和用户合同能源管理等,已在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积累了大量用户侧资源。

备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四、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股权转让协议》尚未正式签订,协商主要条款如下:

受让方: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方:苏州太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智能电力研究院有限公司

1、交易价格:标的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实缴资本100万元。苏州太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和张家港智能电力研究院有限公司同意分别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50.4%、17.6%的股权转让给受让方(爱康科技),受让方确认分别以100.8万元和35.2万元的金额购买上述股权。股权转让后,公司持有标的公司68%的股权,并承继对标的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2、股权交割期现:双方应在股权转让协议签署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共同完成标的公司股权转让的全部手续。

3、支付方式:本协议签订并生效后,在履行完股权转让条款规定义务前提下,受让方分别向转让方支付收购对价人民币100.8万元和35.2万元。

4、生效条件:本协议于下列条件全部成就之日起生效:

(1)经签约各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2)经签约各方或第三方董事会批准(如需);

(3)经签约各方或第三方股东大会批准(如需)。

5、违约责任

任何由于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陈述、保证、承诺或其他义务、或者违反任何根据本协议应由该方承担的责任或义务而导致另一方遭受损失、发生责任、成本、损害、或受到第三方或政府部门的任何性质的赔偿要求造成实际直接损失的,违约方同意在守约方第一次提出要求时立刻采取有效措施使该守约方不受损失,违约方采取的任何措施将不妨碍守约方行使其他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本协议的约定终止本协议。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电力体制改革的方向,符合公司向能源互联网领域拓展,搭建以卓越的能源生产商为体,以新能源服务和新能源金融为翼的“一体两翼”的战略,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利用规模优势和行业地位,布局售电业务,有利于公司开拓售电及相关业务市场,提升公司整体盈利水平,完善公司战略布局。

2、本次交易对于公司在售电领域的布局、拓展具有重大意义。随着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的启动,电力交易市场将趋于多元化发展,售电侧市场的放开为公司在电力销售领域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作为国内规模较大的新能源发电企业,为适应电力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强对售电业务的专业化管理,公司已设立多个售电公司。投资售电公司并积极争取售电牌照符合电力体制改革的需要,未来公司拟通过标的公司在江苏省张家港地区开展电力监测服务,并将在江苏省电力改革实施细则正式出台后,积极开展配售电业务。

六、其他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对本次对外投资 实质性事宜的进展情况进行及时的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