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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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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12-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30证券简称:名雕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5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6年12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12月23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所有董事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独立董事全奋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由董事长蓝继晓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审议确定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董事长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审议同意公司分别在光大银行深圳熙龙湾支行、平安银行深圳科技园支行、交通银行深圳东门支行、工商银行深圳西海岸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公司董事长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4家银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后,公司将及时披露。

2、《关于审议修订〈公司章程〉及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6]897号)同意,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简称为“名雕股份”,证券代码为“002830”。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工作已全部完成,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新增股份已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登记。为及时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监管部门的要求,需对《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和补充,形成上市后适用的《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参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公司章程》刊登于同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董事会同意根据章程变更内容授权董事会或相关授权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业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通过。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关于审议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审议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审议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审议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7、《关于审议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8、《关于审议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关于审议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关于审议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关于审议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2、《关于审议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关于审议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关于审议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关于审议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由商业银行发行并提供保本承诺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8)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7、《关于提请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审议同意公司于2017年1月16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于同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30证券简称:名雕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6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6年12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12月23日以书面形式向所有监事发出。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范绍安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审议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本次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由商业银行发行并提供保本承诺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本金安全,有利于提高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30证券简称:名雕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7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7年1月16日(星期一)下午14:00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7年1月16日(星期一)14: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1月15日至2017年1月16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月15日下午15:00至2016年1月1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表决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7年1月10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7年1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中心区龙光世纪大厦A栋2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一:《关于审议修订〈公司章程〉及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二:《关于审议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审议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审议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五:《关于审议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六:《关于审议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七:《关于审议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八:《关于审议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议案九:《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由2016年12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12月29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7年1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二)。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12日下午5点。来信请在信封上注明“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中心区龙光世纪大厦A栋2楼

邮政编码:518000

联系传真:0755-26407370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四、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林列华、刘灿星

联系电话:0755-26407370

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28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

委托股东名称:

《居民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额: 委托人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附注:

1、 各选项中,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 示弃权。

2 、《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附件二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17年1月12日17:0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1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3、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830,投票简称:名雕投票。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名雕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具体如下表: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类型对应“委托数量”如下表:

■

(5)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视为未参与投票。

(7)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 可以查看个人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1月 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7 年1月 1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1)进入后点击“投票登陆”,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 CA 证书登陆。

(2)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3)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4、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证券代码:002830证券简称:名雕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8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雕股份”或“公司”)于2016年12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保障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同意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由商业银行发行并提供保本承诺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就上述事项,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购买单笔成交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的理财产品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本次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授权期限自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一、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概述

1、投资目的:在保障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金额:公司拟使用资金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由商业银行发行并提供保本承诺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自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5、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购买单笔成交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的理财产品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二、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闲置资金,来源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进行的,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及主营业务发展。通过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同时也存在相关工作人员操作失误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进行 资金管理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负责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3)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购买相同的低风险金融产品。

(5)公司将根据实际购买的情况,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买卖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在保障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运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由商业银行发行并提供保本承诺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在合法合规范围内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购买理财产品,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由商业银行发行并提供保本承诺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本金安全,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六、关于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关于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30证券简称:名雕股份公告编号:2016-009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说明: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股票交易价格连续3个交易日内(2016年12月26日、2016年12月27日、2016年12月28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同时,日均换手率连续1个交易日与前5个交易日日均换手率比值超过30倍,且累计换手率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自身进行了核查并对公司实际控制人就公司股票发生异动情况进行了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者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本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一)公司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公司于2016年12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市首日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6-001)中列示的公司主要风险因素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第四节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关于风险的描述,上述风险因素将直接或间接影响本公司的经营业绩。

本公司再次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注意以下风险因素:

1、 受房地产行业政策影响的风险

住宅装饰行业与房地产行业存在一定的关联性。房地产市场活跃程度,对相应产生的成交住宅的装饰需求存在直接的影响。2010年以来,我国房地产行业进入新一轮的调控周期,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抑制投资需求,改善市场供求关系,规范市场秩序。2015年底开始,政府持续推出一系列房地产去库存政策,按照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和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要求,通过加快农民工市民化,扩大有效需求,打通供需通道,消化库存。这些政策的实施,导致了住宅交易市场成交量波动加大,带来住宅装饰需求在一定时期内相应波动的风险。

房地产行业与住宅装饰行业之间既有一定的关联度,又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住宅交易市场提供的装修需求仅是住宅装饰需求的源头之一。经过房地产市场多年来的高速发展,我国存量房市场规模仍然巨大,而住宅装饰耐用年限通常为8-10年,由此衍生出的存量房改善性装饰需求,将在未来呈递增式释放,这将大大平滑房地产市场波动对住宅装饰行业的影响;此外,住宅装饰市场运行规律主要受经济发展、居民收入水平、城镇化率以及单位家庭人口增长等带来的刚性及柔性需求决定,房地产相关政策的出台虽然可能影响终端消费者的决策效率,但对住房及住宅装饰的需求并不会因此减少,只是在一定时期内延后释放,住宅装饰行业有其自身的内在增长动力。

因此,虽然从长远看,房地产调控政策目的是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避免房地产市场大起大落,客观上也为住宅装饰行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了保障,但是,短期内公司业绩仍可能受房地产行业相关政策的影响而产生一定波动。

2、 核心市场相对集中的风险

住宅装饰行业具有一定的区域性特征,大部分住宅装饰企业往往专注于以某一特定区域为核心市场发展业务。报告期内,公司住宅装饰业务集中在珠三角区域,收入来源以深圳为主,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1-6月,公司在深圳地区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37,302.82万元、37,929.94万元、37,086.62万元和16,081.41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57.55%、54.97%、56.40%和59.58%。虽然公司作为深圳市场的领军企业,已具备将深圳的商业模式有效复制到其他区域的能力,报告期内公司深圳区域外的网点数,特别是省外网点数整体呈上升趋势,体现了公司已具备异地市场开拓的基础与实力,但公司业务仍存在核心市场相对集中的风险。

3、 业务季节性波动的风险

公司绝大多数客户是个人消费者,由于一季度有春节等重要传统节日,消费者大多不会选择在一季度进行装修洽谈或者开始实施装修计划,通常希望在春节前赶工完成住房装修或者等年后再开工;另外,公司主要面向南方市场,从二、三月份开始,南方地区回南天和梅雨季节会陆续出现,空气湿度随之显著加大,对木工制作、油漆等工程施工存在一定的影响。因此,公司业务具有一定的季节性特征,通常上半年为淡季,下半年为旺季,但这种季节性特征随各年春节时间早晚、气候环境差异而在体现程度上略有不同。季节性波动的特征可能对公司施工调度、财务状况的持续稳定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4、市场竞争的风险

住宅装饰行业是一个充分竞争的行业,市场化程度高,行业集中度偏低。同行业竞争对手与潜在进入者较多,市场竞争激烈。行业历经一段时期的发展,已有不少企业具备了较强的实力,住宅装饰市场的竞争将日益加剧;此外,住宅装饰行业的广阔前景亦吸引了更多的国内外建材经营企业、公装企业加入竞争。虽然公司在品牌知名度、专业能力、配套服务及运营管理等方面具有领先优势,但随着竞争对手综合实力的提升和新进入者对住宅装饰市场的重视,公司仍将面临行业竞争加剧而造成企业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二)公司预计2016年1-12月营业收入区间为64,184万元至70,940万元,较上年同期变动幅度为-4.69%~5.3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区间为4,526万元至5,008万元较上年同期变动幅度为-5.88%~4.14%。

(三)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披露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29日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修订情况对照表(2016年12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为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并结合公司已成功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实际情况,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作如下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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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外,因条文增删,《公司章程》其他条款的条文编号亦相应修改。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