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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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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准设立44家分支机构的
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2016-12-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16-102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准设立44家分支机构的

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湖北证监局关于核准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44家分支机构的批复》(鄂证监许可[2016]31号)。根据该批复,公司共获准设立44家分支机构,包括6家分公司、38家C型营业部(获准设立分支机构列表详见附件)。公司将依法依规为新设分支机构配备人员,健全完善制度、业务设施和信息系统。

截至目前,公司设立了33家分公司、208家营业部,分支机构覆盖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司此次获准设立的44家分支机构将进一步优化业务布局,强化区域优势,有利于提升综合服务能力、扩大业务规模。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获准设立分支机构列表

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16-103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6年12月28日(星期三)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2月28日(星期三)上午9:30-11:30,下午 1:00-3: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12月27日(星期二)下午3:00至2016年12月28日(星期三)下午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武汉汉口泛海喜来登酒店(武汉市江汉区范湖路 80 号云彩路泛海城市广场)。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尤习贵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26人,代表股份2,959,049,8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5142%,其中中小股东代表共23人,代表股份1,421,393,8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7058%。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14人,代表股份913,185,8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149%;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12人,代表股份2,045,863,9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9993%。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17年度风险偏好授权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959,049,845股,意见如下:

同意:2,959,045,845股

占99.9999%

反对:0股

占0.0000%

弃权:4,000股

占0.0001%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421,393,880股,意见如下:

同意:1,421,389,880股

占99.9997%

反对:0股

占0.0000%

弃权:4,000股

占0.0003%

(二)《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和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上述股东共持有公司股份1,774,305,099股。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184,744,746股,意见如下:

同意:1,184,740,746股

占99.9997%

反对:0股

占0.0000%

弃权:4,000股

占0.0003%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184,744,746股,意见如下:

同意:1,184,740,746股

占99.9997%

反对:0股

占0.0000%

弃权:4,000股

占0.0003%

(三)《关于投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959,049,845股,意见如下:

同意:2,959,045,845股

占99.9999%

反对:4,000股

占0.0001%

弃权:0股

占0.0000%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421,393,880股,意见如下:

同意:1,421,389,880股

占99.9997%

反对:4,000股

占0.0003%

弃权:0股

占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贺伟平、王飞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发表如下法律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监事、监票、计票、见证人员签字的股东大会表决结果;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16-104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6年12月28日,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股东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泰达)减持公司部分股份的告知函,天津泰达于2016年12月28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529万股,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0%。本次减持后,天津泰达持有公司股票1,869.2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4%。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天津泰达本次减持遵守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本次减持系天津泰达资金安排需要,未来6个月内天津泰达将依据市场情况择机减持。

2、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天津泰达在《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等文件中所做出的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天津泰达关于长江证券股份减持告知函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