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2月29日

查看其他日期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016-12-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16-046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2月16日以送达和通讯的方式发出,并于2016年12月27日在公司19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由李永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9位董事,实到9位董事,其中董事汪斌先生和董事李锐女士以委托表决的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参与投资安徽省供销合作发展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此议案关联董事李永东、汪斌、曹斌回避表决。

《公司关于参与投资安徽省供销合作发展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议案》。

公司对现执行的内部规章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内部制度从人员管理、业务经营、流程管理等方面做出具体的标准,从而更好地规范公司内部管理,优化业务流程,确保公司各项经营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部分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16-047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2月16日以通讯和送达的方式发出,并于2016年12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肖本余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其中,监事会主席黄勇先生出差在外地,以委托表决的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参与投资安徽省供销合作发展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此议案关联监事李焕回避表决。

《公司关于参与投资安徽省供销合作发展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二、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16-048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投资安徽省供销合作发展基金

有限责任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隆股份”或“公司”)为加快推动产业经营与资本经营融合发展,加强与政府主导的产业资本合作,加大对涉农领域优质资源的投资,进一步提升综合产业竞争力,拟以自有资金出资3,000万元联合中央财政资金、安徽省供销商业总公司(以下简称“供销商业总公司”)、安徽德森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森资管”)、安庆市皖农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庆皖农”)、安徽省瑞隆印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隆印务”)、安徽省天诚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诚商贸”)、安徽省棉麻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省棉麻公司”)、合肥市供销商业总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9家公司共同发起成立安徽省供销合作发展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供销发展基金公司”)。

(二)供销商业总公司、辉隆股份、德森资管、安庆皖农、瑞隆印务、天诚商贸、省棉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省供销社”)。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供销商业总公司、德森资管、安庆皖农、瑞隆印务、天诚商贸、省棉麻公司等6家公司属于辉隆股份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生效。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关联方的李永东先生、汪斌先生、曹斌先生已在董事会会议上回避表决。独立董事木利民先生、杨昌辉女士、张华平先生对上述关联交易予以了事前认可,并认真审核后发表了同意本次投资的独立意见。

(四)监事会表决情况: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非关联监事审议通过生效。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关联方的李焕先生已在监事会会议上回避表决。 (五)此项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下,根据《公司章程》及深交所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安徽省供销商业总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徽省供销商业总公司

公司住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7号

公司类型:集体所有制

法定代表人:钱斌

注册资本:贰仟柒佰壹拾贰万圆整

成立时间:1992年7月24日

经营范围: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不含棉花、粮食)、干鲜果品、日用杂品、日用百货、针纺织品、五金、建材、普通机械销售;仓储,商业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经营本系统商品进出口业务,接受本系统单位委托代理进出口业务,经营本系统技术进口业务,承办中外合资、合作及三来一补、易贷贸易、转口贸易业务,房屋租赁。

2、2015年度及2016年1-9月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3、供销商业总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要求上市公司违法违规提供担保等情形。

(二)安徽德森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徽德森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E1栋615室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钟刚

注册资本:壹仟万圆整

成立时间:2015年6月15日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股权投资;企业资产的重组、并购;实业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2015年度及2016年1-11月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3、德森资管的控股股东为安徽新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省供销社,与公司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下的关联企业。上述关联法人不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要求上市公司违法违规提供担保等情形。

(三)安庆市皖农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庆市皖农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安徽省安庆市沿江东路迎江寺观江楼二楼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程小青

注册资本:捌佰万圆整

成立时间:1999年10月22日

经营范围:棉花收购、棉花及其副产品、棉花加工机械及零配件、棉花打包铅丝及棉花打包布、针纺织品、化纤、农副产品(不含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许可经营项目)批发、调拨。

2、2015年度及2016年1-11月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3、安庆皖农的实际控制人为省供销社,与公司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下的关联企业。上述关联法人不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要求上市公司违法违规提供担保等情形。

(四)安徽省瑞隆印务有限公司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徽省瑞隆印务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香樟大道189号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登北

注册资本:伍佰万圆整

成立时间:1985年6月19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图文设计制作,印刷品的分装、加工,仓储、物流服务,棉、麻、塑料制品、纸张、农副产品销售;房屋租赁。

2、2015年度及2016年1-11月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3、瑞隆印务的实际控制人为省供销社,与公司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下的关联企业。上述关联法人不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要求上市公司违法违规提供担保等情形。

(五)安徽省天诚商贸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徽省天诚商贸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庐江路127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超

注册资本:伍佰万圆整

成立时间:1998年8月20日

经营范围:五金交电、百货、日用杂品、农副产品、纺织品及原辅材料、建材、化工材料、汽车、摩托车及配件、钢材、办公设备、计算机及配件、保健用品销售,农副产品收购,房屋租赁。废旧物资收购、加工、储运、调拨;粮油制品、冶金炉料销售;制冷设备安装与维修;房屋拆除(含房屋内设备),木制品生产、销售;煤炭批发。

2、2015年度及2016年1-11月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3、天诚商贸的实际控制人为省供销社,与公司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下的关联企业。上述关联法人不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要求上市公司违法违规提供担保等情形。

(六)安徽省棉麻有限责任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徽省棉麻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1603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选中

注册资本:壹仟捌佰万圆整

成立时间:1990年4月28日

经营范围:棉花收购,进出口业务,棉花、棉短绒、絮棉、麻类、麻制品、轧花机械及配件、农副产品、粮食、建材销售,棉花检测,包装棉花种子销售,商务信息咨询,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废旧金属、废旧物资的回收与销售,煤炭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2015年度及2016年1-11月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3、省棉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省供销社,与公司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下的关联企业。上述关联法人不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要求上市公司违法违规提供担保等情形。

三、除关联方外其他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五四路157号7-8层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91350000158143546X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注册资本:伍亿伍仟万圆整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有效期至2017年9月25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合肥市供销商业总公司

公司住所:安徽省合肥市金寨路189号

公司类型:集体所有制

法定代表人:杨祥生

注册资本:叁仟肆佰陆拾玖万圆整

经营范围:棉花、化肥、农药、农膜、农业机械、建筑材料、普通机械、电器机械、木材、化工原料(除危险品)、农副产品、百货、日用杂货、五金、交电、针纺织品销售,仓储服务、经济信息服务,房屋租赁。(涉及法律法规许可凭许可证经营)

上述两家投资主体与辉隆股份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投资标的基本情况及投资合同主要内容

(一)企业名称:安徽省供销合作发展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场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祁门路1777号合作经济大厦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规模:首期资金募集规模为5亿元人民币,后期根据基金运营成效,可适时增加资金募集规模。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并购重组、参与优质企业上市首发(IPO)和定向增持等。

(二)股东出资方式、数额及出资比例:

注:安徽省供销商业总公司出资15,000万元,其中10,000万元为中央财政资金,由安徽省供销商业总公司代持。

(三)基金决策和管理机构:省供销合作发展基金理事会

(四)基金执行机构:为保障基金稳健运行,提升基金运营效率、提高普通股东的投资收益,安徽省供销合作社和安徽省财政厅通过招标确定兴业银行安徽省分行为供销合作发展基金的配资和托管银行。供销合作发展基金理事会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安徽德森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供销合作发展基金的基金管理人。

(五)存续期:8年,自公司经核准设立登记并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之日起计算。期限届满之日前提前不少于6个月,经公司全体股东一致决议同意,可延期一年,最多延期二次。

(六)投资方式

1、股权投资。面向省内各级供销社控股或参股的农村现代流通体系的非上市企业,进行普通股权或优先股投资。

2、并购重组。联合供销社所有龙头企业开展并购重组,推进行业资源整合,提升产业集中度。

3、参与优质企业IPO和定向增发。

4、针对基金发起人各方的自身优势,挖掘其他投资机会。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风险分析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的目的

安徽省供销合作发展基金是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以中央财政资金、省供销社系统企业出资为基础共同发起设立的产业基金。公司可以依托其强大的政府资源和市场化运作能力,为公司寻找、培育合适的投资机会,收购或参股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优质项目,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

(二)风险分析

该基金在运作过程中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无法完全规避投资风险,敬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符合公司由产业经营为主向以产业经营与资本经营相结合模式转变的发展战略,顺应当前国家在农业领域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发展趋势,通过与政府主导的产业资本合作,能够提升企业公众形象以及在行业内的社会影响力,将对公司产生积极影响。

六、当年年初至最近一期期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6 年1月1日至2016年11月30日,辉隆股份与德森资管发生关联租赁 105,834.91 元;与瑞隆印务发生关联印刷费用57,186.00元。

2016 年1月1日至2016年11月30日,辉隆股份与供销商业总公司发生关联交易0元,与皖农贸易发生关联交易0元,与天诚商务发生关联交易0元,与省棉麻公司发生关联交易0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木利民先生、杨昌辉女士、张华平先生对上述关联交易协议事项予以了事前认可,并认真审核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发起成立安徽省供销合作发展基金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交易事项符合市场原则,交易决策程序合法,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况。公司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在议案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依法进行了回避。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参与投资安徽省供销合作发展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八、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部分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