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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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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12-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48 证券简称:保利地产 公告编号:2016-094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12月2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688号保利国际广场北塔18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宋广菊女士主持,并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及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3人,董事张振高、彭碧宏、张礼卿、谭劲松、朱征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付俊、刘军才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同意选举邢怡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2016年12月29日至2018年5月27日。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不适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朱敏、田原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基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