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农业银行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参加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
二、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农业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办理上述开放式基金申购业务的投资者。
三、活动时间
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的全部法定基金交易日。优惠活动或业务规则如有变动,请以中国农业银行及本公司最新公告信息为准。
四、活动内容
活动期间,通过农业银行个人网银、掌上银行办理上述开放式基金申购(不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其办理申购费率享有7折优惠。若享有折扣后申购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若享有折扣前的标准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则按标准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标准申购费率为单笔固定金额收费的,按照标准费率执行。
通过农业银行任一渠道新签约办理任一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含智能定投)的客户,在定期定额投资(或智能定投)申购成功扣款一次后,从第二次申购开始,其办理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享有5折优惠。若享有折扣后申购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若享有折扣前的标准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则按标准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标准申购费率为单笔固定金额收费的,按照标准费率执行。
本费率优惠活动内容的解释权归中国农业银行,费率优惠活动内容执行期间,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及流程以中国农业银行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30日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东莞银行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旗下部分基金自2017年1月1日起参加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银行”)申购与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适用基金
■
三、费率优惠活动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东莞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办理第一条所述基金申购业务以及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办理第一条所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
四、费率优惠活动时间
本次优惠活动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间的全部法定基金交易日。优惠活动或业务规则如有变动,请以东莞银行及本公司最新公告信息为准。
五、费率优惠活动内容
活动期间,通过东莞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系统办理第一条所述基金(仅限前端模式)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其办理申购费率享有4折优惠。标准申购费率为单笔固定金额收费的,按照标准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本费率优惠活动内容的解释权归东莞银行,费率优惠活动内容执行期间,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及流程以东莞银行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六、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重要提示: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30日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中国工商银行“2017倾心
回馈”基金定投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7年1月3日起参加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 “2017倾心回馈”基金定投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优惠活动适用基金
■
二、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办理上述开放式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申购业务的投资者。
三、活动时间
自2017年1月3日起。优惠活动或业务规则如有变动,请以中国工商银行及本公司最新公告信息为准。
四、活动内容
活动期间,投资者在中国工商银行通过“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方式申购上述基金,并扣款成功,申购费率享有如下优惠: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基金定投申购费率按8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8),但优惠后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标准申购费率为单笔固定金额收费的,按照标准费率执行。以上费率优惠只限于场外前端申购交易。
本费率优惠活动内容的解释权归中国工商银行,费率优惠活动内容执行期间,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及流程以中国工商银行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