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参加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费率
优惠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经与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银行”)协商一致,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7年1月1日起参加东莞银行基金申购费率与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具体费率优惠情况公告如下:
一、优惠活动时间
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优惠活动或业务规则如有变动,以东莞银行的最新公告为准。
二、适用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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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优惠费率
投资者通过东莞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指定基金,享有8折申购费率优惠,优惠后不设折扣限制。
本次优惠活动解释权归东莞银行所有。
四、重要提示
1、本费率优惠仅适用于我司产品在东莞银行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含定期定额申购业务产生的申购手续费)。
2、本费率优惠仅适用于我司产品在东莞银行申购、定投业务的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认购、赎回、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3、费率优惠解释权归东莞银行所有,有关费率优惠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前述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
4、费率优惠期间,业务办理的流程以东莞银行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1196228
网址:www.dongguanbank.cn
2、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
网址:www.huaan.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30日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参加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费率
优惠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经与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银行”)协商一致,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7年1月1日起参加烟台银行基金申购费率与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具体费率优惠情况公告如下:
一、优惠活动时间
2017年1月1日0:00至2017年3月31日15:00期间,优惠活动或业务规则如有变动,以烟台银行的最新公告为准。
二、适用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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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优惠费率
自2017年1月1日0:00至2017年3月31日15:00费率优惠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烟台银行手机银行渠道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指定开放式基金的个人投资者,享受基金申购手续费费率5折优惠,不设折扣限制。
四、重要提示
1、基金交易委托、费率最终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所购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各基金管理公司发布的最新公告。
2、本优惠活动仅针对在正常申购期的指定开放式基金(前端收费模式)的个人手机银行渠道申购手续费,不适用于基金转换业务、基金的后端模式申购手续费以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开放式基金认购手续费。
3、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4、有关本次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留意烟台银行的有关公告。
5、本次优惠活动解释权归烟台银行所有。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www.yantaibank.net;
客户服务电话:4008-311-777
2、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
网址:www.huaan.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30日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安季季鑫短期理财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第4期
收益支付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12月3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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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与收益支付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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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华安季季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第4期已于2016年12月28日结束本期运作,运作期共78天。该运作期本基金A类份额(基金代码:040030)的年化收益率为1.832%,本基金B类份额(基金代码:040031)的年化收益率为2.102%。
(2)2016年12月28日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当期的收益。
(3)若投资者于2016年12月28日全部赎回基金份额,本基金将计算其累计收益,并以现金形式支付。
(4)本公告仅对本基金2016年第4期的收益支付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既往各运作期收益情况,请参见刊登在2016年12月2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华安季季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第4期赎回开放日及2017年第1期集中申购开放期相关安排的公告》。
(5)截至2016年12月28日被冻结的基金份额应分得的现金红利按现金红利再投资方式处理。
(6)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现金红利或将所获红利再投资于本基金,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则默认为现金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类和B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红利划出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
(7)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基金工作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查询和修改分红方式,也可以通过华安基金管理公司网站或电话交易系统查询和变更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如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将按照投资者在2016年12月28日之前(含该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8)如有其它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本公告中的收益支付情况及其他相关信息不构成对其后基金运作期实际收益的承诺或保证。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30日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安月月鑫短期理财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第12期
收益支付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12月3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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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与收益支付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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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华安月月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第12期已于2016年12月28日结束本期运作,运作期共30天。该运作期本基金A类份额(基金代码:040028)的年化收益率为3.057%,本基金B类份额(基金代码:040029)的年化收益率为3.296%。
(2)投资者于2016年12月23日至 2016年12月27日集中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当期的收益,于2016年12月27日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当期的收益。
(3)若投资者于2016年12月27日全部赎回基金份额,本基金将计算其累计收益,并以现金形式支付。
(4)本公告仅对本基金2016年第12期的收益支付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既往各运作期收益情况,请参见刊登在2016年12月2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华安月月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第12期赎回开放日及2017年第1期集中申购开放期相关安排的公告》。
(5)截至2016年12月28日被冻结的基金份额应分得的现金红利按现金红利再投资方式处理。
(6)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现金红利或将所获红利再投资于本基金,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则默认为现金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类和B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红利划出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
(7)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基金工作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查询和修改分红方式,也可以通过华安基金管理公司网站或电话交易系统查询和变更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如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将按照投资者在2016年12月28日之前(含该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8)如有其它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本公告中的收益支付情况及其他相关信息不构成对其后基金运作期实际收益的承诺或保证。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30日
华安新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12月3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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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
2.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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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本基金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公司的网站(www.huaan.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2)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将于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开始办理。在确定了本基金开放申购、开放赎回的日期后,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开始办理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予以披露。
风险提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基金初始募集净值1元。在市场波动因素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低于初始面值,本基金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