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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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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辞职的公告

2016-12-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 :000593 证券简称:大通燃气 公告编号:2016-064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于2016年12月27日收到董事伍光宁先生、监事艾国先生提交的书面辞呈:伍光宁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伍光宁先生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艾国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及监事会召集人职务,辞职后艾国先生仍是子公司上饶市大通燃气工程有限公司、大连新世纪燃气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伍光宁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伍光宁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艾国先生的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艾国先生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方可生效,在此期间,艾国先生将继续履行作为公司监事的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监事补选工作。

伍光宁先生和艾国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和监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伍光宁先生和艾国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 :000593 证券简称:大通燃气 公告编号:2016-065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2月27日以邮件等形式发出,并于2016年12月29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在本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睿恒能源增资用于投资设立二级子公司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关于向子公司睿恒能源增资用于投资设立二级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67)。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境外子公司直接持股实现定向资产管理计划退出的议案》;根据公司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定向资产管理合同》,公司需每年向中金公司和广发银行分别支付管理人费用和托管人费用。为降低持有亚美能源股权的成本,公司拟由境外子公司受让《定向资产管理合同》项下的全部亚美能源股权,并与中金公司和广发银行协商终止《定向资产管理合同》。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管理层投资设立境外子公司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关于授权管理层投资设立境外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68)。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于 2017 年1 月16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069)。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 :000593 证券简称:大通燃气 公告编号:2016-066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2月27日以邮件等形式发出,并于2016年12月29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在本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同意补选伍光宁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伍光宁先生简历

伍光宁,男,1960年2月出生,硕士,曾任天津南开大学辅导员、本公司董事等职务;现任天津大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伍光宁先生现任天津大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是天津大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东。除此外,伍光宁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大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伍光宁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伍光宁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 :000593 证券简称:大通燃气 公告编号:2016-067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子公司睿恒能源增资用于投资设立二级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与德阳鑫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德阳鑫润”)于2016年5月共同出资设立了四川大通睿恒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称“睿恒能源”)。睿恒能源注册资本人民币6,300万元,公司认缴其中6,000万元的出资额,占睿恒能源全部出资额比例的95.24%。

2、为进一步推进公司在新能源业务的战略布局,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与德阳鑫润向睿恒能源进行同比例增资,增资总金额为人民币6,300万元。目前公司持有睿恒能源95.24%股权,本次增资金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德阳鑫润持有睿恒能源4.76%股权,本次同比例增资额为人民币300万元。

3、为进一步推进公司在新能源业务的战略布局,睿恒能源基于业务发展的需要拟使用本次增资所得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在北京投资设立“北京睿恒百祥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局审核的最终版本为准,以下称“北京睿恒”),睿恒能源作为唯一股东拟认缴全部6,000万元出资,持有北京睿恒100%的股权。

4、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6年12月29日(星期四)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睿恒能源增资用于投资设立二级子公司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增资适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交易的原则:本次增资和2016年5月公司出资人民币6,000万元发起设立睿恒能源、 2016年6月睿恒能源收购上海环川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称“上海环川”)100%股权,以及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授权管理层投资设立境外子公司的议案》合计对外投资21,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2.32%。因此,本次对外投资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本次增资的投资主体为本公司和德阳鑫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其中德阳鑫润的基本情况如下:

1、德阳鑫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1)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2)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

(3)法定代表人:谢晓莉;

(4)注册地址:德阳市区泰山南路一段398号;

(5)经营范围:投资咨询服务;市场信息咨询、企业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财务咨询服务;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

(6)股权情况:自然人谢晓莉持有德阳鑫润100%股权,是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任德阳鑫润执行董事;

(7)与本公司的关系:该公司与大通燃气、大通燃气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次投资设立北京睿恒的投资主体为四川大通睿恒能源有限公司,情况如下:

2、四川大通睿恒能源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人民币6,300万元;

(2)与公司关系: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95.24%;

(3)法定代表人:刘强;

(4)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天府大道南段888号;

(5)经营范围:电力、热力生产及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向睿恒能源增资6,000万元,睿恒能源的基本情况如下:

1、四川大通睿恒能源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人民币6,300万元;

(2)与公司关系: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95.24%;

(3)法定代表人:刘强;

(4)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天府大道南段888号;

(5)经营范围:电力、热力生产及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睿恒能源主要财务数据:

金额单位:元

注:睿恒能源成立于2016年5月,未满一年;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睿恒能源拟使用本次增资所得资金中的人民币6,000万元在北京设立子公司,情况如下:

2、北京睿恒百祥能源有限公司(暂定)

(1)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万元;

(2)资金来源:睿恒能源以自有资金投入;

(3)股权比例:睿恒能源作为唯一股东持股100%;

(4)经营范围:分布式能源、电力、热力、冷能生产及销售;

(5)北京睿恒将作为睿恒能源的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以北京为中心的华北地区是我国重要的能源市场;该区域环保要求日趋严格、减排压力较大,对以天然气分布式能源为代表的新能源需求较为突出。

睿恒能源旗下上海嘉定IDC分布式能源项目建设已进入尾声,即将投入运营;睿恒能源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管理体系并积累了一定的市场经验,具备向华北市场进一步拓展的基础。

公司开拓华北市场符合该区域推进节能减排的政策导向,有利于进一步拓展公司业务的发展空间,同时提升公司在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市场的影响力和品牌效应,从而最终提高公司市场竞争能力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投资可能面临的风险取决于未来的投资经营的项目,公司将在具体项目投资阶段按照相关法规和公司制度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和风险控制程序,并依法进行信息披露。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出资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23%,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良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 :000593 证券简称:大通燃气 公告编号:2016-068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管理层投资设立

境外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为践行公司关于LNG业务的发展战略规划,参与国际天然气贸易,进一步保障公司气源并提升议价能力,公司拟授权管理层在本议案获股东大会通过的6个月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自有资金,投资新设或收购一家境外子公司。该境外子公司将作为公司国际化发展的平台之一,参与国际天然气贸易并作为境外投资的实施主体之一。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6年12月29日(星期四)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管理层投资设立境外子公司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适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交易的原则:本次对外投资和2016年5月公司出资人民币6,000万元发起设立四川大通睿恒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称“睿恒能源”)、2016年6月睿恒能源收购上海环川实业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以及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向子公司睿恒能源增资用于投资设立二级子公司的议案》合计对外投资21,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2.32%。因此,本次对外投资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自有资金,新设或收购一家境外全资子公司:

(1)公司名称:待定;

(2)注册资本: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3)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4)股权比例:公司作为唯一股东持股100%;

(5)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LNG和天然气进出口国际贸易;

(6)该境外子公司作为上市公司持有的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目前布局的重点在城市燃气分销、LNG业务和以分布式能源为代表的新能源领域,其中LNG板块是公司的重要气源,对保障下游业务发展有着重要的战略意义。

公司于2016年9月投资参股了珠海金石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已开始参与国内的LNG业务;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设立海外子公司,直接获取海外气源将有利于提高公司LNG进口业务的议价能力,并保障供应的及时性。

2、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投资可能面临的风险取包括汇率风险和海外业务管理风险。公司拟授权管理层,根据汇率和市场情况的变化择机实施本次投资;同时公司正在组建自己的海外业务管理团队,未来将直接参与海外业务的管理。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出资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62%,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良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 :000593 证券简称:大通燃气 公告编号:2016-069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6年12月2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月16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2017年1月16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月15日下午15:00至2017年1月16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2)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应当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受托人应当根据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情况填报受托股份数量,同时对每一议案填报委托人对各类表决意见对应的股份数量。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截止股权登记日2017年1月9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成都市建设路55号成都华联东环广场十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2、审议公司《关于向子公司睿恒能源增资用于投资设立二级子公司的议案》;

3、审议公司《关于授权管理层投资设立境外子公司的议案》:

第1项议案经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第2项和第3项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16年12月30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二)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三)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传真登记、信函登记。

(四)登记时间:2017年1月12日、1月13日(上午9:30至下午16:00)。

(五)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受托人请携带身份证件及相关文件到场,法人授权等相关文件均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公司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月16日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月15日下午15:00至2017年1月1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代码为“360593”,投票简称为“大通投票”。

(三)股东网络投票的具体程序见附件一。

五、其它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建设路55号华联东环广场10层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610051

联系电话:(028)68539558 传真:(028)68539800

联系人:宋晓萌

(二)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修订稿,将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提示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93”,投票简称:“大通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1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1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生)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根据以下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单位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授权受托人对大通燃气下述提案表决如下:

备注: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受托人可否按自己意见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单位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2017年 月 日

证券代码 :000593 证券简称:大通燃气 公告编号:2016-070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部分股权

解除质押和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近日接到第一大股东天津大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通集团”)的函告,获悉大通集团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解除质押和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被解除质押和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股份被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2、本次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大通集团直接以及通过中信证券收益互换方式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47,939,5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25%,其中:大通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46,825,2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94%,大通集团通过股票收益互换方式持有公司股份1,114,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1%。截至本公告日,大通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数量为140,174,5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09%。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数据明细;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 :000593 证券简称:大通燃气 公告编号:2016-071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解除双桥商场房屋租赁合同请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概述

公司近日接到承租方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华联股份”)出具的《解除〈房屋租赁合同〉通知书》,因华联股份经营计划调整拟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的双桥商场项目地下一层、地下二层、地下停车场、地上一至五层的房屋租赁关系,请求解除上述《房屋租赁合同》。

二、双桥商场《房屋租赁合同》合同主要内容

双桥商场《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于2001年2月,公司因该合同及后续补充协议与华联股份就双桥商场资产产生了租赁关系,具体情况如下:

出租方: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承租方: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标的资产:公司拥有的位于成都市蜀都大道水碾河段与经华路交叉路口西北侧地块上的房地产项目之地上一、二、三、四、五层商业用房和地下负一层、负二层之房屋、停车场;(以下称“双桥商场”);

承租期限:20年;

租金约定:第11至第15个租赁年度为1399.68万元/年(2013年2月11日至2018年2月10日执行标准),第16至第20个租赁年度为1511.65万元/年。

三、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合同的提前终止需经缔约双方协商一致。公司将积极与华联股份进行协商,妥善解决《房屋租赁合同》的终止事宜。

此外,公司将立即启动针对双桥商场的招商工作,根据华联股份的退租情况对因此产生的闲置物业资产进行管理,以实现公司商业资产的保值与增值。

四、备查文件

1、解除《房屋租赁合同》通知书。

特此公告。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