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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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更正公告

2016-12-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26 股票简称:易明医药 公告编号:2016-014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1月9日

3、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二、更正事项涉及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公司原定审议事项:《关于修改〈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的议案》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把此议案误写为普通表决事项。

现更正为:《关于修改〈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的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司于2016年12月20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时间、地点、网络投票安排、股权登记日、议案内容均未发生变化。除本公告更正内容外,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事项请查阅2016年12月20日公告的《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010号)。

因公司对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中审议事项《关于修改〈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的议案》应属特别表决事项的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26 股票简称:易明医药 公告编号:2016-015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说明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股票连续一个交易日(2016年12月29日) 的日均换手率与前5个交易日的日均换手率比值超过30倍,且累计换手率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1、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者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本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公司于2016年12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上市首日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6-001)中列示的公司主要风险因素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关于风险的描述,上述风险因素将直接或间接影响本公司的经营业绩。

本公司再次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注意以下风险因素:

(一)瓜蒌皮注射液业务合作及依赖风险

瓜蒌皮注射液为公司与上海医药子公司合作开发产品。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2007年修订并执行至今)的相关规定,药品申请人需持有《药品生产许可证》并具备该药品相应生产条件,方可取得药品批准文号。因在申报瓜蒌皮注射液生产注册批件时,公司尚无小容量注射剂生产线,故瓜蒌皮注射液的药品生产注册批件由上海医药子公司第一生化取得。

第一生化取得瓜蒌皮注射液药品生产注册批件后,公司与上海医药下属子公司签订了原料采购及产品销售的相关合同及备忘录,逐步形成如下合作模式:公司负责原材料瓜蒌皮的独家供应;上海医药子公司第一生化采购公司的瓜蒌皮原材料后,负责瓜蒌皮注射液的生产;根据上海医药内部分工,上海医药另一子公司信谊医药负责瓜蒌皮注射液的销售工作;信谊医药将除上海、浙江、湖南、青海、西藏的中国境内独家销售权授予公司,公司负责该产品的推广与对外销售,合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合作双方约定了瓜蒌皮注射液的销售指标,并于每年第四季度按照当年的销售情况以及预计下一年的市场情况,共同协商下一年度的销售指标。

公司与上海医药子公司信谊医药分别于2014年、2015年签署了《药品经销合同(区域型)》、《药品经销合同》,上述合同约定了瓜蒌皮注射液2015年至2022年的销售任务,分别为400万支、600万支、800万支、1,000万支、1,200万支、1,500万支、1,800万支、2,000万支;若公司未能完成相关销售指标,信谊医药可通过书面通知解除公司瓜蒌皮注射液的独家经销权。

《药品经销合同(区域型)》、《药品经销合同》约定的销售指标系双方根据瓜蒌皮注射液中标省份及中标价格的预计情况共同协商确定。鉴于实际运行中,各省招投标进度延后,未达到公司和信谊医药的预期,合同中关于瓜蒌皮注射液销售指标的约定未实际执行,实际采购量与原合同约定的计划数量有较大差异。经协商,双方认为实际采购量符合市场的现实情况,同意继续执行合同,并确立了销售指标的调整机制,即每年于第四季度确认当年的销售指标,并参照当年的销售情况预计下一年的市场情况,共同协商下一年度的产品采购计划。

经上海医药内部审核,2016年6月,公司与信谊医药签署《关于〈药品经销合同(区域型)〉、〈药品经销合同〉的备忘录》,对双方实际合作过程中瓜蒌皮注射液销售指标的调整机制予以确认,同时确认瓜蒌皮注射液2015年度、2016年度的销售指标分别为338万支、360万支。2015年度发行人实际采购338.78万支,完成了销售指标。2016年1-6月,发行人实际采购120.23万支(含福建省客户直接向第一生化采购的17.39万支)。

关于瓜蒌皮注射液业务,发行人存在以下三方面的风险:

1、瓜蒌皮注射液依赖风险

报告期内,瓜蒌皮注射液销售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57.25%、61.57%、57.59%和53.51%,毛利占比分别为72.42%、70.97%、63.04%和59.66%。若未来瓜蒌皮注射液的销售下滑或竞争力下降,将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2、与上海医药业务合作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与上海医药子公司依据双方签署合同和备忘录的约定进行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从未产生纠纷。

双方在合同中约定,若公司未能完成相关销售指标,上海医药子公司可通过书面通知解除公司瓜蒌皮注射液的独家经销权。目前,公司已完成了双方协商确定的瓜蒌皮注射液指标,若未来出现不能完成销售指标的情形,上海医药子公司存在终止业务合作的可能。除此之外,上海医药子公司违约终止履行合同或合同到期后不续约,公司瓜蒌皮注射液业务也将面临不可持续的风险。

报告期内,由于瓜蒌皮注射液在各省的招投标情况未达预期,合作双方初始确定的销售指标并未实际执行。合作双方建立了销售指标的调整机制,并对2015年、2016年的销售指标予以调整。销售指标调整后,合作双方对原材料供应、生产计划安排、产品营销布局等工作进行了相应调整。若未来产品市场出现不利变化,合作双方无法及时应对,将对公司瓜蒌皮注射液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3、瓜蒌皮注射液产品质量控制风险

瓜蒌皮注射液为中药注射剂,药品监管部门对中药注射液剂有严格的质量标准。目前,公司负责瓜蒌皮注射液原材料的独家供应和产品销售,上海医药子公司第一生化负责生产和质量控制。未来若瓜蒌皮注射液在原材料采购、产品生产、存储、运输及使用等过程中出现差错,可能影响瓜蒌皮注射液的产品质量,甚至导致医疗事故。若未来瓜蒌皮注射液发生产品质量问题,将对瓜蒌皮注射液的销售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二)新增产能无法及时消化的风险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公司每年将新增小容量注射剂产能400万支及青稞茶系列健康产品产能3,400万袋。

盐酸纳美芬注射液为公司第三方合作药品,公司拥有该药品的相关专利、商标以及新药注册证书,因在申报盐酸纳美芬注射液生产注册批件时,公司尚无小容量注射剂生产线,故该药品生产注册批件由合作方西安利君取得。目前该药品由西安利君生产,公司负责全国的独家销售。根据易明药业、维奥制药、西安利君三方签订的《技术转让合同》,公司建成小容量注射剂生产线后,三方将共同申请变更该药品生产注册批件至维奥制药,西安利君停止该产品生产。

目前来看,公司小容量注射剂生产线建成后,能够生产的品种仅有盐酸纳美芬注射液,报告期内公司该药品的市场份额呈快速增长态势,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该药品的市场推广工作,提高市场占有率;同时公司将加大新药研发和引进的力度,争取及早取得其他小容量注射剂药品的生产注册批件。尽管公司已制定上述产品开发和市场开拓计划,但未来小容量注射剂生产线投产后,短期内仍存在阶段性闲置的可能。

此外,青稞茶系列健康产品为公司新产品,公司在项目立项前对该产品市场前景进行了充分调研和全面论证,但公司仍面临着市场开拓的风险。

(三)税收优惠政策调整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特别是母公司作为注册在西藏的医药企业,较内地企业享有更为优惠的税收政策,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之“五、税项”之“(二)税收优惠及批文”。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1-6月,公司依法享有税收优惠的金额分别为132.24万元、455.87万元、734.56万元和451.63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05%、10.72%、13.09%和16.55%,税收优惠提升了公司的利润水平。如未来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公司及子公司不再享受企业所得税及其他税收优惠政策,将对公司的利润水平造成不利影响。

(四)政府补助政策调整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享受一定的政府补助,特别是母公司作为注册地在西藏的医药企业,享有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返还的企业发展金,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盈利能力分析”之“(四)经营成果及变化分析”之“3、资产减值损失和营业外收支”。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1-6月,公司依法获得的政府补助金额分别为1,310.00万元、1,259.72万元、1,162.62万元和402.20万元,占同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0.01%、29.62%、20.72%和14.74%,政府补助提升了公司的净利润水平。如未来政府补助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公司及子公司不再享受政府补助相关政策,将对公司的利润水平造成不利影响。

(五)药品质量安全风险

药品作为一种特殊商品,药品本身的质量直接关系社会公众的生命健康。药品生产流程长、工艺复杂、流通及使用有严格要求等特殊性使其质量受较多因素影响。原材料采购、产品生产、存储、运输及使用等过程中若出现差错,可能使产品发生物理、化学等变化,从而影响产品质量,甚至导致医疗事故。若未来公司产品发生质量问题,将对公司的品牌及经营造成重大影响,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六)公司主要经营品种被其他药品替代、淘汰的风险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医疗技术的进步、药品研究的深入,药品将不断更新换代,新药品替代、淘汰现有药品是医药行业发展的趋势。公司自主生产和销售的主要药品有适用于糖尿病的国内首仿药米格列醇片、适用于乳腺增生的红金消结片以及适用于骨关节炎和抗风湿的醋氯芬酸肠溶片,发行人与第三方合作的主要药品有适用于治疗痰浊阻络证冠心病的中药注射剂瓜蒌皮注射液、用于选择性硬膜外或腰麻下剖腹产手术后预防子宫收缩乏力和产后出血的国内首仿药卡贝缩宫素注射液以及新一代阿片受体拮抗剂盐酸纳美芬注射液。在公司上述品种适用领域,若未来出现疗效更好、安全性更高的药品,公司主要经营品种存在被替代、淘汰的风险。

(七)“两票制”推行带来的风险

2016年4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办发〔2016〕26号),该通知提出优化药品购销秩序,压缩流通环节,综合医改试点省份要在全省范围内推行“两票制”(药品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目前综合医改试点省市区共有11个,分别为安徽省、福建省、江苏省、青海省、陕西省、上海市、浙江省、四川省、重庆市、湖南省、宁夏回族自治区。

目前,上述试点省份中仅福建省在全省范围内实行“两票制”。安徽省、陕西省分别于2016年11月、2017年1月在辖区公立医院实行“两票制”;湖南省、四川省已在其省政府下发的《2016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中提出推行“两票制”的要求。此外,四川在制定“两票制”政策时,提出在条件成熟的地方推行“两票制”,并未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两票制”政策的推行尚处于论证和探索阶段。

“两票制”在福建省实施后,根据政策变化,公司与上海医药适时调整了福建省的销售方式,公司不再直接对福建省客户销售,但公司仍负责该产品在福建省的市场推广服务工作,并由公司指定客户按照公司确定的数量直接从上海医药子公司第一生化进行采购,公司向上海医药另一子公司信谊医药按支收取该产品的推广服务费。

该模式下,公司不再确认瓜蒌皮注射液产品的销售收入,对于第一生化直接销售给福建省客户的瓜蒌皮注射液产品所对应的瓜蒌皮原材料,公司在销售给第一生化时直接确认原材料销售收入,同时,公司确认推广服务费收入。原材料销售毛利和推广服务费收入保证了公司在调整业务模式后的盈利水平。

未来若其他综合医改试点省份推行与福建省相同或相似的“两票制”政策,公司第三方合作品种及其它经销品种在该等省份的业务模式将参考福建省现行模式作相应调整。若公司不能根据“两票制”政策变化适时调整业务模式,公司第三方合作品种及其它经销品种的经营将受到不利影响。

结合当前的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状况、发行人2016年1-9月已实现的经营业绩以及后续合同情况等因素,据公司预计,2016年度营业收入相比上年度的变动幅度将在5%-20%之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相比上年度的变动幅度将在5%-20%之间。(前述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且不构成盈利预测)

上述业绩变动的预测,只是公司的初步预测。若实际经营情况与公司初步预测发生较大变化,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