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豪科技关于全资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25 证券简称:大豪科技 公告编号:2016-046
大豪科技关于全资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诸暨兴大豪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诸暨兴大豪”)收到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给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的《关于公布浙江省2016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16】第149号),诸暨兴大豪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1633002131,发证日期为2016年11月21日,有效期三年。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有关规定,诸暨兴大豪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将连续三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特此公告。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