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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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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阮鸿献先生进行股票质押登记的公告

2016-12-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16-178号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阮鸿献先生进行股票质押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股东阮鸿献先生通知,获悉阮鸿献先生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达成协议,2016年12月29日阮鸿献先生将其所持公司股票部分质押给东吴证券,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股东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阮鸿献先生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阮鸿献先生此次质押的冻结股数占其所持股份的比例为0.39%,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3%,此次质押开始日期为2016年12月29日,冻结申请人为阮鸿献。由于个人资金需要,阮鸿献先生于2016年12月29日与东吴证券签订协议,将其所持公司股份683,201股质押给东吴证券进行融资。

3、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阮鸿献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175,68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3.75%。本笔质押业务前,阮鸿献先生累计共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93,921,577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53.46%,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8.04%;完成本笔质押业务后,阮鸿献先生累计共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94,604,778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53.85%,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8.17%。

截至本笔业务,公司实际控制人阮鸿献、刘琼夫妇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71,328,000股,合计被质押股份99,264,778股,占两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的36.58%,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9.07%。

4、股份质押风险提示

阮鸿献、刘琼夫妇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71,328,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2.12%。截至本笔业务,阮鸿献、刘琼夫妇合计质押股份99,264,778股,占两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的36.58%。阮鸿献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75,680,000股,累计质押股份94,604,778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53.85%;刘琼女士持有公司股份95,648,000股,累计共质押股份4,66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4.87%。

由于个人资金需求,阮鸿献先生于2015年12月10日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将其所持公司股份1,123万股质押给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融资,公司已于2015年12月11日发布公告,公告编号:2015-124号。因股价下跌,按原协议约定,阮鸿献先生于2016年3月7日将其所持股票中的300万股限售股追加质押给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同日发布公告,公告编号2016-034号。

除上述一笔补充质押外,截止本笔业务,阮鸿献、刘琼夫妇其他股票质押业务均未出现需要补仓情形。同时,阮鸿献先生尚保留81,075,222股份未质押、刘琼女士尚保留90,988,000股份未质押,若出现股价跌至质押业务警戒线,阮鸿献先生、刘琼女士会首先采用追加质押股票的方式,若剩余股票不足以补仓,将采用提前解除质押或追加现金保证金的方式,避免出现质押平仓的情况。

公司将持续关注阮鸿献、刘琼夫妇的股票质押情况,有质押变动时将及时进行公告。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