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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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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13版)

3、是否贷款视新疆蓝天石油化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经营需要而定,且不超过上述具体授信金额和担保金额。

8、巴州金富特种纱业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情况

注:1、贷款期限、利率、种类以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

2、中泰化学担保指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是否贷款视巴州金富特种纱业有限公司经营需要而定,且不超过上述具体授信金额和担保金额。

9、北京中泰齐力国际科贸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情况

注:1、贷款期限、利率、种类以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

2、中泰化学担保指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是否贷款视北京中泰齐力国际科贸有限公司经营需要而定,且不超过上述具体授信金额和担保金额。

10、中泰国际发展(香港)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情况

注:1、贷款期限、利率、种类以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

2、中泰化学担保指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是否贷款视中泰国际发展(香港)有限公司经营需要而定,且不超过上述具体授信金额和担保金额。

11、新疆中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情况

注:1、贷款期限、利率、种类以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

2、中泰化学担保指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是否贷款视新疆中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经营需要而定,且不超过上述具体授信金额和担保金额。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五届四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

(1)被担保方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474,034.1572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肖军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益民西街1868号

主营业务:聚氯乙烯树脂、离子膜烧碱的生产和销售。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16年9月30日,资产总额为1,237,940.05万元,负债总额为582,427.69万元,净资产为655,512.3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7.05%(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2、新疆中泰化学阜康能源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被担保方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新疆中泰化学阜康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24,3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唐湘军

注册地址:新疆昌吉州阜康市准噶尔路3188号

主营业务:聚氯乙烯树脂、离子膜烧碱的生产和销售。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16年9月30日,资产总额为870,187.33万元,负债总额为644,688.81万元,净资产为225,498.5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6.38%(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新疆中泰化学阜康能源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3、新疆中泰矿冶有限公司基本情况(1)被担保方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新疆中泰矿冶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67,5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冯召海

注册地址:新疆昌吉州阜康市西沟路口东侧

主营业务:电石生产销售。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16年9月30日,资产总额为537,347.38万元,负债总额为457,813.67万元,净资产为79,533.7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5.20%(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新疆中泰矿冶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4、新疆中泰化学托克逊能化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被担保方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新疆中泰化学托克逊能化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4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群蓉

注册地址:新疆吐鲁番市托克逊县工业园区第三辅道南侧

主营业务:化工产品、机电产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的销售。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16年9月30日,资产总额为575,720.12万元,负债总额为430,647.88万元,净资产为145,072.2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4.80%(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新疆中泰化学托克逊能化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5、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被担保方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37,851.7996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培荣

注册地址:新疆巴州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218国道东侧、库塔干渠北侧

主营业务:粘胶纤维、差别化纤维的生产及技术开发,配套热、电、水的技术开发,销售本公司生产产品。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16年9月30日,资产总额为1,253,496.17万元,负债总额为804,291.26万元,净资产为449,204.9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4.16%(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该公司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后,截至2016年11月30日,总资产1,367,420.63万元,净资产528,028.70万元。

(2)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6、新疆富丽震纶棉纺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被担保方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新疆富丽震纶棉纺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6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培荣

注册地址:新疆巴州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尼尔镇218国道东侧

主营业务:纺织原料、纱线、针织面料、无纺布的加工、销售及相关技术的研究、开发。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16年9月30日,资产总额为146,323.95万元,负债总额为133,464.22万元,净资产为12,859.7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1.21%(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新疆富丽震纶棉纺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7、新疆蓝天石油化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

(1)被担保方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新疆蓝天石油化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8,744.75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芸华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阳澄湖路39号1206室

主营业务:煤炭批发经营;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危险货物运输,国际道路普通货物运输。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16年9月30日,资产总额为98,848.45万元,负债总额为61,403.42万元,净资产为37,445.0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2.12%(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该公司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后,截至2016年11月30日,总资产118,250.24万元,净资产51,588.20万元。

(2)新疆蓝天石油化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8、巴州金富特种纱业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被担保方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巴州金富特种纱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47,264.43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培荣

注册地址:新疆巴州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富丽达路南侧,218国道西侧

主营业务:纺织原料、针纺织品、化纤纺织品的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的研究、开发,一般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房屋租赁。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16年9月30日,资产总额为307,523.68万元,负债总额为186,556.95万元,净资产为120,966.7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0.66%(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该公司募集资金部分到位后,截至2016年11月30日,总资产304,668.77 万元,净资产168,984.74万元

(2)巴州金富特种纱业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9、北京中泰齐力国际科贸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被担保方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北京中泰齐力国际科贸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岩峰

注册地址:北京市房山区城关街道农林路1号

主营业务:能源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销售化工产品、石油制品。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16年9月30日,资产总额为19,445.48万元,负债总额为9,282.38万元,净资产为10,163.1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7.74%(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北京中泰齐力国际科贸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10、中泰国际发展(香港)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被担保方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中泰国际发展(香港)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9,168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洁

注册地址:香港九龙广东道7-11号尖沙咀海港城世界商业中心14楼1401室

主营业务:化工材料、化工产品的进出口贸易。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16年9月30日,资产总额为149,298.53万元,负债总额为98,095.51万元,净资产为51,203.0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5.70%(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中泰国际发展(香港)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11、新疆中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被担保方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新疆中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洁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阳澄湖路39号

主营业务:进出口贸易。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16年9月30日,资产总额为85,309.55万元,负债总额为83,257.49万元,净资产为2,052.0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7.59%(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新疆中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与金额:公司向下属公司2017年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担保额度共计不超过1,346,043万元,具体贷款期限、利率、种类以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

三、独立董事意见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泰化学”)为下属公司2017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是根据下属公司2017年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资金需要。中泰化学为下属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的风险可控,有利于促进被担保对象正常运营。会议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我们认为上述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规定,此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实际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192,32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8.88%,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419,000万元;为全资子公司新疆中泰矿冶有限公司提供担保127,758.07万元;为控股子公司新疆中泰化学托克逊能化有限公司提供担保91,774.19万元;为控股子公司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提供担保226,101.10万元;为控股子公司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巴州金富特种纱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58,286.64万元;为控股子公司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之控股子新疆富丽震纶棉纺有限公司提供担保70,000.00万元;为参股公司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191,400.00万元;为控股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7,000.00万元;为新疆博湖苇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1,000万元。若本次担保全部发生,公司累计对外担保2,538,363.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0.51%,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6.18%。

新疆博湖苇业股份有限公司2,000万元保理业务已于2014年8月20日陆续逾期,该笔保理业务是由公司与新疆七星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承担担保责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将新疆博湖苇业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七星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本公司就合同纠纷一案起诉至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乌鲁木齐中院一审判决要求本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另一担保人亦承担相关担保责任。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认为公司不承担该担保责任,目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判决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在承担保证责任后,公司有权向债务人新疆博湖苇业股份有限公司追偿。公司将继续申请再审。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五届四十四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五届三十七次监事会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4、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中泰化学阜康能源有限公司、新疆中泰矿冶有限公司、新疆中泰化学托克逊能化有限公司、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新疆富丽震纶棉纺有限公司、新疆蓝天石油化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巴州金富特种纱业有限公司、北京中泰齐力国际科贸有限公司、中泰国际发展(香港)有限公司、新疆中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2016年9月30日财务报表;

3、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新疆蓝天石油化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巴州金富特种纱业有限公司2016年11月30日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6-171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公司向下属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财务资助金额、期限及用途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中泰化学”)根据下属公司运营计划、生产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等,2017年度拟向下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共计503,600万元。具体如下:

1、财务资助额度的发生金额视公司及下属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资金状况而定,且不超过上述金额。

2、财务资助期限、利率、种类以签订的具体合同为准。

(二)审批程序

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五届四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及其他股东的义务

(一)新疆中泰矿冶有限公司

1、新疆中泰矿冶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新疆中泰矿冶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67,5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冯召海

注册地址:新疆昌吉州阜康市西沟路口东侧

主营业务:电石生产销售。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16年9月30日,资产总额为537,347.38万元,净资产为79,533.71万元,营业收入192,326.30万元,净利润5,561.5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新疆中泰矿冶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新疆中泰化学托克逊能化有限公司

1、新疆中泰化学托克逊能化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新疆中泰化学托克逊能化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4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群蓉

注册地址:新疆吐鲁番市托克逊县工业园区第三辅道南侧

主营业务:化工产品、机电产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的销售。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16年9月30日,资产总额为575,720.12万元,净资产为145,072.24万元,营业收入96,325.06万元,净利润4,138.6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新疆中泰化学托克逊能化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3、新疆中泰化学托克逊能化有限公司其他股东本次未向其提供财务资助。

(三)新疆中泰国信节能环保有限公司

1、新疆中泰国信节能环保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新疆中泰国信节能环保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时宇星

注册地址:新疆昌吉州阜康市准噶尔路3188号

主营业务:环保产品及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化工产品、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的销售。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16年9月30日,资产总额为10,270.55万元,净资产为2,804.98万元,营业收入2,480.45万元,净利润-302.3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新疆中泰国信节能环保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3、新疆中泰国信节能环保有限公司其他股东本次未向其提供财务资助。

(四)北京中泰齐力国际科贸有限公司

1、北京中泰齐力国际科贸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北京中泰齐力国际科贸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岩峰

注册地址:北京市房山区城关街道农林路1号

主营业务:能源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销售化工产品、石油制品。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16年9月30日,资产总额为19,445.48万元,净资产为10,163.10万元,营业收入28,194.28万元,净利润66.5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北京中泰齐力国际科贸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五)新疆中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新疆中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新疆中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洁

注册地址:新疆伊犁州霍尔果斯中哈合作中心黄金口岸国际贸易城黄金口岸商贸城四楼4140号

主营业务:直接租赁、转租赁、回租赁、杠杆租赁、委托租赁、联合租赁等不同形式的本外币融资性租赁业务。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16年9月30日,资产总额为114,844.81万元,净资产为104,302.04万元,营业收入4,589.01万元,净利润4,358.4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新疆中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3、新疆中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其他股东本次未向其提供财务资助。中泰国际发展(香港)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六)新疆富丽震纶棉纺有限公司

1、新疆富丽震纶棉纺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6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培荣

注册地址:新疆巴州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尼尔镇218国道东侧

主营业务:纺织原料、纱线、针织面料、无纺布的加工、销售及相关技术的研究、开发。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16年9月30日,资产总额为146,323.95万元,净资产为12,859.73万元,营业收入44,292.75万元,净利润4,859.7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新疆富丽震纶棉纺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3、新疆富丽震纶棉纺有限公司是中泰化学控股子公司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本次未向其提供财务资助。

三、财务资助风险防控措施

公司为下属公司新疆中泰矿冶有限公司、新疆中泰化学托克逊能化有限公司、新疆中泰国信节能环保有限公司、北京中泰齐力国际科贸有限公司、新疆中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新疆富丽震纶棉纺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是基于2017年度生产经营、项目建设需要,被资助对象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四、董事会意见

依据新疆中泰矿冶有限公司、新疆中泰化学托克逊能化有限公司、新疆中泰国信节能环保有限公司、北京中泰齐力国际科贸有限公司、新疆中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新疆富丽震纶棉纺有限公司2017年度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的需求和公司资金状况,公司此次向下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保证被资助对象生产经营、项目建设需要。被资助对象有能力控制生产经营管理风险,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中泰化学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2017年度拟向下属公司新疆中泰矿冶有限公司、新疆中泰化学托克逊能化有限公司、新疆中泰国信节能环保有限公司、北京中泰齐力国际科贸有限公司、新疆中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新疆富丽震纶棉纺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对被资助对象2017年度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起到促进作用,财务资助的期限、利率、种类以具体签订的合同为准,没有损害股东的利益。我们认为:该事项交易公平、合理,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向下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六、公司累计对外财务资助金额

截止2016年12月30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1,331,037.20万元,其中:中泰化学对下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861,800万元,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对中泰化学下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399,237.20万元,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对其下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70,000万元。如含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财务资助额度,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额度1,834,637.20万元。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五届四十四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五届三十七次监事会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4、新疆中泰矿冶有限公司、新疆中泰化学托克逊能化有限公司、新疆中泰国信节能环保有限公司、北京中泰齐力国际科贸有限公司、新疆中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新疆富丽震纶棉纺有限公司2016年9月30日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6-172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对与关联方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新疆新冶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中泰集团工程有限公司、新疆中泰欣隆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新疆中泰塑可塑聚氯乙烯建筑模板租赁服务有限公司、中泰(丹加拉)新丝路纺织产业有限公司、新疆新铁中泰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关联方2017年度发生采购生产所需原材料、备品备件、销售产品、接受劳务、提供货物运输、信息化运维服务等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并已经公司2016年12月30日召开的五届四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王洪欣、陈道强、孙润兰、王龙远、范雪峰、李良甫对相关议案作了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全部同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关于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将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1、上述关联交易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1月30日累计发生额数据未经审计,为公司财务部门核算数据,最终以2016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2、公司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式购买新疆蓝天石油化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蓝天物流”)100%股权,2016年4月22日,蓝天物流100%股权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2016年5月12日相应新增股份上市,蓝天物流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不在确认为公司关联方。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10月29日,注册资本19,23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良甫,法定住所为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后峡,主营业务为化工产品的研究、生产、销售。

截止2016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94,381.71万元,负债总额95,896.52万元,净资产98,485.19万元,2016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35,199.45万元,净利润-1,140.21万元。(未经审计)

2、新疆新冶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8月21日,注册资本5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群蓉,法定住所为新疆吐鲁番地区托克逊县能源重化工工业园区内,主营业务为电石生产销售。

截止2016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35,562.54万元,负债总额108,814.44万元,净资产267,48.10万元,2016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8,269.99万元,净利润 -4,232.08万元。(未经审计)

3、新疆中泰集团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2月12日,注册资本1,818万元,法定代表人肖瑞新,法定住所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维泰南路1号1503室,主营业务为化工石油设备管道的安装;设备、阀门、钢瓶等维护;管道、工程机械设备等维修。

截止2016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0,701.15万元,负债总额8,292.30万元,净资产2,408.85万元,2016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2,561.60万元,净利润176.66万元。(未经审计)

4、新疆中泰欣隆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5月18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洁,法定住所为新疆博州阿拉山口市综合保税区企业服务中心312室,主营业务为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化工产品(有毒的除外)、棉短绒等维护;跨境电商;货运代理;化工产品自理报关报检;代理报关报检综合业务。

截止2016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87,131.28万元,负债总额85,988.39万元,净资产1,142.89万元,2016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0,857.70万元,净利润229.89万元。(未经审计)

5、新疆中泰塑可塑聚氯乙烯建筑模板租赁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5月27日,注册资本50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泉成,法定住所为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阳澄湖路39号中泰科技研发楼705室,主营业务为建筑材料、塑料模板、塑料制品的租赁、销售;建筑工程施工;仓储;废旧物资回收;建筑设备租赁。

截止2016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762.98万元,负债总额536.23万元,净资产226.75万元,2016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05.64万元,净利润26.75万元。(未经审计)

6、中泰(丹加拉)新丝路纺织产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9月在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哈特隆州,注册资本3,000万美元,法定代表人肖瑞新,经营范围为棉花生产、棉花生产半加工、棉花-纤维全加工,棉纺织品进出口贸易及配套服务业。公司控股股东中泰集团相对控股的新疆中泰新建新丝路农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70%股权。

截至2016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56,410.17万元,负债总额为40,726.75万元,净资产为15,683.4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2.20%(未经审计)。

7、新疆新铁中泰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4月4日,注册资本8,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宋华,法定住所为新疆昌吉州阜康市准噶尔路3188号,主营业务为货物运输代理及咨询服务,装卸搬运及仓储服务;物流园投资、管理。

截止2016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9,940.69万元,负债总额1,901.82万元,净资产8,038.87万元,2016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3,721.90万元,净利润187.25万元。(未经审计)

8、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2年7月6日,注册资本194,437.1992万元,法定代表人王洪欣,法定住所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维泰南路1号1503室,主营业务为对化工产业、现代物流业、现代服务业、农副产业和畜牧业投资,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资产管理服务。

截至2016年9月30日,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并)资产总额为5,103,792.41万元,负债总额为3,619,125.55万元,净资产为1,484,666.86万元, 2016年1-9月营业收入1,684,961.74万元,净利润72,185.00万元(未经审计)。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1、中泰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21.08%的股份,公司董事王洪欣先生担任中泰集团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环鹏公司为公司股东,持有公司3.49%的股份,为中泰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环鹏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李良甫先生为本公司董事。

2、新疆新冶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中泰集团工程有限公司、新疆中泰欣隆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新疆中泰塑可塑聚氯乙烯建筑模板租赁服务有限公司、新疆新铁中泰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中泰集团的子公司,中泰(丹加拉)新丝路纺织产业有限公司是中泰集团联营企业新疆中泰新建新丝路农业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三)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公司经营稳定,具备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系本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采购原材料、出售产品、提供劳务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建筑工程造价按照国家和乌鲁木齐当地通行的建筑工程定价方法和定额标准核定,并且最终由有资质的审价机构审核后确定,确保定价的公允;工程设计定价按照行业标准执行。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以上关联交易尚未签订具体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上各项与关联方的采购行为有利于保证本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向关联方提供劳务属公司正常的经营行为;接受关联方劳务属公司正常运营、未来发展和项目建设的需要。

上述关联交易为持续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本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在资产、财务、人员等方面均独立,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中泰化学及其下属子公司预计2017年度在日常生产经营中向关联方采购电石、煤等原材料;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备品备件等;接受关联方工程等劳务;为关联方采购设备、仪表仪器等;向关联方提供货物运输、商业保理业务、融资租赁业务、信息化运维服务、基础网络线路及设备维修服务、信息化项目实施等产品与服务等均是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交易价格按市场公允价格确定;预计交易中涉及工程招投标的,目前仅为预估,是否交易尚未确定,将最终通过招投标程序后方可确定,最终工程劳务金额和定价将根据工程招投标的结果和中标后签署的工程施工合同确定。

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中泰化学五届四十四次董事会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二)公司独立董事就日常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1、程序性。公司于2016年12月30日召开了五届四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对公司2017年与关联方发生的采购原料、销售商品、接受劳务、提供劳务等关联交易作了预计,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及作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2、公平性。上述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进行的,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五届四十四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五届三十七次监事会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发表的独立意见;

4、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新疆新冶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中泰集团工程有限公司、新疆中泰欣隆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新疆中泰塑可塑聚氯乙烯建筑模板租赁服务有限公司、中泰(丹加拉)新丝路纺织产业有限公司、新疆新铁中泰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9月30日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6-173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出租部分房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出租部分房产暨关联交易概述

(一)出租部分房产暨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为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泰化学”)拟将部分房产出租给公司控股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泰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中泰集团及其下属公司自2014年6月起租用本公司科技研发中心部分楼层,2017年拟继续租用,租赁价格参照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写字楼租赁市场价,2017年租金不超过1,000万元。租金面积及租金金额具体以双方签订的租赁协议为准。

中泰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21.08%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中泰集团及其下属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方,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上述交易将实行市场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董事审议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上述公司出租部分房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2016年12月30日召开的五届四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王洪欣、陈道强、孙润兰、王龙远、范雪峰、李良甫对该议案作了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全部同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应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三)其他说明

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同时不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2年7月6日,注册资本194,437.1992万元,法定代表人王洪欣,法定住所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维泰南路1号1503室,主营业务为对化工产业、现代物流业、现代服务业、农副产业和畜牧业投资,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资产管理服务。

截至2016年9月30日,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并)资产总额为5,103,792.41万元,负债总额为3,619,125.55万元,净资产为1,484,666.86万元, 2016年1-9月营业收入1,684,961.74万元,净利润72,185.0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泰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王洪欣先生担任中泰集团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中泰集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中泰集团及其下属公司拟租用科技研发中心租赁价格参照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写字楼租赁市场价,2017年度租金不超过1,000万元。租金面积及租金金额具体以双方签订的租赁协议为准。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以上关联交易尚未签订具体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公司出租部分房产可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以增加公司经济效益。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1月30日,公司与中泰集团及下属公司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148,853万元(数据未经审计,为公司财务部门核算数据,最终以2016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中泰化学向关联方继续出租科技研发中心部分富裕楼层是公司正常的运营需要,可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经济效益。租赁价格参照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写字楼租赁市场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中泰化学五届四十四次董事会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二)公司独立董事就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1、程序性。公司于2016年12月30日召开了五届四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出租部分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中泰化学向关联方出租富裕部分科技研发中心楼层可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经济效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及作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2、公平性。上述关联交易租赁价格参照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写字楼租赁市场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五届四十四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五届三十七次监事会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6-174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泰化学”)为抢抓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纺织服装产业带动就业的战略机遇,进一步充分发挥氯碱—粘胶纤维—纺纱一体化产业链的协同效应,扩大液碱在疆内的销售规模,公司拟利用新疆的资源、能源和产业政策优势,在南北疆通过并购重组和扩建实现90万吨粘胶纤维的战略布局。经过前期调研,公司单向增资并持有新疆天泰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泰纤维”)35.07%股权,加快天泰纤维新建10万吨粘胶项目的建设。

2016年7月20日,中泰化学与山东银鹰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银鹰化纤有限公司、天泰纤维签署《关于新疆天泰纤维有限公司重组框架协议书》,约定中泰化学以自有资金增资天泰纤维,原则上增资完成后中泰化学持有天泰纤维35%的股权。

根据前期签订的重组框架协议约定,依据审计、评估结果,经双方协商确认,本次增资的具体方案如下:

(一)定价原则及依据

1、审计数据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新疆天泰纤维有限公司审计报告》(瑞华专审字[2016]01740473号),截止2016年6月30日,天泰纤维(合并口径)资产总额177,201.84万元,所得者权益总额35,791.45万元。

2、评估数据

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拟增资新疆天泰纤维有限公司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6] 第2310号),经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评估,其中: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资产总额为126,291.50万元,负债总额为91,800.42万元,净资产值为34,491.08万元。

收益法评估结果:净资产值为41,081.91万元,最终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最终评估结论。

(二)增资方案

根据前期签订的重组框架协议约定:“本次评估方法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双方根据评估结果协商本次增资的定价,若最终以收益法评估值定价,则另行签订业绩对赌协议。”本次评估最终采用收益法,经协商确定,本次增资方案如下:

1、增资价格:各方同意参考中联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收益法评估结果确定的净资产值41,081.91万元,每一元注册资本,中泰化学按1.027元价格认购,即按1:1.027的比例认购,合计增资认购金额为22,183.2万元。中泰化学增资认购金额中21,6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583.2万元计入天泰纤维资本公积。

本次增资增加天泰纤维注册资本21,600万元,增资完成后,天泰纤维注册资本变更为61,600万元,中泰化学持有天泰纤维35.07%股权,本次增资资金用于天泰纤维新建10万吨粘胶项目的建设。

本次增资完成后,天泰纤维股权结构如下:

各方同意和明确,上述溢价增资所依据的评估值公允的前提是银鹰股份、银鹰化纤根据约定的对赌条款对未来三年的盈利预测进行对赌,若银鹰股份、银鹰化纤作为控股股东经营管理天泰纤维完成合同约定的未来三年盈利预测,则视为上述评估值和增资价格是最终公允的,如银鹰股份和银鹰化纤任何一年未完成未来三年盈利预测,则上述评估值和增资价格必须调整,银鹰股份、银鹰化纤同意采取现金补偿或以1元价格转让其所持天泰纤维一定比例股权的方式补偿中泰化学,补偿方式届时由中泰化学进行选择。

(三)对赌条款

本次公司增资天泰纤维,以收益法评估值定价,公司(或甲方)与山东银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银鹰”、“乙方”)、山东银鹰化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鹰化纤”、“丙方”)签订对赌条款,主要内容如下:

1、山东银鹰和银鹰化纤盈利承诺期:为2017、2018和2019年度。

2、对赌承诺:山东银鹰和银鹰化纤承诺在上述盈利承诺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承诺净利润数,如未完成,则按约定的补偿条款予以补偿。

3、承诺净利润数:山东银鹰和银鹰化纤同意:参考中联评估公司《资产评估报告》选取的收益法中依据的盈利预测数据,但明确本次盈利承诺期内承诺净利润数按照天泰纤维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数测算,其中:2017年度不低于3,558.87万元、2018年度不低于6,798.50万元、2019年度不低于7,272.74万元。

4、结算年度:各方确认,以上述盈利承诺期内每一个会计年度均为一个结算年度,一年结算一次,天泰纤维在当年度超额实现的净利润部分可以累计到以后年度,但以后年度超额实现的净利润不得累计追溯到以前年度。

5、实现净利润数和确定的方式:

(1)各方同意:盈利承诺期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中泰化学均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年度审计报告,以该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报告的净利润数为当年度实现的净利润。

(2)实现净利润数为天泰纤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数。

6、对赌补偿的方式

(1)若盈利承诺期限内,任何一个年度没有完成承诺净利润数,则乙方和丙方应按本款和合同约定的条款予以补偿甲方,甲方同意乙方和丙方的盈利补偿采用股份和/或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补偿,即盈利补偿可以现金的方式,也可以股权的方式补偿,届时由甲方自行选择,乙方和丙方应当无条件配合甲方,并按甲方的要求及时偿付应补偿的现金或转让应补偿的股权。

(2)盈利补偿的方式和金额在盈利承诺期内每一会计年度的《审计报告》出具后7个工作日根据下述第7款和第8款约定的盈利补偿公式确定。

7、当期年度现金补偿的计算支付

(1)当期年度补偿金额 = (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评估报告收益法评估值/盈利承诺期限内各年承诺净利润数总和)×甲方占增资后的股权比例-盈利承诺期限内以前年度累积已补偿金额

注:a.评估报告收益法评估值为:41,081.91万元。

b.在各年计算的补偿现金金额小于0时,按0取值,即已经补偿的金额不冲回。

(2) 甲方在6.(2)款约定的期限内计算确定应当补偿的当期年度补偿金额后,在7个工作日内确定采取补偿的方式,如确定现金补偿的,则书面通知或邮件告知乙方和丙方,乙方和丙方应当在甲方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乙方和丙方增资前的股权比例分别将补偿支付给甲方。

8、当期年度股权(出资额)补偿的计算和兑现

(1)当期年度股权补偿的计算

当期年度股权补偿的数额根据未实现的净利润数所占承诺净利润数的比例,测算评估值调整金额,相应计算折股比例,从而根据甲方增资款应占的出资额,计算出差额部分。具体公式如下:

当期重新调整的评估值=41,081.91—(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未实现净利润数/承诺期累计承诺净利润数)×41,081.91

当期年度股权补偿的数额=【甲方增资金额/(甲方增资金额+当期重新调整的评估值)—(216,000,000/616,000,000)】×616,000,000—截止上期已经补偿的股份数。在各年计算的补偿股份数量小于0时,按0取值,即已经补偿的股份不冲回。

(2)当期年度股份补偿的兑现

①甲方按7.(2)约定的程序,在确定现金或股权补偿后,在7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或丙方,乙方或丙方在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配合甲方办理股权的变更登记手续。

②乙方和丙方根据上述当期年度股权补偿的数额,按原增资前的股权比例分配,分别1元的价格转让应当补偿的股权(出资额)数额。

③盈利承诺期内如发生分配现金红利等行为的,期间出现股权补偿的,乙方和丙方应当根据调整后的股权相应将多取得的现金红利偿付给甲方。

9、盈利承诺期内,各方确认不做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行为。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投资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6年12月30日召开五届四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新疆天泰纤维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办理增资的全部手续。

三、投资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疆天泰纤维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0,000万元

主营业务:天然纤维、人造纤维、化学纤维的生产,销售。

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

截至2016年6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77,201.84万元,负债总额为141,410.39万元,净资产为35,791.4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9.80%,2016年1-6月营业收入50,154.75万元,净利润-2,106.77万元(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该公司目前具备5万吨粘胶纤维产能,正在建设10万吨粘胶纤维项目。内部产业链已基本搭建,其全资子公司新疆银鹰工贸有限公司具备15万吨棉浆粕的生产规模。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天泰纤维是中泰化学北疆区域的烧碱大客户,2016年使用公司5万吨烧碱产品,随着该公司后续新增10万吨粘胶纤维项目建成,天泰纤维整体烧碱的用量将达到15万吨。天泰纤维保证独家采购和使用公司的烧碱产品,本次向天泰纤维增资,将进一步稳固公司烧碱产品在疆内的市场,同时有利于公司完成在南北疆通过并购重组和扩建实现90万吨粘胶纤维的战略布局及保证公司粘胶纤维生产所需原料棉浆粕的供应。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五届四十四次董事会决议;

2、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新疆天泰纤维有限公司审计报告》(瑞华专审字[2016]01740473号);

3、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拟增资新疆天泰纤维有限公司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6] 第2310号)。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6-175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五届四十四次董事会、五届三十七次监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鉴于此,现提请召开股东大会,就本次股东大会之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名称: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17年1月16日上午10: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1月15日-2017年1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月15日15:00至2017年1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现场会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阳澄湖路39号,电话0991-8751690

(六)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七)股权登记日:2017年1月9日(星期一)

(八)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九)出席对象:

1、截止2017年1月9日(星期一)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1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1选举王洪欣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1.2选举帕尔哈提?买买提依明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1.3选举王培荣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1.4选举梁斌女士为非独立董事

1.1.5选举李良甫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1.6选举肖会明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1.7选举肖军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1.8选举杨江红女士为非独立董事

1.2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1选举赵成斌先生为独立董事

1.2.2选举王子镐先生为独立董事

1.2.3选举王新华先生为独立董事

1.2.4选举李季鹏先生为独立董事

1.2.5选举吴杰江先生为独立董事

2、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1选举尚晓克先生为监事

2.2选举谭顺龙先生为监事

2.3选举周芳女士为监事

3、审议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董事和监事津贴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17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

4.1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申请60,000万元综合授信

4.2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申请30,000万元综合授信

4.3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申请70,000万元综合授信

4.4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申请45,000万元综合授信

4.5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人民路支行申请45,000万元综合授信

4.6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申请50,000万元综合授信

4.7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140,000万元综合授信

4.8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60,000万元综合授信

4.9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40,000万元综合授信

4.10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50,000万元综合授信

4.11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50,000万元综合授信

4.12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申请50,000万元综合授信

4.13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100,000万元综合授信

4.14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50,000万元综合授信

4.15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40,000万元综合授信

4.16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20,000万元综合授信

4.17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40,000万元综合授信

4.18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申请20,000万元综合授信,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4.19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申请10,000万元综合授信,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4.20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80,000万元综合授信,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4.21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申请50,000万元综合授信,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4.22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5,000万元综合授信,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4.23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向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24,000万元综合授信,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4.24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60,000万元综合授信,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4.25新疆中泰化学阜康能源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20,000万元综合授信,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4.26新疆中泰化学阜康能源有限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申请10,000万元综合授信,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4.27新疆中泰化学阜康能源有限公司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50,000万元综合授信,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4.28新疆中泰矿冶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30,000万元综合授信,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4.29新疆中泰矿冶有限公司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30,000万元综合授信,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4.30新疆中泰化学托克逊能化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30,000万元综合授信,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4.31新疆中泰化学托克逊能化有限公司向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10,000万元综合授信,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4.32新疆中泰化学托克逊能化有限公司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30,000万元综合授信,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4.33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90,000万元综合授信,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4.34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向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20,000万元综合授信,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4.35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分行申请20,000万元综合授信,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4.36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申请15,000万元综合授信,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4.37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音郭楞分行申请128,500万元综合授信,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4.38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10,000万元综合授信,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4.39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15,000万元综合授信,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4.40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申请145,000万元综合授信,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4.41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30,000万元综合授信,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4.42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10,000万元综合授信,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4.43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向哈密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20,000万元综合授信,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4.44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20,000万元综合授信,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4.45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向库尔勒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5,000万元综合授信,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4.46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分行申请70,000万元综合授信,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4.47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分行申请20,000万元综合授信,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4.48新疆富丽震纶棉纺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30,000万元综合授信,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4.49新疆富丽震纶棉纺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分行申请10,000万元综合授信,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4.50新疆蓝天石油化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30,000万元综合授信,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4.51新疆蓝天石油化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10,000万元综合授信,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4.52新疆蓝天石油化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申请10,000万元综合授信,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4.53新疆蓝天石油化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10,000万元综合授信,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4.54新疆蓝天石油化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30,000万元综合授信,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下转11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