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6年

12月31日

查看其他日期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2016-12-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16-089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16年12月30日(星期五)下午2:00;

2、会议地点: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清泉西湖公司办公大楼309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公司董事长姚锦龙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授权代表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对所有议案均回避表决。其他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3人,代表股份2,905,195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13%。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投票。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人,代表股份 4,3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02%。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

三、本次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经与会股东及授权代表审议,采取现场记名和网络逐项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与山西隆辉煤气化有限公司签订委托加工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2,905,195)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5)%,(4,3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5)%,(0)股弃权,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2,905,195)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5)%,(4,3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5)%,(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2、审议并通过《关于收购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2,905,195)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5)%,(4,3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5)%,(0)股弃权,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2,905,195)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5)%,(4,3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5)%,(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黄昌华、韦微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以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监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16-090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6年12月19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12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包括3名独立董事,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和增加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此议案属关联交易,三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并通过《关于增资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本公司董事签字并加盖印章的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16-091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和增加2016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概述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16年5月31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度关联交易及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2016年8月3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和增加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由于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业务活动的需要及公司商品价格的上涨,现需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进行调整和增加。

2016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和增加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该议案调整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涉及的关联方为山西隆辉煤气化有限公司和山西美锦钢铁有限公司,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38,6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625,312.20万元的6.17%,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他关联交易未发生变化,调整后的关联交易总额为163,130.31万元。

2、调整和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基本情况

现将需要调整和新增的2016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基本情况汇总列表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3、当年年初至2016年11月30日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以下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山西隆辉煤气化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期限: 2006年2月24日至2023年2月24日

法定代表人:姚三俊

注册资本:24,000万人民币元

住所: 太原市阳曲县东黄水镇故县村

经营范围:洗煤、焦炭及相关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法律法 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需经审批的未经审批前不得经营,许可经营 的在许可期限内经营)。

(2)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控股股东为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截至目前,美锦集团持有隆辉煤气化100%的股权。

(3)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182,034.24万元,净资产为 -58,456.80万元,营业收入为 56,294.75万元,净利润为 -14,747.10万元。 截止2016年9月30日资产总额为203,427.01万元,净资产为-66,304.24万元,营业收入为50,771.73万元,净利润为 -7,847.44万元。

2、 山西美锦钢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期限: 2012年4月9日至2026年12月31日

法定代表人:朱锦彪

注册资本:58,888万元

住所: 清徐县东于镇西高白村307国道南1号

经营范围: 钢铁冶炼,钢材轧制,其他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销售,金属结构及其构件、建材经销,电器机械修理( 除汽车修理),汽车货运,冶金技术服务,氧气、氮气生产、供应、销售 。下属经营:铁矿开采、精选、销售 ,废钢的收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 山西美锦钢铁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山西宏良国际焦化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为关联自然人控制的关联关系。

(3)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554,685.94万元,净资产为161,351.76万元,营业收入为 296,229.24万元,净利润为 8,354.53万元。 截止2016年9月30日资产总额为581,249.72万元,净资产为 184,474.82万元,营业收入为249,290.14万元,净利润为 23,123.06万元。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预计增加与山西隆辉煤气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辉煤气化”)之间的关联交易额度。由于从2016年12月中旬委托隆辉煤气化进行焦炭、煤制品相关产品的生产加工,预计增加委托加工费600万元,需要将其库存精煤及各种库存产品采购,预计公司2016年度向隆辉煤气化采购精煤、焦炭额度增加7,000万元;

2、预计增加与山西美锦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锦钢铁”)之间的关联交易额度。因钢铁市场行情好转,焦炭价格明显上涨,预计公司2016年度向美锦钢铁销售焦炭额度增加30,000万元。

3、预计增加与山西美锦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锦钢铁”)之间的关联交易额度。因焦炭市场行情好转,焦炭产量增加,预计公司2016年度向美锦钢铁采购电增加1,000万元。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关联交易的定价方法:以市场价格、国家定价为原则,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部分商品按协议价约定执行。

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是:依据与关联方签订的合同、协议或市场公允价格。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按市场定价原则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等和租赁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此类交易的存续,有利于保证本公司生产经营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按市场公允价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进行此类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有利于促进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产品的销售活动。

2、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本公司利益,不会对本公司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对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在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关于调整和增加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前,公司向独立董事征求了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同意的意见,同意公司将《关于调整和增加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山西隆辉煤气化有限公司、山西美锦钢铁有限公司的2016年度原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进行调整;是基于公司与关联方业务活动的需要而发生,公司对该等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调整和新增是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出的,该等日常关联交易将在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平等协商交易内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本次调整和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2、我们已同意公司将《关于调整和增加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且对上述议案表示同意。公司董事会已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董事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合法有效的。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16-092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资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1、根据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战略发展布局,公司与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财险”)签订《增资扩股意向书》,拟对其进行增资。《增资扩股意向书》签订之后,将启动尽职调查、评估、以及报上级部门审核等工作。具体增资金额和比例将在正式增资协议签订时确定。

2、公司第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该议案获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本次拟进行的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256号泰达大厦

法人代表:卢志永

注册资本:1625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5年9月28日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2、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注:以上数据源于渤海财险2013年-2015年年度报告

三、本次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真诚合作的原则,签署本次的增资扩股意向书。本意向书旨在对双方就渤海保险增资扩股事宜已达成的合作意向作出概括性表述,及对有关交易原则和条件进行初步约定。相关增资扩股具体事项包括价格、最终股比等正式实施尚需根据尽职调查、资产评估、国资委审批等相关结果进一步协商谈判。

乙方向甲方公司增资额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现金增资),甲方公司确保本轮增资中乙方持股比例不低于14.92%。(最终交易价格视评估结果以及国资委审批结果为准)

四、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标的公司经营和资产状况良好,有较好的发展前景和盈利能力;

2、存在的风险:

(1)《增资意向书》签订之后,还有尽职调查、评估及报上级部门审批的工作,本次交易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标的公司未来的经营和运作情况一定不确定性,存在一定经营风险。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若本次交易完成,投资额度不会对上市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本次拟对外投资是否能成功认购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各位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增资扩股意向书》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16-093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

和部分股份被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2月30接到公司第一大股东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锦集团”)通知,获悉美锦集团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和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的基本情况

2、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和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美锦集团于2016年9月23日质押10,750,000股股份给重庆加州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详见公告2016-071),2016年12月30日公司收到美锦集团通知质押给重庆加州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股份中的10,750,000股解除质押。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质押股份的股东美锦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1,76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77.29%。美锦集团所持公司股份中仍处于质押和保管状态的股份数量为1,669,077,2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73.17%。

二、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