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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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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睿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17-01-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重要提示

1、华安睿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发售已获2016年9月22日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华安睿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170号)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是契约型、定期开放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以运作周期和到期开放期相结合的方式运作。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含该日)起或自每一个到期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含该日)至三个公历年后对应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或无该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止的期间,为本基金的一个运作周期。每个运作周期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起,本基金进入到期开放期,投资者可在到期开放期内进行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本基金的每个到期开放期原则上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到期开放期的具体期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每个到期开放期结束之日的次日起进入下一运作周期,以此类推。

(2)本基金在每个运作周期内以封闭期和期间开放期相交替的方式运作,共包含6个封闭期和5个期间开放期。封闭期内不开放申购和赎回。每个运作周期内,设置期间开放期,投资者可办理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业务。第N个期间开放期的首日为该运作周期首日的6*N个月后对应日(N=1,2,3,4,5),期间开放期原则上不少于1个工作日且最长不超过5个工作日。

3、本基金的管理人和登记机构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

4、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5、本基金自2017年1月9日起至2017年2月10日通过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过3个月,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计算。本公司也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6、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直销机构包括本公司的上海业务部、北京分公司、广州分公司、西安分公司、成都分公司、沈阳分公司以及电子交易平台。代销机构包括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广源达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格上富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中正达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市金斧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懒猫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各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开户、认购等业务的网点、日期、时间和程序等事项参照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销售机构,并另行公告。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

7、本基金首次募集不设募集规模上限。

8、本基金认购以金额申请。投资者认购基金份额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交付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以外的销售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电子交易平台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电子交易平台除外)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00元。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9、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每个投资者仅允许开立一个本公司基金账户(保险公司多险种开户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开立多个账户),已经开立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免予开户申请。发售期内各销售网点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开立基金账户和认购的手续,但认购申请的确认须以开户确认成功为前提条件。请投资者注意,如同日在不同销售机构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可能导致开户失败。

10、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与否应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认购申请一经登记机构有效性确认,不得撤销。

1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同时刊登在2017年1月3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华安睿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了解本公司的详细情况和本基金发售的相关事宜。

12、对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及直销专线电话(021-38969960、010-57635999、020-38082993、029-87651811、028-85268583或024-22522733)垂询认购事宜。

13、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

14、风险提示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本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资产配置风险、技术风险、道德风险、合规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此外,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中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和股指期货,可能增加本基金总体风险水平。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投资者只能在开放期提出申购赎回申请,面临在封闭期内无法申购或赎回的风险。由于本基金在开放期集中开放赎回,故开放期出现巨额赎回的可能性较大,带来更高的流动性风险,在开放期赎回的投资者面临无法及时获得赎回款项的风险,而未赎回的投资者面临因变现冲击成本所致的基金净值波动风险。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等预期收益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亦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15、本基金管理人拥有对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一、本次发售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和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华安睿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华安睿安定开混合

基金代码: 003508(华安睿安定开混合A),003509(华安睿安定开混合C)

2、基金类型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以运作周期和到期开放期相结合的方式运作。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含该日)起或自每一个到期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含该日)至三个公历年后对应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或无该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止的期间,为本基金的一个运作周期。

每个运作周期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起,本基金进入到期开放期,投资者可在到期开放期内进行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本基金的每个到期开放期原则上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到期开放期的具体期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每个到期开放期结束之日的次日起进入下一运作周期,以此类推。

本基金在每个运作周期内以封闭期和期间开放期相交替的方式运作,共包含6个封闭期和5个期间开放期。

在每个运作周期内,第一个期间开放期的首日为该运作周期首日的6个月后对应日,第二个期间开放期的首日为该运作周期首日的12个月后对应日,第三个期间开放期的首日为该运作周期首日的18个月后对应日,第四个期间开放期的首日为该运作周期首日的24个月后对应日,第五个期间开放期的首日为该运作周期首日的30个月后对应日。如上述对应日为非工作日或无该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本基金的每个期间开放期原则上不少于1个工作日且最长不超过5个工作日,具体期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在期间开放期内,投资者可办理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在每个运作周期内,除期间开放期以外,均为封闭期。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如封闭期结束后或开放期(包括到期开放期和期间开放期)内因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下一个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直至满足开放期要求。

4、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5、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每份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1.00元人民币。

6、募集目标

本基金不设募集规模上限。

7、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创造持续稳定的投资回报。

8、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对象是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股指期货、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等固定收益类资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50%,但在每个期间开放期开始前10个工作日至期间开放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到期开放期前3个月至到期开放期结束后3个月,基金投资不受前述比例限制;本基金投资于股票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50%。在开放期,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封闭期,本基金不受前述5%的限制,但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

如果法律法规对该比例要求有变更的,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会做相应调整。

9、募集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10、基金募集期与发售时间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基金份额停止发售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个月。

本基金的发售时间为2017年1月9日起至2017年2月10日。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认购的情况提前终止或延迟发售时间,但最迟不得超过3个月的基金募集期。如遇突发事件,以上募集安排可以适当调整。

11、基金备案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应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募集验资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基金合同》生效时,认购款项在募集期内产生的利息将折合成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若3个月的基金募集期届满,本基金仍未达到法定备案条件,本基金管理人应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在基金募集期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认购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1、发售期内本基金销售机构将同时面向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发售本基金。

2、最低认购限额

本基金认购以金额申请。投资者认购基金份额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交付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以外的销售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电子交易平台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电子交易平台除外)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00元。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3、已购买过本公司管理的其它基金的投资者,在原开户机构的网点购买本基金时不用再次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在新的销售机构网点购买本基金时,需先办理多渠道开户业务,此业务需提供原基金账号。

4、基金认购方式与费率

(1)认购方式

本基金采用金额认购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当面委托、传真委托、网上交易等方式进行认购。

(2)认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时收取认购费,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机构认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人实施差别化的认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人。

通过直销机构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认购费率为每笔500元。

其他投资人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随认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如果有多笔认购,适用费率按单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具体认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认购费用由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5、认购份额的计算

(1)若投资者选择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则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或,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固定认购费金额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或,认购费用=固定认购费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例一:某投资者(非养老金客户)在认购期投资10万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其对应认购费率为1.2%,若认购金额在认购期间产生的利息为50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100,000/(1+1.2%)=98,814.23元

认购费用=100,000-98,814.23=1185.77元

认购份额=(98,814.23+50)/1.00=98,864.23份

例二:某养老金客户通过直销机构投资10万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其认购费金额为500元,若认购金额在认购期间产生的利息为50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100,000-500=99,500.00元

认购份额=(99,500.00+50)/1.00=99,550.00份

(2)若投资者选择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则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例三:某投资者在认购期投资10万元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若认购金额在认购期间产生的利息为50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计算如下:

认购份额=(100,000+50)/1.00=100,050.00份

(3)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三、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的直销地点

(1)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业务部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31-32层

电话:(021)38969960

传真:(021)58406138

联系人:姚佳岑

(2)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522室

电话:(010)57635999

传真:(010)66214061

联系人:刘雯

(3)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8号高德置地夏广场D座504单元

电话:(020)38082993

传真:(020)38082079

联系人:林承壮

(4)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南关正街88号长安国际中心A座706室

电话:(029)87651811

传真:(029)87651820

联系人:翟均

(5)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19号威斯顿联邦大厦12层1211K-1212L

电话:(028)85268583

传真:(028)85268827

联系人:张晓帆

(6)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59号财富中心E座2103室

电话:(024)22522733

传真:(024)22521633

联系人:杨贺

(7)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交易平台

华安电子交易网站:www.huaan.com.cn

智能手机APP平台:iPhone交易客户端、Android交易客户端

华安电子交易热线:40088-50099

传真电话:(021)33626962

联系人:谢伯恩

2、其他销售机构

(1)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深圳市深南中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客户服务电话:95511

网址:bank.pingan.com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3)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传真:010-68466796

网址:www.cmbc.com.cn

(4)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客服电话:95528

网址:http://www.spdb.com.cn

(5)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6)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13号

传真:02087310779

客户服务电话:4008308003

网址:www.cgbchina.com.cn

(7)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21号东莞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卢国锋

电话:0769-22119061

传真:(0769)22117730

客户服务电话:4001196228

网址:www.dongguanbank.cn

(8)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

法定代表人:何沛良

联系电话: 0769-22866254

传真号码:0769-22866282

(9)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路海岸大厦东座1115、1116、1307室

法定代表人:TAN YIK KUAN

联系电话:(0755) 8946 0500

传真号码:(0755) 2167 4453

(10)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浦东新区峨山路613号6幢55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东方财富大厦2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电话:4001818188

网址: www.1234567.com.cn

(11)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定代表人:郭坚

联系人:宁博宇

联系电话:021-20665952

传真号码:021-22066653

(12)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5号602-115室

法定代表人:陈继武

客户服务电话: 4000 178 000

网址: www.lingxianfund.com

(13) 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杨浦区秦皇岛路32号东码头园区C栋 2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网址: www.noah-fund.com

(14)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登云路45号(锦昌大厦)1幢10楼1001室

办公地址: 杭州市拱墅区登云路45号锦昌大厦一楼金观诚财富

法定代表人:徐黎云

联系电话:0571-88337717

传真号码:0571-88337666

(15)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路1号A栋201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七道惠恒集团二期418室

法定代表人:齐小贺

联系电话:0755-83999907

传真号码:0755-83999926

客户服务电话:0755-83999913

网址: www.jinqianwo.cn

(16)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99。

网址: www.e-rich.com.cn

(17) 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4006788887

网址: www.jjmmw.com www.zlfund.cn

(18)北京广源达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是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C座六层605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浦项中心B座19层

法定代表人:齐剑辉

联系电话:4006236060

传真号码:010-82055860

(19)北京格上富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9号楼701内09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9号楼701内09室

法定代表人:李悦章

联系电话:(010)65983311

传真号码:(010)65983333

(20)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1号1号楼16层1603

法定代表人:董浩

网址:www.hongdian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618-0707

(21)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61号10号楼12楼

法定代表人: 沈继伟

客户服务电话: 4000676266

网址: www.leadbank.com.cn

(22)上海中正达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2815号302室

法定代表人:黄欣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67-523

网址: www.zzwealth.cn

(23)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号楼3层

法定代表人: 燕斌

客户服务电话: 400-046-6788

网址: www.66zichan.com

(24)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2-4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A座5层

客户服务电话: 4008909998

网址: www.jnlc.com

(25)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丹棱soho10层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客户服务电话:400-893-6885

公司网址:www.qianjing.com

(26)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9层

法定代表人:陈操

客户服务电话:400-850-7771

网址:https://t.jrj.com/

(27)深圳市金斧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苑路18号东方科技大厦18楼

法定代表人:陈姚坚

客户服务电话:4009500888

公司网址:www.jfzinv.com

(28)北京懒猫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31号院盛景国际广场3号楼1119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四惠东通惠河畔产业园区1111号

法定代表人:许现良

联系电话:4001-500-882

传真号码:010-57649620

(29)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五栋大楼C座70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新世界广场A座2208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联系电话:010-88312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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