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ST舜船 公告编号:2017-001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2月5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京中院”)作出(2015)宁商破字第26号《民事裁定书》,受理了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舜天船舶”)重整一案,并于2016年2月7日作出(2015)宁商破字第26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为舜天船舶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2016年9月23日,舜天船舶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组会议暨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江苏舜天船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
2016年10月24日,管理人收到南京中院送达的(2015)宁商破字第26号之四《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舜天船舶重整计划;终止舜天船舶重整程序。
2016年12月31日,公司向管理人提交了《关于〈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报告》。2016年12月31日,管理人向南京中院提交了《关于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报告了管理人监督债务人执行重整计划的有关情况,认定《重整计划》已经执行完毕。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一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