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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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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七里海片区合作开发协议书》的
公告

2017-01-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17-001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七里海片区合作开发协议书》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京津冀区域发展战略和康旅板块的整体规划,经过对北戴河新区七里海片区的长期考察研究,在与相关方多次磋商后,2016年12月30日,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乙方”)与秦皇岛北戴河新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本着“依法规范、深度合作、互利共赢”的原则,签订了《七里海片区合作开发协议书》,拟通过战略合作对七里海片区进行整体性开发、建设和运营。根据有关规定,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签订协议对方及审批情况

名称:秦皇岛北戴河新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新区老沿海公路东段;

公司与秦皇岛北戴河新区管理委员会不存在关联关系。

上述协议为七里海片区战略合作开发的总协议。公司将根据项目具体进展情况及具体投资金额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二、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作范围:

七里海片区所涉地域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北戴河新区七里海综合整治项目(以下简称“七里海整治项目”);

2、北戴河生态颐养度假城项目(以下简称“颐养度假城项目”);

3、国际会议中心及作为酒店配套的约240亩开发建设用地(以下简称“会议中心项目”);

4、新开口码头项目;

5、以渔岛和七里海之间的林地为基础的景观配套项目(以下简称“景观配套项目”);

6、滨海新大道D5段。

以上地域范围统称“合作区域”,各项目具体面积以政府最终批复的规划方案为准。

(二)合作内容:

1、七里海综合整治总体方案中涉及的工作内容;

2、颐养度假城项目范围内的土地整理工作及满足土地出让前所具备的相关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市政路网建设、基础配套和公共配套设施建设);

3、国际会议中心项目和新开口码头项目范围内的土地整理工作及满足土地出让前所具备的相关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市政路网建设、基础配套和公共配套设施建设);

4、景观配套项目所涉及的林地认养、景观升级改造等工作。

5、上述项目可持续开发的资金保障工作。

(三)合作模式:

1、七里海整治项目、滨海新大道D5段:甲方通过PPP模式引进社会资本展开合作,甲方以上述项目进行招标,支持乙方或乙方控股的第三方成为PPP模式的社会资本方,且通过法定程序获取上述项目所有工程的承建权,乙方按甲方批复的规划方案要求,开展项目建设。

2、颐养度假城项目:乙方或乙方控股的第三方以投资的形式同甲方进行合作,甲方负责项目范围内所有土地的征收、熟化及配套设施建设等工作,乙方按双方制定的投资计划分批注入资金,保障甲方相关工作的开展。乙方投资款项的还款来源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范围内的土地出让收益及双方协商确定的其他返还渠道。

3、会议中心项目、新开口码头项目:甲方负责项目选址及相关手续审批,乙方或乙方控股的第三方负责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甲方根据乙方规划的建设内容给予乙方最优惠的土地、税收等政策及补贴。

4、景观配套项目:甲方将渔岛和七里海之间的林地委托于乙方或乙方控股的第三方进行“认养”,乙方根据实际需要,报新区林业部门审批后进行景观提升改造。

(四)开发时序:

1、乙方应按照全省旅发大会时间任务要求,完成七里海综合整治项目部分工程(生态岸线项目),建设完成生态颐养度假城项目首开区(剧场、健康中心两个项目),滨海新大道D5段的全部工程。

2、按照甲方产业布局及片区功能需要,在条件成熟前提下,乙方应第一时间建设国际会议中心及附属配套工程,优先做好新开口码头的升级改造,重点投资生命健康产业、旅游地产等自持经营产业。

3、甲方应为上述项目在征地拆迁、各项手续办理方面为乙方提供通绿色通道,保证乙方的施工进度及建设的合法性。

4.本协议下各项目的具体合作模式、开发时序、投资返还、政策性奖补等事宜,经双方协商后确定,就落地内容及合作方式签订具体协议。

(五)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1在本协议签订后,积极协助乙方,完成上述项目建设用地手续审批和供地手续审批,为乙方提供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及规划成果。

1.2保障项目用地指标,完成土地收储和地上附着物清理工作,按程序办理土地招拍挂工作。

1.3协调省市新区各级国土、规划、行政审批、建设、环保等部门,协助办理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项审批手续。

1.4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1.5在符合政策法律的前提下,甲方为乙方落实或争取各项优惠扶持政策。

2、乙方权利义务

2.1 乙方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各项义务。

2.2 服从甲方管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2.3乙方须按照甲方的规划设计要求开展工作,建设或引进与北戴河新区相匹配的产业。

2.4乙方须按照甲方对上述项目的开发时序、投资强度的要求实施开发工作。

2.5按照《公司法》运营公司,履行各项职责。

三、上述协议的签署对公司的意义和影响

七里海位于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新区,是华北地区最大的泻湖,与渤海相连。原水域长约5.5公里,宽2.6公里,面积15平方公里,水深1.7米左右,是环渤海最大的也是独一无二的泻湖。东岸及东南岸有沙丘(俗称沙沱峪)与渤海相隔,东北隅有一潮流通道—新开口与渤海相连,泻湖西侧、西北侧有稻子沟、刘台沟、前刘坨沟、后刘坨沟、赵家港沟五条小河注入,合称七里海水系。

通过上述协议的签署,公司将与秦皇岛北戴河新区管理委员会合作,共同致力于七里海片区的建设与发展,充分挖掘北戴河新区七里海旅游业的发展潜力,着力将其打造为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集休闲养老、旅游度假、高档居住于一体的颐养、旅游、高品质生活的功能新城。合作开发七里海片区是公司康旅板块新的业务增长点,将使得公司深耕京津冀的战略更趋深入,公司在京津冀区域的市场地位将进一步加强,为公司在京津冀协同发展过程中取得更快、更好的发展提供新的动力。

根据协议内容,在七里海整治项目、滨海新大道D5段项目建设运营方面,公司将首次成为PPP模式下的社会资本方。有利于公司在 PPP 领域积累项目经验,提升 PPP 业务市场竞争力,有利于进一步抓住市场机遇开拓 PPP 项目,推动公司业务模式的战略升级,从而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四、风险提示

上述协议为七里海片区战略合作开发的总协议,具体内容尚待逐步落实,开发过程及未来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公司将根据本协议内容的落实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七里海片区合作开发协议书》。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一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17-002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份新增土地储备情况简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指引的规定,现对公司2016年12月份新增土地储备情况公告如下:

2016年12月份,公司及下属公司通过招牌挂方式、股权收购方式在保定市涞水县、南京市、嘉兴市、重庆市、聊城市、承德市兴隆县、临沂市、徐州市、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石家庄市、天津市蓟县取得了四十七宗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如下:

一、通过招牌挂方式取得的地块

(一)公司全资下属公司涞水荣盛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涞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办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中,分别以1,080万元、1,213万元竞得涞水县2016-019-1号地块、2016-019-2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3,359万元竞得2016-020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别以2,565万元、3,246万元、2,135万元竞得2016-021-1号地块、2016-021-2号地块、2016-021-3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别以2,454万元、3,526万元竞得2016-022-1号地块、2016-022-2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别以3,321万元、4,211万元、4,244万元、2,349万元、2,827万元竞得2016-023-1号地块、2016-023-2号地块、2016-023-3号地块、2016-023-4号地块、2016-023-5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5,788万元竞得2016-024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4,972万元竞得2016-025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4,194万元竞得2016-026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上16宗地块合计出让面积785,642.17平方米,合计成交金额51,48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涞水县2016-019-1号地块位于涞水县三坡镇邢各庄村,该地块出让面积14,900.79平方米(折合22.3512亩),容积率≤1.5,建筑密度≤35%,绿化率≥20%,建筑高度≤24m。土地用途:商务金融用地,用地期限 40年。

涞水县2016-019-2号地块位于涞水县三坡镇邢各庄村、赵各庄镇小丰口村,该地块出让面积9,571.62平方米(折合14.3574亩),容积率≤1.5,建筑密度≤35%,绿化率≥20%,建筑高度≤24m。土地用途:批发零售用地,用地期限 40年。

涞水县2016-020号地块位于涞水县三坡镇邢各庄村,该地块出让面积51,602.62平方米(折合77.4039亩),容积率≤1.5,建筑密度≤35%,绿化率≥20%,建筑高度≤24m。土地用途:住宿餐饮用地,用地期限 40年。

涞水县2016-021-1号地块位于涞水县三坡镇邢各庄村、赵各庄镇小丰口村,该地块出让面积40,905.98平方米(折合61.3590亩),容积率≥1且≤1.5,建筑密度≤35%,绿化率≥30%,建筑高度≤22m。土地用途: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用地期限 70年。

涞水县2016-021-2号地块位于涞水县赵各庄镇小丰口村,该地块出让面积56,026.67平方米(折合84.04亩),容积率≥1且≤1.5,建筑密度≤35%,绿化率≥30%,建筑高度≤22m。土地用途: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用地期限 70年。

涞水县2016-021-3号地块位于涞水县三坡镇邢各庄村、赵各庄镇小丰口村,该地块出让面积31,343.54平方米(折合47.0153亩),容积率≥1且≤1.5,建筑密度≤35%,绿化率≥30%,建筑高度≤22m。土地用途: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用地期限 70年。

涞水县2016-022-1号地块位于涞水县赵各庄镇赵各庄村、计鹿村,该地块出让面积33,221.75平方米(折合49.8326亩),容积率≥1且≤1.5,建筑密度≤35%,绿化率≥30%,建筑高度≤22m。土地用途: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用地期限 70年。

涞水县2016-022-2号地块位于涞水县赵各庄镇赵各庄村、计鹿村,该地块出让面积57,876.06平方米(折合86.8141亩),容积率≥1且≤1.5,建筑密度≤35%,绿化率≥30%,建筑高度≤22m。土地用途: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用地期限 70年。

涞水县2016-023-1号地块位于涞水县赵各庄镇赵各庄村,该地块出让面积53,134.41平方米(折合79.7016亩),容积率≥1且≤1.5,建筑密度≤35%,绿化率≥30%,建筑高度≤22m。土地用途: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用地期限 70年。

涞水县2016-023-2号地块位于涞水县赵各庄镇计鹿村,该地块出让面积68,061.53平方米(折合102.0923亩),容积率≥1且≤1.5,建筑密度≤35%,绿化率≥30%,建筑高度≤22m。土地用途: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用地期限 70年。

涞水县2016-023-3号地块位于涞水县赵各庄镇计鹿村,该地块出让面积68,809.09平方米(折合103.2136亩),容积率≥1且≤1.5,建筑密度≤35%,绿化率≥30%,建筑高度≤22m。土地用途: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用地期限 70年。

涞水县2016-023-4号地块位于涞水县赵各庄镇计鹿村,该地块出让面积25,242.76平方米(折合37.8641亩),容积率≥1且≤1.5,建筑密度≤35%,绿化率≥30%,建筑高度≤22m。土地用途: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用地期限 70年。

涞水县2016-023-5号地块位于涞水县赵各庄镇计鹿村,该地块出让面积36,227.68平方米(折合54.3415亩),容积率≥1且≤1.5,建筑密度≤35%,绿化率≥30%,建筑高度≤22m。土地用途: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用地期限 70年。

涞水县2016-024号地块位于涞水县赵各庄镇计鹿村、河东村,该地块出让面积95,819.91平方米(143.7297亩), 容积率≤1,建筑密度≤30%,绿化率≥20%,建筑高度≤24m。土地用途:住宿餐饮用地,用地期限 40年。

涞水县2016-025号地块位于涞水县赵各庄镇计鹿村,该地块出让面积77,483.04平方米(116.2246亩), 容积率≤1.5,建筑密度≤35%,绿化率≥20%,建筑高度≤24m。土地用途:住宿餐饮用地,用地期限 40年。

涞水县2016-026号地块位于涞水县赵各庄镇计鹿村,该地块出让面积65,414.72平方米(折合98.1221亩),容积率≤1,建筑密度≤30%,绿化率≥20%,建筑高度≤30m。土地用途:住宿餐饮用地,用地期限 40年。

(二)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荣盛置业有限公司在南京市国土资源局举办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中,以205,000万元竞得编号NO.2016G86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地块的具体情况如下:

南京市NO.2016G86号地块位于南京市六合区龙池街道龙腾路,东至龙华东路,南至现状,西至现状,北至六合大道。该地块出让面积96,588.88平方米(折合144.8833亩),容积率≤2.2且≥1,建筑密度≤20%,建筑高度≤80m,绿地率≥30%。土地用途:R2二类居住用地,用地期限70年。该地块须配建建筑面积不少于6,400平方米的人才房。

(三)公司全资下属公司南京荣盛盛泰置业有限公司在南京市国土资源局举办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中,以103,000万元竞得编号NO.2016G88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地块的具体情况如下:

南京市NO.2016G88号地块位于南京市六合区葛塘新城西片区,东至团结大道,南至园东西路,西至横一路,北至松杨路。该地块出让面积78,889.05平方米(折合118.3336亩),综合容积率2.15。土地用途:R21住宅用地、B11零售商业用地,住宅用地期限70年,商业用地期限 40年。该地块须配建建筑面积不少于3,800平方米的人才房。

(四)公司全资下属公司常州荣盛上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嘉兴市资源要素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举办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中,以34,995.2130万元竞得嘉兴市经开2016-14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地块的具体情况如下:

嘉兴市经开2016-14号地块位于嘉兴市颜马浜东侧,城东路绿化带南侧,鸣羊路西侧,章园路北侧。该地块出让面积37,910.80平方米(折合56.8662亩),容积率1.8-2.2,建筑密度≤30%。土地用途:二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期限40年,居住用地期限70年。该地块商业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大于10%。严禁商业用房虚拟分割。(配建15班幼儿园,用地面积不小于5850平方米,属于二类居住用地里的服务设施用地,建筑面积不小于5180平方米,建成后无偿移交)

(五)公司通过拍卖方式以117,232万元竞得重庆市巴南区李家沱组团L分区L1-1/04、L1-3/04、L2-1/03、L3-1/03、L4-1/03、L5-1/03、L6-1/03号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通过拍卖方式以88,000万元竞得重庆市巴南区李家沱-鱼洞组团Q标准分区Q19-2/02、Q21-1/01、Q21-2/02、Q21-3/02号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上述地块的具体情况如下:

重庆市巴南区李家陀组团L分区L1-1/04、L1-3/04、L2-1/03、L3-1/03、L4-1/03、L5-1/03、L6-1/03号宗地出让面积280,043平方米(折合420.0645亩),总计容面积≤539,057平方米。土地用途:文化设施用地、二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商业用地期限40年,居住用地期限70年。该宗地建设用地面积约420亩,其中居住用地分摊248亩,其余用地分摊172亩。

重庆市巴南区李家沱-鱼洞组团Q标准分区Q19-2/02、Q21-1/01、Q21-2/02、Q21-3/02号宗地出让面积138,364平方米(折合207.546亩),总计容面积≤308,271平方米。土地用途:二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期限40年,居住用地期限70年。

(六)公司全资子公司聊城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过挂牌方式以5,889万元竞得聊城市2016-38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的使用权。该地块的具体情况如下:

聊城市2016-38号地块位于聊城市建设路南、规划路西、荣盛水岸花语小区北。该地块出让面积20,775平方米(折合31.1625亩),容积率≤2.1且≥1.8,建筑密度≤33%,绿地率≥35%。土地用途:商服住宅用地,住宅用地分摊土地面积14,613.09平方米,使用期限70年;商服用地分摊土地面积6,161.91平方米,使用期限40年。

(七)公司控股下属公司荣盛兴城(兴隆)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通过挂牌方式以5,494万元竞得承德市兴隆县[2016]19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地块的具体情况如下:

兴隆县[2016]19号地块位于兴隆县平安堡镇荞麦岭村,宗地总面积180,721.70平方米(折合271.0826亩),容积率≥0.8,建筑密度≥40%,绿化率≤20%。土地用途:工业用地,用地期限50年。

(八)公司全资下属公司山东荣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过挂牌方式,分别以16,810万元、19,010万元竞得临沂市2016-071号地块、2016-072号地块。上述地块的具体情况如下:

临沂市2016-071号地块位于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西段南侧,东至工业大道(规划),南至规划一路(规划),西至西工业大道,北至金雀山路。该地块出让面积37,540平方米(折合56.31亩),容积率≤3.0,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土地用途:商住用地(商住比1:9),商服用地40年,城镇住宅用地期限 70年。

临沂市2016-072号地块位于临沂市兰山区西工业大道北段东侧,东至工业大道(规划)。南至杜家三岗村用地,西至西工业大道,北至规划一路(规划),该地块出让面积46,189平方米(折合69.2835亩),容积率≤3.6,建筑密度≤20%,绿地率≥35%。土地用途:商住用地(商住比1:9),商服用地40年,城镇住宅用地期限 70年。

(九)公司全资下属公司荣盛(徐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过挂牌方式以62,055万元竞得徐州市2016-31号地块。该地块的具体情况如下:

徐州市2016-31号地块位于徐州市卧牛首开区,徐萧公路北,淮海西路西延南,由A13地块与A24地块组成。其中A13地块出让面积106,047.60平方米,A24地块出让面积31,857.30平方米。容积率2.5-3.3,建筑密度≤20%;绿地率≥30%。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用地期限70年。

二、通过股权收购方式取得的地块

(一)公司控股下属公司荣盛康旅(海南)投资有限公司通过股权收购方式,以5,658万元取得安徽九华温泉开发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及其他相应权益,同时取得了该公司拥有的青国用(2014)第1001号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地块具体情况如下:

青国用(2014)第1001号地块位于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朱备镇江村,使用权面积50,044.35平方米(折合75亩),容积率≤1.0且≥0.8;土地用途:(商服)住宿餐饮用地,用地期限为40年。

(二)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北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过股权收购方式,以73,458万元取得河北鑫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70%的股权,同时取得了该公司拥有的鹿国用(2013)第02-2518号地块、鹿国用(2013)第02-2517号地块、鹿国用(2013)第02-2516号地块、鹿国用(2013)第02-2515号地块、鹿国用(2013)第02-2519号地块、鹿国用(2011)第02-2266号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上述地块的具体情况如下:

鹿国用(2013)第02-2518号地块位于鹿泉区上庄镇钟家庄村,使用权面积57,695.23平方米(折合86.5428亩),容积率≤1.1且≥1.0,绿地率≥30%。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

鹿国用(2013)第02-2517号地块位于鹿泉区上庄镇钟家庄村、西任村,使用权面积48,642.22平方米(折合72.9633亩),容积率≤1.1且≥1.0,绿地率≥30%。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

鹿国用(2013)第02-2516号地块位于鹿泉区上庄镇钟家庄村、西任村、岭底村,使用权面积67,100平方米(折合100.65亩),容积率≤1.1且≥1.0,绿地率≥30%。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

鹿国用(2013)第02-2515号地块位于鹿泉区上庄镇钟家庄村、岭底村,使用权面积67,100平方米(折合100.65亩),容积率≤1.1且≥1.0,绿地率≥30%。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

鹿国用(2013)第02-2519号地块位于鹿泉市上庄镇钟家庄村、西任村,使用权面积57,375.22平方米(折合86.0628亩),容积率≤2.5,绿地率≥30%。土地用途为商业金融用地;

鹿国用(2011)第02-2266号地块位于上庄镇钟庄村,使用权面积133,006平方米(折合199.509亩),容积率≤1.0且≥0.8,绿地率≥35%。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

(三)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荣泰置业有限公司通过签订《在建工程转让协议》,以44,610万元取得了房地证津字第125051100553号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及全部现状在建工程。房地证津字第125051100553号地块位于天津市蓟县迎宾大街北侧,土地使用权面积158,414.1平方米(折合237.62亩),容积率≤0.7,建筑密度≤28%;绿地率≥50%。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

(四)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北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过股权收购方式以23,500万元取得了石家庄优山生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同时取得了该公司拥有的位于石家庄市鹿泉区北薛营村165亩的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和该位置235亩需一级整理的土地,合计400亩土地。已取得土地证的165亩土地证号分别为:鹿国用(2008)第02-1824号、鹿国用(2008)第02-2283号、鹿国用(2008)第02-1829号、鹿国用(2008)第02-1828号,其中75亩容积率≤1.1且≥0.8,绿地率≥40%,另外90亩容积率≤1.0,绿地率≥35%,土地用途均为居住用地。另外235亩土地已经落实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备查文件

1、涞水县2016-019-1号地块、涞水县2016-019-2号地块、涞水县2016-020号地块、涞水县2016-021-1号地块、涞水县2016-021-2号地块、涞水县2016-021-3号地块、涞水县2016-022-1号地块、涞水县2016-022-2号地块、涞水县2016-023-1号地块、涞水县2016-023-2号地块、涞水县2016-023-3号地块、涞水县2016-023-4号地块、涞水县2016-023-5号地块、涞水县2016-024号地块、涞水县2016-025号地块、涞水县2016-026号地块的成交确认书;

2、南京市NO.2016G86号地块成交确认书;

3、南京市NO.2016G88号地块成交确认书;

4、嘉兴市经开2016-14号地块成交确认书;

5、重庆市巴南区李家陀组团L分区L1-1/04、L1-3/04、L2-1/03、L3-1/03、L4-1/03、L5-1/03、L6-1/03号宗地成交确认书;

6、重庆市巴南区李家沱-鱼洞组团Q标准分区Q19-2/02、Q21-1/01、Q21-2/02、Q21-3/02号宗地成交确认书;

7、聊城市2016-38号地块成交确认书;

8、兴隆县[2016]19号地块成交确认书;

9、临沂市2016-071号地块、临沂市2016-072号地块成交确认书;

10、徐州市2016-31号地块成交确认书;

11、《安徽九华温泉项目合作协议书及其补充协议》;

12、《泰华系列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之石家庄钟家庄村项目补充协议》;

13、《在建工程转让协议》;

14、《石家庄优山项目合作意向协议》。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