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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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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中证800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定期份额折算前收盘价调整的公告

2017-01-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鹏华中证800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鹏华中证800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2017年1月3日为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对在该日登记在册的鹏华地产A份额(场内简称:地产A,基金代码:150192)和鹏华地产分级份额(基金简称:鹏华地产分级,场内简称:房地产,基金代码:160628)办理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对于定期份额折算的结果及相关事宜,详见2017年1月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的《鹏华中证800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定期份额折算结果及恢复交易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7年1月5日鹏华地产A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7年1月4日的鹏华地产A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即1.000元,由于鹏华地产A折算前存在折价交易情形,2017年1月3日的收盘价为1.039元,扣除约定收益后为0.994元,与2017年1月5日的前收盘价存在较大差异。2017年1月5日当日鹏华地产A份额可能出现交易价格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更新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进行投资。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月5日

鹏华中证800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定期份额折算结果及恢复交易的公告

根据《鹏华中证800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约定,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以2017年1月3日为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对在该日登记在册的鹏华地产A份额(场内简称:地产A,基金代码:150192)和鹏华地产分级份额(基金简称:鹏华地产分级,场内简称:房地产,基金代码:160628)(以下简称“本基金”)办理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现将折算结果及恢复交易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份额折算结果

2017年1月3日,鹏华地产分级份额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按截位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余额部分计入基金资产;鹏华地产分级份额的场内份额、鹏华地产A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部分计入基金资产。基金份额折算比例按截位法精确到小数点后第9位,如下表所示:

注:鹏华地产A份额经折算后产生新增的鹏华地产分级场内份额。

投资者自公告之日起可查询经基金份额登记人及本公司确认的折算后份额。

二、恢复交易

自2017年1月5日起,本基金恢复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鹏华地产A份额将于2017年1月5日上午开市至10:30停牌,并于2017年1月5日上午10:30复牌。

三、重要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7年1月5日鹏华地产A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7年1月4日的鹏华地产A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即1.000元,由于鹏华地产A折算前存在折价交易情形,2017年1月3日的收盘价为1.039元,扣除约定收益后为0.994元,与2017年1月5日的前收盘价存在较大差异。2017年1月5日当日鹏华地产A份额可能出现交易价格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鹏华地产A份额的约定应得收益将折算成鹏华地产分级场内份额分配给鹏华地产A份额的持有人,而鹏华地产分级份额为跟踪中证800地产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鹏华地产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的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鹏华地产A份额新增份额折算成鹏华地产分级份额的场内份额数和鹏华地产分级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持有极小数量鹏华地产A份额、鹏华地产分级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1份而导致相应的资产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4、根据《鹏华中证800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关于鹏华地产A份额(场内简称:地产A;基金代码:150192)约定年基准收益率的相关约定:鹏华地产A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为“同期银行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3%”,同期银行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以当年1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为准。鉴于2017年1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为1.50%,因此鹏华地产A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从2017年1月1日起调整为4.50%。

5、在二级市场可以做交易的证券公司并不全部具备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基金销售业务资格,而投资者只能通过具备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赎回基金份额。因此,如果投资者通过不具备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购买鹏华地产A份额,在定期份额折算后,则折算新增的鹏华地产分级份额无法赎回。投资者可以选择在折算前将鹏华地产A份额卖出,或者在折算后将新增的鹏华地产分级份额转托管到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后赎回。

6、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及更新等相关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phfund.com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788-999 (免长途话费)。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月5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南京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为鹏华兴康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17年01月05日起,本公司增加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旗下鹏华兴康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销售机构,投资者可通过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销售网点办理下述基金的开户、交易等基金相关业务。具体基金信息如下:

上述基金的具体业务规则、费率及相关重要事项等详见本公司发布的上述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相关业务公告。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96400

公司网站:www.njcb.com.cn

2.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788-999

网址: www.phfund.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一月五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增加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17年01月05日起,本公司增加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机构,投资者可通过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销售网点办理下述基金的开户、交易等基金相关业务。具体基金信息如下:

上述基金的具体业务规则、费率及相关重要事项等详见本公司发布的上述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相关业务公告。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519-96005

公司网站:www.jnbank.com.cn

2.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788-999

网址: www.phfund.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一月五日

鹏华弘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

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1月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鹏华弘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代码004036、C类基金份额代码004037)定于2017年1月6日起本基金的每个开放日(本公司公告暂停相关业务的除外)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本基金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设置最高申购金额限制。投资人通过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元,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50万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万元(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基金网上交易系统等特定交易方式申购本基金暂不受此限制)。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申购费率

注:1、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应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2、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3、本基金对通过直销柜台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人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适用特定申购费率,其他投资人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适用一般申购费率。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包括但不限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人。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人赎回本基金份额时,可申请将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赎回;账户最低余额为5份基金份额,若某笔赎回将导致投资人在销售机构托管的单只基金份额余额不足5份时,该笔赎回业务应包括账户内全部基金份额,否则,剩余部分的基金份额将被强制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2 本基金赎回费率

本基金A类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注: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 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30 日但少于3 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3 个月但少于6 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6 个月的投资人,将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上述未纳入基金财产的赎回费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本基金C类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注:对C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本基金的转换按照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的标准收取费用。具体转换费用组成如下:

1、赎回费用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按持有年限递减,具体各基金的赎回费率请参见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业务公告,并可在本公司网站(www.phfund.com)查询。基金转换费用中转出基金的赎回费总额不低于25%归入转出基金的基金财产。

2、申购费用补差

(1)当转出基金申购费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时,则按差额收取申购费用补差;当转出基金申购费高于或等于转入基金申购费时,不收取费用补差。

(2)免申购费用的基金转入本基金,转换申购费用补差为本基金的申购费。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转换业务适用基金范围

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其与鹏华国有企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实业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双债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双债加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双债保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环保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品牌传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增值宝货币市场基金、鹏华先进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医疗保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养老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安盈宝货币市场基金、鹏华弘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包括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弘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包括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弘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包括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改革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弘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包括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外延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文化传媒娱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医药科技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弘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包括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弘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包括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弘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包括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弘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包括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弘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包括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弘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包括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弘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包括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添利宝货币市场基金、鹏华弘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包括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弘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包括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丰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健康环保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添利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A 类份额、鹏华金鼎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包括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金城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丰茂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弘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包括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弘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包括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弘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包括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丰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丰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丰恒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弘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包括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弘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包括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丰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丰禄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精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包括A类份额和B类份额)、鹏华上证民营企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鹏华消费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丰盛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深证民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鹏华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金刚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间的基金转换。

2、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

基金转换计算公式如下:

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转出份额×转出净值×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率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

补差费(外扣)=转出金额×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1+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出金额×转出基金申购费率/(1+转出基金申购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补差费

转入份额=(转出金额-补差费)/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如:某基金份额持有人(非养老金客户)持有本基金10,000 份A类基金份额3个月后决定转换为鹏华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对应前端申购费率为1.5%,赎回费率为0.5%,假设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是1.08元,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是1.05元,并且转入基金对应的前端申购费率为1.5%,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为:

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10,000×1.08×0.5%=54元

转出金额=10,000×1.08-54=10746元

补差费(外扣)=0元(当转出基金申购费高于或等于转入基金申购费时,不收取费用补差)

转换费用=54+0=54元

转入份额=(10746-0)/1.05=10,234.29

即:某基金份额持有人(非养老金客户)持有10,000 份本基金A类份额3个月决定转换为鹏华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假设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是1.08元,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是1.05元,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为10,234.29份。

3、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且办理基金转换业务的销售机构须同时具备拟转出基金及拟转入基金的合法授权代理资格,并开通了相应的基金转换业务。

(2)基金份额登记机构以收到有效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转换申请日(T日)。投资人转换基金成功的,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在T+1日为投资人办理权益转换的登记手续,投资人通常可自T+2日(含该日)后向业务办理网点查询转换业务的确认情况,并有权转换或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3)基金转换后,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4)本公司基金单笔转换申请的最低份额为20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单笔转换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5)单个基金账户最低余额为5份基金份额,若某笔转换将导致投资人在销售机构托管的单只基金份额余额不足5份时,该笔转换业务应包括账户内全部基金份额,否则,剩余部分的基金份额将被强制赎回。

(6)基金转换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投资人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提交申请。转出基金份额必须是可用份额,并遵循赎回处理的原则。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

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申购费率及计算公式等同于一般申购业务。对于满足不同条件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如定期定额申购期限适逢基金费率优惠期,或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等特殊渠道递交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或基金管理人认为适合的其他条件,基金管理人可对该部分投资者适用不同的申购费率,并及时公告。投资者办理该业务具体费率以销售机构当时有效的业务规定或相关公告为准。

(1)扣款日期和扣款金额

投资者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前,须指定本人的一个人民币结算账户作为扣款账户,并经办理本业务的销售机构认可。投资者须遵循各销售机构有关扣款日期的规定,并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每期最低扣款金额为人民币100元(含100元),各销售机构可根据需要设置等于或高于100元的最低扣款金额,具体最低扣款金额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2)交易确认

本业务的申购需遵循“未知价”和“金额申购”的原则,申购价格以基金申购申请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为本业务每月实际扣款日(如遇非基金开放日则顺延至基金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人的基金账户内。基金份额确认查询起始日为T+2工作日。投资人办理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购基金后,本基金已开放赎回业务的,投资者可从T+2工作日起办理基金的赎回。赎回费率按照相关基金合同约定的一般赎回业务的赎回费率执行。

(3)变更和终止

投资者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变更和终止,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原办理该业务网点申请办理,办理程序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直销机构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包括本公司设在深圳、北京、上海、武汉、广州的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层

网址:www.phfund.com

全国统一客服务电话:400-6788-999

7.2 其他销售机构

(1)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华西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联系人:谢国梅

联系电话:010-52723273

传真:028-86150040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95584

网址:www.hx168.com.cn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本基金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相关业务规则的详细情况,请阅读2016年12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介上的《鹏华弘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或登陆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hfund.com)查询,并以此为准。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请投资人投资本基金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月5日

鹏华中证A股资源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定期份额折算结果及恢复交易的公告

根据《鹏华中证A股资源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约定,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以2017年1月3日为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对在该日登记在册的鹏华资源A份额(场内简称:资源A,基金代码:150100)和鹏华资源分级份额(基金简称:鹏华资源分级,场内简称:资源分级,基金代码:160620)(以下简称“本基金”)办理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现将折算结果及恢复交易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份额折算结果

2017年1月3日,鹏华资源分级份额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按截位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余额部分计入基金资产;鹏华资源分级份额的场内份额、鹏华资源A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部分计入基金资产。基金份额折算比例按截位法精确到小数点后第9位,如下表所示:

注:鹏华资源A份额经折算后产生新增的鹏华资源分级场内份额。

投资者自公告之日起可查询经基金份额登记人及本公司确认的折算后份额。

二、恢复交易

自2017年1月5日起,本基金恢复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鹏华资源A份额将于2017年1月5日上午开市至10:30停牌,并于2017年1月5日上午10:30复牌。

三、重要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7年1月5日鹏华资源A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7年1月4日的鹏华资源A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即1.000元,由于鹏华资源A折算前存在折价交易情形,2017年1月3日的收盘价为1.025元,扣除约定收益后为0.980元,与2017年1月5日的前收盘价存在较大差异。2017年1月5日当日鹏华资源A份额可能出现交易价格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鹏华资源A份额的约定应得收益将折算成鹏华资源分级场内份额分配给鹏华资源A份额的持有人,而鹏华资源分级份额为跟踪中证A股资源产业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鹏华资源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的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鹏华资源A份额新增份额折算成鹏华资源分级份额的场内份额数和鹏华资源分级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持有极小数量鹏华资源A份额、鹏华资源分级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1份而导致相应的资产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4、根据《鹏华中证A股资源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关于鹏华资源A份额(场内简称:资源A;基金代码:150100)约定年基准收益率的相关约定:鹏华资源A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为“同期银行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3%”,同期银行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以当年1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为准。鉴于2017年1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为1.50%,因此鹏华资源A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从2017年1月1日起调整为4.50%。

5、在二级市场可以做交易的证券公司并不全部具备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基金销售业务资格,而投资者只能通过具备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赎回基金份额。因此,如果投资者通过不具备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购买鹏华资源A份额,在定期份额折算后,则折算新增的鹏华资源分级份额无法赎回。投资者可以选择在折算前将鹏华资源A份额卖出,或者在折算后将新增的鹏华资源分级份额转托管到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后赎回。

6、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及更新等相关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phfund.com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788-999 (免长途话费)。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月5日

鹏华中证A股资源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定期份额折算前收盘价调整的公告

根据《鹏华中证A股资源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鹏华中证A股资源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2017年1月3日为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对在该日登记在册的鹏华资源A份额(场内简称:资源A,基金代码:150100)和鹏华资源分级份额(基金简称:鹏华资源分级,场内简称:资源分级,基金代码:160620)办理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对于定期份额折算的结果及相关事宜,详见2017年1月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的《鹏华中证A股资源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定期份额折算结果及恢复交易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7年1月5日鹏华资源A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7年1月4日的鹏华资源A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即1.000元,由于鹏华资源A折算前存在折价交易情形,2017年1月3日的收盘价为1.025元,扣除约定收益后为0.980元,与2017年1月5日的前收盘价存在较大差异。2017年1月5日当日鹏华资源A份额可能出现交易价格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更新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进行投资。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月5日

鹏华中证信息技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定期份额折算前收盘价调整的公告

根据《鹏华中证信息技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鹏华中证信息技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2017年1月3日为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对在该日登记在册的鹏华信息A份额(场内简称:信息A,基金代码:150179)和鹏华信息分级份额(基金简称:鹏华信息分级,场内简称:信息分级,基金代码:160626)办理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对于定期份额折算的结果及相关事宜,详见2017年1月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的《鹏华中证信息技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定期份额折算结果及恢复交易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7年1月5日鹏华信息A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7年1月4日的鹏华信息A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即1.000元,由于鹏华信息A折算前存在折价交易情形,2017年1月3日的收盘价为1.025元,扣除约定收益后为0.980元,与2017年1月5日的前收盘价存在较大差异。2017年1月5日当日鹏华信息A份额可能出现交易价格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更新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进行投资。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月5日

鹏华中证信息技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定期份额折算结果及恢复交易的公告

根据《鹏华中证信息技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约定,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以2017年1月3日为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对在该日登记在册的鹏华信息A份额(场内简称:信息A,基金代码:150179)和鹏华信息分级份额(基金简称:鹏华信息分级,场内简称:信息分级,基金代码:160626)(以下简称“本基金”)办理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现将折算结果及恢复交易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份额折算结果

2017年1月3日,鹏华信息分级份额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按截位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余额部分计入基金资产;鹏华信息分级份额的场内份额、鹏华信息A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部分计入基金资产。基金份额折算比例按截位法精确到小数点后第9位,如下表所示:

注:鹏华信息A份额经折算后产生新增的鹏华信息分级场内份额。

投资者自公告之日起可查询经基金份额登记人及本公司确认的折算后份额。

二、恢复交易

自2017年1月5日起,本基金恢复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鹏华信息A份额将于2017年1月5日上午开市至10:30停牌,并于2017年1月5日上午10:30复牌。

三、重要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7年1月5日鹏华信息A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7年1月4日的鹏华信息A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即1.000元,由于鹏华信息A折算前存在折价交易情形,2017年1月3日的收盘价为1.025元,扣除约定收益后为0.980元,与2017年1月5日的前收盘价存在较大差异。2017年1月5日当日鹏华信息A份额可能出现交易价格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鹏华信息A份额的约定应得收益将折算成鹏华信息分级场内份额分配给鹏华信息A份额的持有人,而鹏华信息分级份额为跟踪中证信息技术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鹏华信息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的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鹏华信息A份额新增份额折算成鹏华信息分级份额的场内份额数和鹏华信息分级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持有极小数量鹏华信息A份额、鹏华信息分级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1份而导致相应的资产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4、根据《鹏华中证信息技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关于鹏华信息A份额(场内简称:信息A;基金代码:150179)约定年基准收益率的相关约定:鹏华信息A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为“同期银行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3%”,同期银行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以当年1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为准。鉴于2017年1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为1.50%,因此鹏华信息A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从2017年1月1日起调整为4.50%。

5、在二级市场可以做交易的证券公司并不全部具备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基金销售业务资格,而投资者只能通过具备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赎回基金份额。因此,如果投资者通过不具备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购买鹏华信息A份额,在定期份额折算后,则折算新增的鹏华信息分级份额无法赎回。投资者可以选择在折算前将鹏华信息A份额卖出,或者在折算后将新增的鹏华信息分级份额转托管到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后赎回。

6、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及更新等相关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phfund.com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788-999 (免长途话费)。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月5日

鹏华中证800证券保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定期份额折算前收盘价调整的公告

根据《鹏华中证800证券保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鹏华中证800证券保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2017年1月3日为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对在该日登记在册的鹏华证保A份额(场内简称:证保A,基金代码:150177)和鹏华证券保险分级份额(基金简称:鹏华证券保险分级,场内简称:证保分级,基金代码:160625)办理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对于定期份额折算的结果及相关事宜,详见2017年1月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的《鹏华中证800证券保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定期份额折算结果及恢复交易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7年1月5日鹏华证保A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7年1月4日的鹏华证保A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即1.000元,由于鹏华证保A折算前存在折价交易情形,2017年1月3日的收盘价为1.026元,扣除约定收益后为0.981元,与2017年1月5日的前收盘价存在较大差异。2017年1月5日当日鹏华证保A份额可能出现交易价格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更新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进行投资。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月5日

鹏华中证800证券保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定期份额折算结果及恢复交易的公告

根据《鹏华中证800证券保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约定,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以2017年1月3日为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对在该日登记在册的鹏华证保A份额(场内简称:证保A,基金代码:150177)和鹏华证券保险分级份额(基金简称:鹏华证券保险分级,场内简称:证保分级,基金代码:160625)(以下简称“本基金”)办理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现将折算结果及恢复交易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份额折算结果

2017年1月3日,鹏华证券保险分级份额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按截位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余额部分计入基金资产;鹏华证券保险分级份额的场内份额、鹏华证保A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部分计入基金资产。基金份额折算比例按截位法精确到小数点后第9位,如下表所示:

注:鹏华证保A份额经折算后产生新增的鹏华证券保险分级场内份额。

投资者自公告之日起可查询经基金份额登记人及本公司确认的折算后份额。

二、恢复交易

自2017年1月5日起,本基金恢复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鹏华证保A份额将于2017年1月5日上午开市至10:30停牌,并于2017年1月5日上午10:30复牌。

三、重要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7年1月5日鹏华证保A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7年1月4日的鹏华证保A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即1.000元,由于鹏华证保A折算前存在折价交易情形,2017年1月3日的收盘价为1.026元,扣除约定收益后为0.981元,与2017年1月5日的前收盘价存在较大差异。2017年1月5日当日鹏华证保A份额可能出现交易价格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鹏华证保A份额的约定应得收益将折算成鹏华证券保险分级场内份额分配给鹏华证保A份额的持有人,而鹏华证券保险分级份额为跟踪中证800证券保险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鹏华证保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的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鹏华证保A份额新增份额折算成鹏华证券保险分级份额的场内份额数和鹏华证券保险分级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持有极小数量鹏华证保A份额、鹏华证券保险分级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1份而导致相应的资产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4、根据《鹏华中证800证券保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关于鹏华证保A份额(场内简称:证保A;基金代码:150177)约定年基准收益率的相关约定:鹏华证保A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为“同期银行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3%”,同期银行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以当年1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为准。鉴于2017年1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为1.50%,因此鹏华证保A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从2017年1月1日起调整为4.50%。

5、在二级市场可以做交易的证券公司并不全部具备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基金销售业务资格,而投资者只能通过具备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赎回基金份额。因此,如果投资者通过不具备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购买鹏华证保A份额,在定期份额折算后,则折算新增的鹏华证券保险分级份额无法赎回。投资者可以选择在折算前将鹏华证保A份额卖出,或者在折算后将新增的鹏华证券保险分级份额转托管到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后赎回。

6、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及更新等相关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phfund.com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788-999 (免长途话费)。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