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部分募集资金转为大额存单方式存放的公告
股票简称:雅戈尔 股票代码:600177 编号:临2017-001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部分募集资金转为大额存单方式存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39号)核准,公司本次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1,564,986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5.0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9,999,988.88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人民币49,999,999.88元,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576,848.0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948,423,140.99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4月8日全部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新增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112601号)。
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2016年4月14日,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宁波石碶支行、中国银行宁波市分行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市分行营业部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董事会临2016-022《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2016年4月29日及2016年5月13日,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宁波石碶支行、中国银行宁波市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董事会临2016-036、2016-038《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2016年12月1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同意向全资子公司雅戈尔服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服装控股”)增加注册资本390,000万元,其中部分资金来源于“O2O营销平台项目”和“雅戈尔珲春服装生产基地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董事会临2016-062《对外投资公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2016年12月28日,公司、服装控股与中国农业银行宁波石碶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市分行营业部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协议的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具体情况详见公司董事会临2016-065《关于全资子公司服装控股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存储收益,公司拟将专户内的部分资金以存单方式存放。
截至2017年1月4日,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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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分募集资金转为大额存单方式存放的基本情况
2017年1月5日,公司将中国农业银行宁波石碶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帐号为:39-416001040012094)内的65,000.00万元转为大额存单存放,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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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上述以大额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的管理
1、 公司将65,000.00万元募集资金以大额存单方式存放时,已通知保荐机构。
上述存单到期后,公司将及时将资金转入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保荐机构。
2、公司不得对上述存单设定质押。
3、公司不得从上述大额存单账户直接支取资金,也不得向本存单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之外的其他账户划转资金。公司如需支取资金,必须将上述大额存单转入募集资金专户,并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4、本大额存单不可转让。
5、公司将在部分募集资金续存为大额存单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一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