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月6日

查看其他日期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的公告

2017-01-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02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1月5日,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从农业银行成都市锦城支行处获悉,公司在该行开立的账户中的资金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冻结,涉及金额210,242,161.00元人民币。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知该法院冻结公司资金的原因,且尚未收到法院关于上述冻结事项送达的任何相关法律文件和通知。公司目前正积极协调处理,通过正常法律途径,力争妥善处理并尽快解决上述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事项。

上述事项将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一定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