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的公告
股票代码: 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1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月5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楼大会议室(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滨海二路一号雄韬科技园)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张华农先生。
(6)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1月4日-2017年1月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月5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月4日15:00至2017年1月5日15:00的任意时间。
(7)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共计5人,共计代表股份170,719,953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8.7614%。其中: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170,718,953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8.7611%;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003%。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2人,代表股份11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003%。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非独立董事选举
1.1 选举张华农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张华农先生得票 170,719,05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9.9995 %,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20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818%。
1.2 选举罗贤旭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罗贤旭先生得票 170,718,95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9.9994 %,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10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909%。
1.3 选举徐可蓉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徐可蓉女士得票 170,718,95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9.9994 %,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10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909%。
1.4 选举陈宏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陈宏先生得票 170,718,95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9.9994 %,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10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909%。
1.5 选举洪常兵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洪常兵先生得票 170,718,95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9.9994 %,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10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909%。
1.6 选举何天龙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何天龙先生得票 170,718,95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9.9994 %,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10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909%。
2、独立董事选举
2.1 选举谢获宝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谢获宝先生得票 170,718,95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9.9994 %,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10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909%。
2.2 选举刘剑洪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刘剑洪先生得票 170,718,95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9.9994 %,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10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909%。
2.3 选举乔惠平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乔惠平女士得票 170,718,95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9.9994 %,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10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909%。
(二)《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1 选举廖英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廖英女士得票 170,718,95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9.9994 %,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10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909%。
2.2 选举柒昕妤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柒昕妤女士得票 170,718,95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9.9994 %,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10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90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黄劲业、陈咏桩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月5日
股票代码: 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 2017-002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1月5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12月27日通过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张华农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到9名。公司监事及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张华农先生为公司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董事张华农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职务,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的议案》
(一)、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张华农、陈宏、刘剑洪先生组成,张华农先生为召集人,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谢获宝、乔惠平、陈宏先生组成,谢获宝先生为召集人,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刘剑洪、乔惠平、张华农先生组成,刘剑洪先生为召集人,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乔惠平、刘剑洪、陈宏先生组成,乔惠平女士为召集人,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提名委员会提议及董事长提名,会议同意聘任张华农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提名委员会提议及董事长提名,会议同意聘任肖杨健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任期三年。
肖杨健先生联系方式:
电话:0755-66851118转8245 传真:0755-66850678转8245
电子邮箱:yangjian@vision-batt.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街道同富工业区雄韬科技园办公楼证券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提名委员会提议及董事长提名,会议同意聘任周剑青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提名委员会提议及总经理提名,会议同意聘任陈宏先生、肖杨健先生、洪常兵先生、何天龙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
经提名委员会提议及总经理提名,会议同意聘任衣守忠先生担任公司总工程师职务,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董事长、总经理张华农先生和董事会四个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个人主要工作简历详见公司于2016年12月19日披露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6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主要工作简历附后。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议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的独立意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1、《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月5日
附件: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肖杨健先生,生于1984年12月,中国国籍,管理学学士,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6年4月入职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历任会计、子公司财务经理、内审专员,证券部经理,2014年12月至今,在本公司任证券事务代表。2015年10月起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肖杨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周剑青先生,生于1982年2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6年6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并取得硕士学位;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资格。2006年7月加入公司,历任雄韬锂电主管会计,雄韬电源会计主管、财务经理助理、财务部副经理,2010年9月至今任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周剑青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3、何天龙先生,生于1979年9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2002年加入公司,历任公司销售业务员、销售业务经理,国际销售部副总。
何天龙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洪常兵先生生于1975年,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机械设计与自动化专业。1998年7月至2002年4月任职于希捷国际科技(深圳)有限公司,2002年5月至2006年4月任深圳当纳利印刷有限公司品质及持续改善部经理,2006年4月至2008年4月任深圳泰科电子有限公司制造工程部高级经理,2008年4月至2011年9月任罗技科技(深圳)咨询有限公司全球供应商开发管理总监,2011年10月加入公司,负责公司的供应链及运营管理工作。2015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洪常兵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5、衣守忠先生,生于1963年6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1984年7月至1986年9月任沈阳飞机制造公司技术员;1986年9月至1989年6月于哈尔滨工业大学电化学专业攻读硕士;1989年7月至1996年9月任青岛蓄电池厂工程师、研究所副所长;1996年10月至2000年2月任青岛中大康贝尔电池有限公司总工程师;2000年3月至2009年9月任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有限公司总工程师、研发部经理。2010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总工程师。
衣守忠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股票代码: 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 2017-003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2017年第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7年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1月5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12月27日通过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应到会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经参会监事推选,会议由公司监事廖英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此次会议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审议。
经过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会议选举廖英女士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职务,任期与本届监事会相同。廖英女士的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7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月5日
附件:
廖英女士简历
廖英女士:1982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1年11月加入公司,先后担任总裁秘书、子公司物流采购经理、公司采购经理,现任公司采购副总监。2015年7月,担任公司监事。2015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廖英女士不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也未受过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条件,能够胜任所任岗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通过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廖英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