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海外中国机会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LOF)开放日常
申购、赎回及定投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1月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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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投资者范围:中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2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本基金投资的主要境外市场以及港股通同时开放交易的工作日,具体日期以相关公告为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各销售机构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参见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申请并被受理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的数额限制
1、单笔场内申购和单笔场外申购的最低金额均为1元。投资者可多次申购,累计申购金额不设上限。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申购限额另有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2、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申购的数额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有关规定至少在一家指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 申购费
(1)申购费率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柜台申购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人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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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人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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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份额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投资人办理场外申购应使用基金账户,办理场内申购应使用深圳证券账户;
(5)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相应的费用后,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场内申购涉及金额的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场内申购涉及份额的计算结果按截位法,保留到整数位,整数位后小数部分的份额对应的资金返还至投资人资金账户;
(6)申购份额的计算公式:
净申购金额 =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某投资者场外申购本基金100,000元,申购费率为1.50%,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45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100,000/(1+1.50%)=98,522.17元
申购费用=100,000-98,522.17=1,477.83元
申购份额=98,522.17/1.045=94,279.59份
即:该投资者投资100,000元场外申购本基金,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45元,则可得到94,279.59份基金份额。
如果投资者是场内申购,则申购份额为94,279份,其余0.59份对应金额返回给投资者。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单笔场内赎回和单笔场外赎回的最低份额均为1份。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赎回限额另有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规定为准。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可申请将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可以对投资者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以及每次赎回的最低份额做出规定,具体业务规则请见届时有关公告。
4.2 赎回费率
场内赎回费率为固定值0.5%,场外赎回费率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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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赎回费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归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未知价”原则,即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份额赎回”原则,即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场外赎回基金份额时,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5)投资人办理场外赎回应使用基金账户,办理场内赎回应使用深圳证券账户;
(6)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净金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7)赎回金额的计算公式: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例:某投资者赎回10万份基金份额,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5%,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016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金额 =100,000×1.016=101,600元
赎回费用 = 101,600× 0.5% =508元
净赎回金额 = 101,600 -508 =101,092元
即投资者赎回本基金10万份基金份额,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016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101,092元。
5 日常转换业务
本基金暂不开通转换业务。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销售机构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月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交易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具体扣款方式以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直销机构
(1)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
法定代表人:刘卓
电话:0755-83183388
传真:0755-83199588
联系人:王为开
公司网址:www.dcfund.com.cn
大成基金客户服务热线: 400-888-5558(免长途固话费)
(2)大成基金深圳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
联系人:肖成卫、关志玲、白小雪
电话:0755-22223523/22223177/22223555
传真:0755-83195235/83195242/831952322
7.2 代销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客服电话:95588
联系人:洪渊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传真:010-66107914
网址:www.icbc.com.cn
(2)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0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客服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联系人:曹晔
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54038844
网址:www.sywg.com
(3)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法定代表人:韩志谦
电话:010-88085858
传真:010-88085195
联系人:李巍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服电话:4008888108
联系人:权唐
电话:010-85130577
传真:010-65182261
网址:www.csc108.com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客服电话:010-84588888
联系人:顾凌
电话:010-60838696
传真:010-84865560
网址:www.cs.ecitic.com
(6)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澳柯玛大厦15层(1507-1510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东海西路28号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客服电话:95548
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网址:www.zxwt.com.cn
(7)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杨光裕
客户服务热线:0755-33680000、400-6666-888
联系人:高峰
电话:0755-83516094
传真:0755-83516199
网址:www.cgws.com
(8)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法定代表人:肖雯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B1201-1203
联系人:黄敏嫦
网站:www.yingmi.cn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9)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法人代表:陈柏青
联系人:徐昳绯
电话:021-60897840
传真:0571-26698533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10)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5号602-115室
法定代表人:陈继武
客服电话:4000178000
联系人:葛佳蕊
电话:021-63333319
传真:021-63332523
网址:www.lingxianfund.com
(11)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82080798
网址:www.zlfund.cn
客服电话:4006-788-887
(12)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号
法定代表人:杨懿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号
联系人:张燕
联系电话:010-58325388*1588
网站:www.new-rand.cn
客户服务电话:400-166-1188
(13)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508号北美广场B座12楼
联系人:徐诚
联系电话:021-38509639
网站:www.noah-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14)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住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路海岸大厦东座1115室,1116室及1307室
法定代表人:TAN YIK KUAN
联系人:叶健
电话:0755-89460507
传真:0755-21674453
客户服务电话:400-684-0500
网址:www.ifastps.com.cn
(15)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刘洋
联系电话:021-20835785
传真:021-20835879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
网址:http://licaike.hexun.com
(16)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9楼
法人代表:其实
联系人:潘世友
电话:021-54509998
传真:021-64383798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17)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服电话:400-700-9665
联系人:张茹
联系电话:021-58870011
传真:021-68596916
网址:www.ehowbuy.com
各代销网点的地址、营业时间等信息,请参照各代销机构的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披露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dcfund.com.cn)查询或阅读刊登在2016年12月16日《上海证券报》上的《大成海外中国机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
(3)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58)了解基金申购、赎回等事宜,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dcfund.com.cn)下载基金业务表格和了解基金销售相关事宜。
(4)根据市场发展状况和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规定,本基金可能增加新的收费模式。增加新的收费模式,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规定,履行适当的程序,并及时公告。新的收费模式的具体业务规则,请见有关公告、通知。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一月六日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大成海外中国机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开通跨系统转托管业务的公告
大成海外中国机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场内简称“海外中国”,代码“160923”)基金合同已于2016年12月29日正式生效。根据《大成海外中国机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约定,经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本公司决定自2017年1月10日起,开通本基金的跨系统转托管业务。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的具体业务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58
网址:www.dcfund.com.cn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月6日
关于大成丰财宝货币市场基金暂停
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及基金转换转入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1月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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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为保护大成丰财宝货币市场基金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自2017年1月10日起,单个账户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基金转换转入金额累计(含该账户存量份额)应不超过500万元(含本数),如累计申购和转换转入金额(含该账户存量份额)超过500万元(不含本数),本基金管理人将有权予以拒绝。
2、恢复办理正常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及基金转换转入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3、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dcfund.com.cn
(2)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5558(免长途通话费用)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月6日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大成海外中国机会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LOF)通过港股通投资香港市场股票的公告
根据《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参与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指引》(证监会公告〔2016〕24号)第九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已经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或准予注册的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应当遵守以下规定:基金合同明确约定可以投资香港股票的,可以通过原有机制或者港股通机制投资香港股票,两种机制应当分别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股票投资比例合计以及投资范围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联合公告》,港股通包括“沪港通下的港股通”及“深港通下的港股通”两个部分。
大成海外中国机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6年12月29日正式生效,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属于基金合同明确约定可以投资香港股票的情形。
对本基金而言,原有投资香港股票的机制包括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机制(简称“QDII机制”)及沪港通下的港股通机制(简称“沪港通”)。
根据2016年11月8日《关于同意开通大成基金等交易参与人深港通下港股通业务交易权限的通知》(深证会(2016)338号),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已获得交易参与人深港通下港股通业务交易权限。
综上,本基金将在本公告之日起增加通过深港通下的港股通机制投资香港股票,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中关于股票投资比例合计及投资范围的其他约定,进行本基金的投资运营工作,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包括在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中披露参与港股通交易的相关情况。
本基金增加通过深港通下的港股通机制投资香港股票事项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对份额持有人无实质不利影响,也无须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月6日
关于大成恒丰宝货币市场基金暂停
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及基金
转换转入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1月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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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曾于2016年12月28日发布公告,宣布自2017年1月3日起将大成恒丰宝货币市场基金A类和B类单个账户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基金转换转入金额为累计(含该账户存量份额)应不超过5万元(含本数),恒丰宝货币市场基金E类单个账户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基金转换转入金额为累计(含该账户存量份额)应不超过100万元(含本数)。
2、为了满足投资者需求,保证基金的平稳运作,本公司决定自2017年1月6日起将大成恒丰宝货币市场基金E类单个账户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基金转换转入金额由累计(含该账户存量份额)100万元(含本数)更改为累计(含该账户存量份额)应不超过500万元(含本数)。
3、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dcfund.com.cn
(2)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5558(免长途通话费用)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月6日
关于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撤销西安分公司的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研究决定,撤销本公司西安分公司。上述事项已在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成相关注销手续。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O一七年一月六日

